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征收林地的补偿标准需要公示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在农村征收林地的补偿标准需要公示,各地政府部门需要公示征收林地的原因、补偿标准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政策,并且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相关信息公示的时间不能低于30天。
在农村征收林地的补偿标准需要公示吗

一、在农村征收林地的补偿标准需要公示吗?

需要公示,公示的时间最少是30天。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征收林地的条件有哪些?

1、征收林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

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林地征收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签订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征用土地的位置、面积等信息;

3、征用土地的用途;

4、征地补偿标准与付款方式;

5、付款的期限;

6、双方的义务权利;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四、林地征收流程有哪些?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正因为征收林地的补偿标准需要公示,所以在政府部门还没有出公示之前不能确定林地征收补偿标准,各地的林地征收补偿标准都没有固定的数值。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8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在农村征收林地的补偿标准需要公示吗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1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8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8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0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0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66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8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8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2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7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4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0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2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5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8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在农村经济林征收的补偿标准需要公示吗
在农村经济林征收的补偿标准需要公示,征收经济林的补偿标准是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所以在本地人民政府还没有出公示之前不确定补偿标准。政府部门公示期间被征收人应及时办理补偿登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集体土地林地征收,未分到土地的应该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按照国家政策,从这种户口是农村的情况来看:如果你原来有宅基地,那么,你可以如果你是两个兄弟姐妹那么到了法定年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如果一家四口是你父母和你夫妻,那么不能再申请宅基地而实际上,由于土地已经进行分配了,所有村委本身一般是没有土地的,也不能把其他农户的土地拿给你建房,所以说没有地了,也是正常。现在你有两种解决方案:
1、在自家的山地或者林地(不包括良田)范围内可以直接申请建房
2、向其他同组村民购买山地或者林地位置(不包括良田),签订协议,然后再申请建房。关于土地分配问题:
1、土地补偿分为生产安置费和青苗补偿款。一般是由你们所在的组决定分配方案的。
2、你在
地有土地,那么相应的,如果你在
b地承包了土地,那地的土地应该交还。但因为30年不变,所以你在b地分不了土地,你地也不用交还。但涉及到你在b地的权利。因为你在b地有户口,所以,你属于安置补偿人口,可以享受征地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至于其他钱,要看你人分配方案怎么定的。
3、如果你进行了安置,享受了养老保险政策,那么,你就农转非了,无论b,你都没有资格享受承包权了。
4、如果你没有享受养老保险政策,承包期到后,在地你没资格承包土地,但在你户口所在的b地,就可以承包土地。
5、另,房屋与土地无关,补偿款安置费你和当地的人一样享受。
农村集体土地林地征收,未分到土地的应该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按照国家政策,从这种户口是农村的情况来看:如果你原来有宅基地,那么,你可以如果你是两个兄弟姐妹那么到了法定年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如果一家四口是你父母和你夫妻,那么不能再申请宅基地而实际上,由于土地已经进行分配了,所有村委本身一般是没有土地的,也不能把其他农户的土地拿给你建房,所以说没有地了,也是正常。现在你有两种解决方案:
1、在自家的山地或者林地(不包括良田)范围内可以直接申请建房
2、向其他同组村民购买山地或者林地位置(不包括良田),签订协议,然后再申请建房。关于土地分配问题:
1、土地补偿分为生产安置费和青苗补偿款。一般是由你们所在的组决定分配方案的。
2、你在
地有土地,那么相应的,如果你在
b地承包了土地,那地的土地应该交还。但因为30年不变,所以你在b地分不了土地,你地也不用交还。但涉及到你在b地的权利。因为你在b地有户口,所以,你属于安置补偿人口,可以享受征地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至于其他钱,要看你人分配方案怎么定的。
3、如果你进行了安置,享受了养老保险政策,那么,你就农转非了,无论b,你都没有资格享受承包权了。
4、如果你没有享受养老保险政策,承包期到后,在地你没资格承包土地,但在你户口所在的b地,就可以承包土地。
5、另,房屋与土地无关,补偿款安置费你和当地的人一样享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在农村征地公示时间是几天
在农村征地公示时间是30天,而且《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在政府部门公示期间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认为政府部门的针对补偿决定不合法的,应该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听证。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集体土地林地征收,未分到土地的应该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按照国家政策,从这种户口是农村的情况来看:如果你原来有宅基地,那么,你可以如果你是两个兄弟姐妹那么到了法定年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如果一家四口是你父母和你夫妻,那么不能再申请宅基地而实际上,由于土地已经进行分配了,所有村委本身一般是没有土地的,也不能把其他农户的土地拿给你建房,所以说没有地了,也是正常。现在你有两种解决方案:
1、在自家的山地或者林地(不包括良田)范围内可以直接申请建房
2、向其他同组村民购买山地或者林地位置(不包括良田),签订协议,然后再申请建房。关于土地分配问题:
1、土地补偿分为生产安置费和青苗补偿款。一般是由你们所在的组决定分配方案的。
2、你在
地有土地,那么相应的,如果你在
b地承包了土地,那地的土地应该交还。但因为30年不变,所以你在b地分不了土地,你地也不用交还。但涉及到你在b地的权利。因为你在b地有户口,所以,你属于安置补偿人口,可以享受征地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至于其他钱,要看你人分配方案怎么定的。
3、如果你进行了安置,享受了养老保险政策,那么,你就农转非了,无论b,你都没有资格享受承包权了。
4、如果你没有享受养老保险政策,承包期到后,在地你没资格承包土地,但在你户口所在的b地,就可以承包土地。
