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能补签。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第三、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第四、住院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陪护费、生活费等都应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的单位按月支付。
第五、在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第六、如单位不给予合理的赔偿,可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话,首先在员工工作一个月之后未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则需要赔付双倍工资。同时如果员工出现了工伤,则需要支付劳动者医疗费、陪护费以及生活费等相关费用。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能否补签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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