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国家赔偿的主体是谁
我国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即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因此,赔偿主体是国家而非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国家赔偿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二、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1、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
(1)、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
(2)、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
(3)、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
2、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决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驳回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收到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三、国家赔偿决定书包括哪些事项
国家赔偿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赔偿请求人的基本情况,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
2、赔偿请求人申请事项及理由,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情况。
3、赔偿委员会认定的事实及依据。
4、决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5、决定内容。
四、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一)、金钱赔偿:
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二)、恢复原状:
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此外,国家赔偿中的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赔偿中恢复原状的使用范围要广,除了财产的恢复原状外,还包括权利的恢复原状,如恢复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复职级。
(三)、返还财产:
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返还财产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运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找,则不如金钱赔偿便捷。
(3)、不影响公务。如果原物已用于公务活动,返还会影响公务活动时,应采用金钱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意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赔偿的主体是谁在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执法人员利用职权伤害到了公民,那么就可以要求国家给予赔偿,对于赔偿的标准就会结合案件的情况来确定,因此,在申请时就需要先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只有符合立案的条件就可以保障到受害方的利益。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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