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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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诈骗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吗,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存在着故意伤害或者是存在着其他类型的犯罪行为和诈骗罪都存在的话,这个时候是需要实行数罪并罚的。而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关于数罪并罚的原则也是有明确的规定。
诈骗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吗?

一、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吗?

需要实行数罪并罚。如果是判处有期徒刑的的,实行数罪并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数罪并罚是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的原则与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的数罪必须发生在法定期间内。只有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发现犯罪人犯有数罪的,才能适用数罪并罚。

二、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国对数罪进行并罚时采取的是混合原则,即对不同的刑种采取的并罚原则并不一样。

对于死刑和无期徒刑的刑罚,采取的是“吸收原则”,数罪中有一个或者几个是死刑或无期徒刑的,只执行一个死刑或无期徒刑。

数罪中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然需要执行,即对附加刑采取并科的原则。

三、数罪并罚的原则是什么?

适用数罪并罚的原则,根据不同情况分为三种情形: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对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再按照法定原则进行并罚,对于同种的数罪,一般以一罪论处,除非违反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发现漏罪的并罚,按照《刑法》第70条的规定,对新发现的罪进行定罪量刑,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已经执行的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即实行“先并后减”的原则。

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又犯新罪的,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即“先减后并”。

在对数罪进行并罚时,应当注意的一点是,如果是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犯罪没有追诉的,如果没有超过追诉时效,应当依法定罪量刑,但这已不是数罪并罚的问题。

