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吗?
职工怀孕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一贯重视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对解除怀孕女职工,有很多限制性的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法》对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作了更加严格的特殊保护,明确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女职工存在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重新调整工作仍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无法协议一致、经济性裁员等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只要她处于“三期”内,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辞退处于“三期”的女职工,就属于违法解除。
二、怀孕女职工是否一定不能解除?
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并非万能的保护伞。对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严格限制用人单位适用非过失性解除或经济性裁员,但并未限制用人单位适用过错性解除。
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还是有一定的理解的,比如说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够协商一致的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是因为女性员工怀孕或者是结婚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肯定是属于过错方并且是违法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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