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判刑后罚金不交能减刑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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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案件判刑后罚金不交不能减刑,不交罚金即意味着当事人根本没有悔改表现,有悔改表现是对分子减刑的基本要求,同时减刑还要求犯罪分子认真接受教育改造。对于刑事案件判刑后罚金不交能减刑吗这个问题将在以下内容详细介绍。
刑事案件判刑后罚金不交能减刑吗

一、刑事案件判刑后罚金不交能减刑吗?

不能减刑,不交罚金说明无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的条件。减刑的条件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刑事案件判刑后罚金不交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三、罚金和罚款的区别有哪些?

1、法律性质不同。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执法机关不同。

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适用对象不同。

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四、刑事案件中减刑和假释的区别有哪些?

1、对象不同。

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

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

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

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并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五、刑事案件中减刑流程有哪些?

1、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2、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3、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六、刑事案件中减刑需遵守哪些规定?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4、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在以上文章中已经详细解答了刑事案件判刑后罚金不交能减刑吗这个问题,法院判决书生效后犯罪分子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不交罚金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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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六年,减12~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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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十五年,减36~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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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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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减刑可以减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从犯减刑可以减多少问题解答如下,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具体情况还要根据案情判决。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所谓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是相对于起主要作用的正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比如,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一般地说,起次要作用的正犯具体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帮助犯。所谓帮助犯是相对于正犯而言的。是指没有直接参加犯罪的实行,但为正犯的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实施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探被害人行踪,指点犯罪地点和路线,提出犯罪时间和方法的建议,事前应允帮助窝藏其他共同犯罪人以及窝赃、销赃等。《刑法》第24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监狱减刑是如何减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减刑是怎么减的
减刑不得超过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刑期十年以下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一年。
两次减刑中间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一次减刑在一年以上的,第二次减刑与上次减刑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上次所减刑期。
累犯减刑,实际入狱服刑时间不得少于一年零八个月。
综上减刑规定,一般来讲:
判三年,减6~9个月。
判六年,减12~20个月。
判十年,减24~30个月。
判十五年,减36~48个月。
刑法解释:第七十九条【减刑程序】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为使司法机关在办理减刑案件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减刑程序更加规范,刑法专门就减刑应当遵循的程序作出了规定。规定减刑建议必须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人民必须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主要是考虑到实践中存在着执行机关和人民对提请和裁定减刑案件把关不严,也有的由于受到社会不良之风的影响,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人予以减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除从法律上和实践中加强管理外,有必要从程序上加以规范。
根据本条规定,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对于符合减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执行机关向其所在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提交减刑建议书。减刑建议书是执行机关制作的,建议人民予以减刑的正式书面文件,也是人民制作减刑裁定的依据,没有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书,人民不能受理减刑案件,也不能制作减刑裁定书。这里的“执行机关”是指依法执行拘役、管制的公安机关和依法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
人民收到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书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减刑案件进行审理。这里的审理一般是指书面审理,审理的内容主要是执行机关申报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和根据执行机关申报的材料审查罪犯是否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事实等。经过审理,合议庭认为犯罪分子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符合减刑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减刑;认为没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或者不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不予减刑。
对于可以减刑的,应当制作裁定书,裁定书应当送达提出减刑建议书的执行机关。不经过上述法定的减刑程序,不得减刑。
退赃后怎样减刑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退赃后怎样减刑减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就可以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大致是说在服刑期间不得再犯罪,要积极改造。
【法律依据】
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七十九条 【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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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罚金没交可以减刑吗
刑事案件罚金不交,不能减刑。说明没有接受教育改造、无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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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十年可以减刑吗,要怎么减,可以减多少。不是说判五年还可以在监狱表现好就可以慢慢减刑,
[律师回复]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具体情况还要根据案情判决。rn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rn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所谓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是相对于起主要作用的正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比如,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一般地说,起次要作用的正犯具体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rn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帮助犯。所谓帮助犯是相对于正犯而言的。是指没有直接参加犯罪的实行,但为正犯的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实施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探被害人行踪,指点犯罪地点和路线,提出犯罪时间和方法的建议,事前应允帮助窝藏其他共同犯罪人以及窝赃、销赃等。rn《刑法》第24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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