诈骗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如果是存在着两种犯罪行为的话,那么是需要对此采取数罪并罚的原则的。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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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同时构成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不会数罪并罚,一般是择一罪处罚。对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时,应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分别对伪造行为和诈骗行为量刑以后,才能确定孰轻孰重,并最终决定以哪一罪论处。构成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应按照应按照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的罚则,以保险诈骗罪的罪名论处较为合适。《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对于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保险金达到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达到25万元以上的,即可认定。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诈骗手段非常恶劣或残忍的;进行保险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因其诈骗造成保险人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手段触犯他罪条文尚未构成他罪的;等等。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保险金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如达到20万元以上,单位如达到100万元以上,即可认定。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主要是指以保险诈骗为常业的;属于保险诈骗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保险诈骗造成他人如保险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者其他特别严重的后果及影响的;以及具有多个严重的情节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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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对于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保险金达到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达到25万元以上的,即可认定。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诈骗手段非常恶劣或残忍的;进行保险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因其诈骗造成保险人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手段触犯他罪条文尚未构成他罪的;等等。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保险金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如达到20万元以上,单位如达到100万元以上,即可认定。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主要是指以保险诈骗为常业的;属于保险诈骗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保险诈骗造成他人如保险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者其他特别严重的后果及影响的;以及具有多个严重的情节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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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人又犯罪的(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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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根据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执行的刑罚,即先对犯罪人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决定合并执行的刑罚。故实行数罪并罚的结局,是对数罪产生一个判决结果,而不是相互的几个判决结果。对数罪产生一个判决结果,不是采取“估堆”方法将数罪作为一个整体综合判断的结果,而是先分别定罪量刑,后根据一定原则与方法决定合并执行的刑罚。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要一个一个地定罪量刑,然后根据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合并执行的刑罚;二是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或者再犯新罪,或者在缓刑、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或发现漏罪的,只需要对漏罪或新罪定罪量刑,然后根据法定原则与方法,与前罪刑罚合并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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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也就是说,在数罪中有一个罪判处附加刑的,或者数罪都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都应继续执行。
诈骗罪,并处罚金的有哪些,诈骗罪并处罚金的规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罪并处罚金规定有哪些 诈骗罪并处罚金的规定主要是在我国刑法中诈骗罪的相关条款中,如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的构成条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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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的条件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应该是犯罪嫌疑人一个人已经同时构成了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而且犯罪嫌疑人的这两种罪名都是在宣判以前就发现的,另外,具体在量刑的时候是先对招摇撞骗罪量刑,然后再对诈骗罪量刑,最后实施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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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可以缓刑吗,数罪并罚会判刑吗,数罪并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大家都知道犯罪不是很严重的可以判处缓刑,但对缓刑适用的条件并不是太清楚。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下,缓刑是指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那么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所以数罪并罚是否可以判缓刑,关键看最后的确定刑期是多少,如果在3年以下,同时符合缓刑的其他条件,可以适用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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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和故意伤害罪能数罪并罚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是否可以数罪并罚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两个犯罪行为的,侮辱罪和故意伤害可以数罪并罚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本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的侮辱行为还会同时构成其他的罪? 侮辱罪可以以暴力方法实施。这里的暴力仅仅是指行为人为使他人人格尊严及名誉受到损害而采取的强制手段,不包括对被害人的故意杀伤行为。如果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故意伤害被害人甚至杀害被害人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不应对行为人以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罪实际数罪并罚。但如果是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第三人予以阻止,行为人为排除阻碍而将第三人伤害或杀害的,则应对行为人实行数罪并罚。 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权利。侵犯的对象只能是特定的个人。任何机关、团体、法人组织,均不能成为犯罪的对象。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是与他人开玩笑或者恶作剧造成他人难堪,或者无意中造成他人人格、名誉受损,均不能以侮辱罪论处。
侮辱罪和故意伤害能数罪并罚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是否可以数罪并罚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两个犯罪行为的,侮辱罪和故意伤害可以数罪并罚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本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的侮辱行为还会同时构成其他的罪?
侮辱罪可以以暴力方法实施。这里的暴力仅仅是指行为人为使他人人格尊严及名誉受到损害而采取的强制手段,不包括对被害人的故意杀伤行为。如果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故意伤害被害人甚至杀害被害人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不应对行为人以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罪实际数罪并罚。但如果是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第三人予以阻止,行为人为排除阻碍而将第三人伤害或杀害的,则应对行为人实行数罪并罚。
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权利。侵犯的对象只能是特定的个人。任何机关、团体、法人组织,均不能成为犯罪的对象。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是与他人开玩笑或者恶作剧造成他人难堪,或者无意中造成他人人格、名誉受损,均不能以侮辱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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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可以数罪并罚吗
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可以数罪并罚。数罪并罚会根据犯罪人犯下的罪进行合并之后再减少或者是减少之后再合并,这样的处罚。数罪并罚总体来说刑罚会减少,但是并不是减少很多的。毕竟犯法了,就得承担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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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是否可以数罪并罚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两个犯罪行为的,侮辱罪和故意伤害可以数罪并罚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本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的侮辱行为还会同时构成其他的罪? 侮辱罪可以以暴力方法实施。这里的暴力仅仅是指行为人为使他人人格尊严及名誉受到损害而采取的强制手段,不包括对被害人的故意杀伤行为。如果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故意伤害被害人甚至杀害被害人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不应对行为人以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罪实际数罪并罚。但如果是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第三人予以阻止,行为人为排除阻碍而将第三人伤害或杀害的,则应对行为人实行数罪并罚。 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权利。侵犯的对象只能是特定的个人。任何机关、团体、法人组织,均不能成为犯罪的对象。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是与他人开玩笑或者恶作剧造成他人难堪,或者无意中造成他人人格、名誉受损,均不能以侮辱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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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数额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数罪并罚,数罪并犯可以缓刑吗,数罪并罚缓刑标准
[律师回复]
一、数罪并罚应该如何量刑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刑法规定: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第69条)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第70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71条)数罪并罚的原则包括:1.各国刑法所采取的原则主要有吸收原则、并科原则、限制加重原则与混合原则2.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采取的是混合原则。
二、数罪并罚能否适用缓刑一人犯有数罪,各罪分别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数罪并罚后能否适用缓刑对此颇有争议。否定说认为,缓刑只能针对罪刑较轻的犯罪,如果行为人身犯数罪,哪怕单个犯罪的客观危害不是很严重,其主观恶性也是十分严重的,不能再适用缓刑,否则违反立法目的,使刑罚失于宽纵。肯定说则认为,缓刑本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与“数罪并罚”的规定没有直接联系,身犯数罪并不一定表示犯罪人主观恶性巨大。而且,现实的案情千变万化,数罪适用缓刑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对刑罚调节的弹性作用,在符合缓刑实质要件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适用缓刑。
侮辱罪和故意伤害可以数罪并罚吗
[律师回复] 对于侮辱罪和故意伤害可以数罪并罚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是否可以数罪并罚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两个犯罪行为的,侮辱罪和故意伤害可以数罪并罚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本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的侮辱行为还会同时构成其他的罪?
侮辱罪可以以暴力方法实施。这里的暴力仅仅是指行为人为使他人人格尊严及名誉受到损害而采取的强制手段,不包括对被害人的故意杀伤行为。如果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故意伤害被害人甚至杀害被害人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不应对行为人以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罪实际数罪并罚。但如果是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第三人予以阻止,行为人为排除阻碍而将第三人伤害或杀害的,则应对行为人实行数罪并罚。
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权利。侵犯的对象只能是特定的个人。任何机关、团体、法人组织,均不能成为犯罪的对象。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是与他人开玩笑或者恶作剧造成他人难堪,或者无意中造成他人人格、名誉受损,均不能以侮辱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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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和组织偷越国境罪是否数罪并罚
妨害公务罪和组织偷越国境罪不能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进行处理,因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在组织偷越国境过程中存在妨害公务情形的,只构成组织偷越国境罪,妨害公务为加重情形,即在构成组织偷越国境罪基础上予以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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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和侮辱罪能数罪并罚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是否可以数罪并罚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两个犯罪行为的,侮辱罪和故意伤害可以数罪并罚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本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的侮辱行为还会同时构成其他的罪? 侮辱罪可以以暴力方法实施。这里的暴力仅仅是指行为人为使他人人格尊严及名誉受到损害而采取的强制手段,不包括对被害人的故意杀伤行为。如果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故意伤害被害人甚至杀害被害人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不应对行为人以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罪实际数罪并罚。但如果是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第三人予以阻止,行为人为排除阻碍而将第三人伤害或杀害的,则应对行为人实行数罪并罚。 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权利。侵犯的对象只能是特定的个人。任何机关、团体、法人组织,均不能成为犯罪的对象。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是与他人开玩笑或者恶作剧造成他人难堪,或者无意中造成他人人格、名誉受损,均不能以侮辱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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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数额巨大,怎样处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还有,根据诈骗犯罪的情节,犯罪人的支付能力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罚金数额的多少可参考宣告刑期的长短确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及其以下刑罚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处有期 徒刑六个月(不含本数)至一年(含本数)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不含本数 )至二年(含本数)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此类推。 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起点的,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 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 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 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 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 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 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量刑的; (8)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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