无效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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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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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无效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无效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

无效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因违反法律规定,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农民工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受到损害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无论如何,用人单位都需要给员工下发工资,不得因为某种理由拖欠员工的工资。一旦发现有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员工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者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一旦发现之后,用人单位将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并且还要按照规定将员工工资进行下发。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无效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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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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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即使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的是无效合同,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话,用人单位还是要按照约定的员工工资来对员工进行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工资的话,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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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拖欠绩效工资怎样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拖欠绩效工资如何维权
到当地人社局投诉。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你可以随时辞职,并按
第四十六条
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有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免费),主张经济补偿和发还拖欠的工资,依。
第一步:证据收集(非常重要)
可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作证、出入证、饭卡、同事证言等。
可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
工资条、工资(收入)证明、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确认工资水平的录音、信息、工资欠条等。
可证明工作时间的证据
入职信息表、录用通知、加班记录、同事证言等。
第二步:救济途径
劳动执法监察大队
当遇到被拖欠工资不知所措时,可先拨打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电话12333进行咨询和投诉,同时,找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要求出面处理。
工会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遭遇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拔打工会维权电话12351 ,前往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申请劳动仲裁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现在,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一般都开辟了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欠薪争议案件优先受理、结案。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特别说明的是,属于拖欠劳务费用的,不需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劳动者应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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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绩效工资要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拖欠绩效工资如何维权
到当地人社局投诉。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你可以随时辞职,并按
第四十六条
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有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免费),主张经济补偿和发还拖欠的工资,依。
第一步:证据收集(非常重要)
可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作证、出入证、饭卡、同事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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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工资(收入)证明、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确认工资水平的录音、信息、工资欠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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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被拖欠工资不知所措时,可先拨打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电话12333进行咨询和投诉,同时,找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要求出面处理。
工会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遭遇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拔打工会维权电话12351 ,前往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申请劳动仲裁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现在,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一般都开辟了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欠薪争议案件优先受理、结案。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特别说明的是,属于拖欠劳务费用的,不需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劳动者应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提起民事诉讼。
如何维权购房合同无效
[律师回复] 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损失。这里的损失是指信赖利益损失,通俗的讲,就是因为一方相信对方能够诚实信用的履行合同而蒙受的直接损失,也就是因为信赖合同的有效所支出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因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与对方联系、赴实地考察、检查合同标的物的费用; 2、因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做的各种准备工作并且为此支出的费用。比如,因为相信对方要卖房,四处筹款、提起支取定期存款的损失; 3、为洽谈合同所支付的劳务,误工的损失; 4、为支出以上费用所损失的利息。 除了以上一般的情况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又规定,如果是因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而导致的无效,买受人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拖欠绩效工资应该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拖欠绩效工资如何维权
到当地人社局投诉。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你可以随时辞职,并按
第四十六条
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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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免费),主张经济补偿和发还拖欠的工资,依。
第一步:证据收集(非常重要)
可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作证、出入证、饭卡、同事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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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执法监察大队
当遇到被拖欠工资不知所措时,可先拨打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电话12333进行咨询和投诉,同时,找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要求出面处理。
工会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遭遇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拔打工会维权电话12351 ,前往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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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现在,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一般都开辟了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欠薪争议案件优先受理、结案。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特别说明的是,属于拖欠劳务费用的,不需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劳动者应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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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如何维权
关于追索被拖欠的薪酬不公之事,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首先,可向当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检举和投诉;其次,可寻求企业内部设立的调解委员会或其他相关调解机构的协助,申请调解以解决问题;此外,还可前往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最后,也可尝试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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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拖欠绩效工资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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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你可以随时辞职,并按
第四十六条
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有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免费),主张经济补偿和发还拖欠的工资,依。
第一步:证据收集(非常重要)
可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作证、出入证、饭卡、同事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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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工资(收入)证明、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确认工资水平的录音、信息、工资欠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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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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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被拖欠工资不知所措时,可先拨打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电话12333进行咨询和投诉,同时,找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要求出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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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特别说明的是,属于拖欠劳务费用的,不需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劳动者应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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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无故罢工应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及时办理工伤认定:
员工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办理工伤认定如下情形属于工伤事故: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办理工伤事故的流程: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个月内到企业注册地的劳动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二、确定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项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中心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上述三项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特别提醒的是: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双方的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为支付前提。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为受伤员工受伤前的原待遇乘以停工留薪(需要医院开具病假单或其休假凭证)。
购房合同无效如何维权,购房合同无效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损失。这里的损失是指信赖利益损失,通俗的讲,就是因为一方相信对方能够诚实信用的履行合同而蒙受的直接损失,也就是因为信赖合同的有效所支出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因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与对方联系、赴实地考察、检查合同标的物的费用;
2、因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做的各种准备工作并且为此支出的费用。比如,因为相信对方要卖房,四处筹款、提起支取定期存款的损失;
3、为洽谈合同所支付的劳务,误工的损失;
4、为支出以上费用所损失的利息。
除了以上一般的情况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又规定,如果是因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而导致的无效,买受人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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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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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无效如何维权,购房合同无效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损失。这里的损失是指信赖利益损失,通俗的讲,就是因为一方相信对方能够诚实信用的履行合同而蒙受的直接损失,也就是因为信赖合同的有效所支出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因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与对方联系、赴实地考察、检查合同标的物的费用; 2、因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做的各种准备工作并且为此支出的费用。比如,因为相信对方要卖房,四处筹款、提起支取定期存款的损失; 3、为洽谈合同所支付的劳务,误工的损失; 4、为支出以上费用所损失的利息。 除了以上一般的情况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又规定,如果是因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而导致的无效,买受人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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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员工应该怎么维权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拖欠工资员工应该怎么维权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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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处理 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就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怎么办呢。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下: 1、返还财产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之前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原来交付的是钱就还钱,交付的是货物就返还货物。 2、折价补偿 如果不能返还财物或者返还财物已经没有意义了,可以按照所得财产的价值进行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 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就按照双方的过错责任进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的标准是以实际损失为限。 4、除了上述的处理后果,还有其他的非民事性处理结果。例如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要将恶意串通所得的财产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上述规定只是法律的原则性规定。现实中无效的情形要复杂很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签订合同时也要注意避免无效的情形,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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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无效该如何维权,购房合同无效怎么办,购房
[律师回复] 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损失。这里的损失是指信赖利益损失,通俗的讲,就是因为一方相信对方能够诚实信用的履行合同而蒙受的直接损失,也就是因为信赖合同的有效所支出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因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与对方联系、赴实地考察、检查合同标的物的费用; 2、因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做的各种准备工作并且为此支出的费用。比如,因为相信对方要卖房,四处筹款、提起支取定期存款的损失; 3、为洽谈合同所支付的劳务,误工的损失; 4、为支出以上费用所损失的利息。 除了以上一般的情况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又规定,如果是因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而导致的无效,买受人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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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员工应该怎么维权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拖欠工资员工应该怎么维权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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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员工被无故辞退后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员工被无故辞退后怎么维权问题解答如下,
一、员工被无故辞退后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情况,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
二、相关法律知识
经济补偿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二、如果企业方面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被无故辞退该怎么办?
员工可以通过工作证、工作服等相关物件证明,也可以通过银行账户的工资打款记录等作为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醒:劳动者应提高对劳动合同的重视,注意相关证据的保存,学会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无故辞退维权途径
维权途径之
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维权途径之
二: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维权途径之
三: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等。
维权途径之
四: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
维权途径之
五:监察举报投诉。《劳动法》第85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第88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据此,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维权途径之
六:。劳动者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的方式,向各级工会、妇联以及政府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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