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一般指《刑法》中所规定的对犯罪分子所判处的刑事处罚之一,为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其劳动改造的刑罚。
《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拘役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二)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三)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
三、拘役是否可以保释
保释也就是取保候审之意,已经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是不能申请取保候审的,因为取保候审是在判决前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已经被判处拘役了的,表明案件已经审理完毕,做出了判决。同时,取保候审并不是任何情况都可以适用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四、拘役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1、他们的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司法拘留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司法性质。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所适用的其中一种行政处罚方法。
2、适用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7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6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之一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行政拘留的对象是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人民法院判决;司法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直接适用。
4、法律依据不同——拘役的依据是刑法;刑事拘留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而行政拘留的依据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通过上文的介绍,对拘役是什么的问题有了大概的了解,拘役是一种对于犯罪人员实施的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犯罪人员被拘役后也是会留下案底的。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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