5、另,房屋与土地无关,补偿款安置费你和当地的人一样享受。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59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集体土地林地征收,未分到土地的应该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按照国家政策,从这种户口是农村的情况来看:如果你原来有宅基地,那么,你可以如果你是两个兄弟姐妹那么到了法定年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如果一家四口是你父母和你夫妻,那么不能再申请宅基地而实际上,由于土地已经进行分配了,所有村委本身一般是没有土地的,也不能把其他农户的土地拿给你建房,所以说没有地了,也是正常。现在你有两种解决方案:
1、在自家的山地或者林地(不包括良田)范围内可以直接申请建房
2、向其他同组村民购买山地或者林地位置(不包括良田),签订协议,然后再申请建房。关于土地分配问题:
1、土地补偿分为生产安置费和青苗补偿款。一般是由你们所在的组决定分配方案的。
2、你在
地有土地,那么相应的,如果你在
b地承包了土地,那地的土地应该交还。但因为30年不变,所以你在b地分不了土地,你地也不用交还。但涉及到你在b地的权利。因为你在b地有户口,所以,你属于安置补偿人口,可以享受征地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至于其他钱,要看你人分配方案怎么定的。
3、如果你进行了安置,享受了养老保险政策,那么,你就农转非了,无论b,你都没有资格享受承包权了。
4、如果你没有享受养老保险政策,承包期到后,在地你没资格承包土地,但在你户口所在的b地,就可以承包土地。
5、另,房屋与土地无关,补偿款安置费你和当地的人一样享受。
农村的山林可以买卖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买卖主体却有限制。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
2、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
(1)城镇居民。根据1999年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农村土地征收公示期一般几天
在农村土地征收公示期一般是30天,征主管部门公告的内容包括征地范围,原因,补偿标准及安置补偿方式等,如果在公示期间绝大多数村民堆征地补偿有争议,当地人民政府需要组织听证会修改方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村山地征收,征收方需向被征收方出示何文件
[律师回复]
一、土地征收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①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房屋征收补偿费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三、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59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退耕还林的林地还能转让给他人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农村退耕还林的林地还能转让给他人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土地流转不违法,但是不能更改土地的用途退耕还林地应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退耕农户享有退耕还林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可以转让经营权相关知识: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退耕还林地是指水土流失严重和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其标准是: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坡度在6度以上、农民已经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平原区:风沙危害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农民已经承包的沙化耕地只要具备条件、农民自愿,应扩大退耕还林规模,能退多少退多少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不纳入退耕还林的范围,可作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退耕土地还林后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可以延长到70年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承包退耕还林土地和荒山荒地造林后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四川省林地流转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法取得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权属清楚的可以流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不得流转;林权流转可以采取转包、租赁、互换、拍卖、招标、转让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可以依法继承、担保、抵押、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合作条件,也可以再次流转,但不得将林地改变为非林地;林权流转期限应当根据森林、林木的林种、树种、林龄、开发目的、开发形式等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用材林以轮伐期确定流转期限为宜,最长不得超过该林地的剩余使用期限;若原未确定林权有效期的,流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0年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在农村土地征收公示期一般几天?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在农村土地征收公示期一般几天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房产税如何征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收房产税吗
1、农村房屋不会被纳入房产税征收范围,也不应该对其征收房产税。
2、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3、征收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故农村暂时还没有规定需要缴纳房产税,就没有如何征收这一说。
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提示]房产出租的,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纳税单位和个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农村土地征收公示期一般几天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在农村土地征收公示期一般几天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征地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三、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首次确定了“足额”的标准。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
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但该“足额”标准并不是市场价值的“全额”补偿,因为农村土地不是完全市场化的,其真实的市场价值无法有效计算。所谓“足额”是指土地的成本价值,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而农村土地一旦开发为商业用地,其市场价值可能远远高于作为耕地使用时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二,首次明确了用益物权人的补偿请求权。物权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该条款将征收补偿费的受益主体范围由传统的所有人扩张至用益物权人,为一善举。但不足之处在于,用益物权人依然不足以概括所有因征收、征用的受损害者,如现实中不动产的承租人,在投入巨额装修费用之后,往往因拆迁而血本无归,其利益补偿机制尚无规定,未免遗憾。

三,首次借鉴了“生活补偿”标准。“生活补偿”是现代西方国家出现的一种新的补偿理论。所谓“生活补偿”,不是对个别财产的财产价值补偿,而是着眼于作为整体的人的生活的本身予以补偿,例如村落被迫转移,村民失去的不仅是房屋耕地,更失去了基本生活条件,在此情形下,仅仅给付财产补偿,不足以恢复与原来同等的生活状况。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在农村征收林地的补偿标准需要公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