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骗出口退税罪认定数额是怎么样的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
第二百零四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两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犯罪所侵害的法益不完全相同。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罪,侵犯的是特殊的国家税收管理制度,即国家关于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制度;逃税罪侵犯的是一般的税收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罪是在产品纳税后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从国家金库中骗取已成为国家财产的税款的行为;逃税罪则是直接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或者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或者因逃税受到行政处罚又逃税的,或者缴纳税款后,又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税款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不同。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罪的主体只能是享有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事业单位,不包括个人;逃税罪的主体可以由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构成,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
三、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构成,即明知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和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由于本条没有规定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一定的目的,因此,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伪造、擅自制造或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国家税款的非专用发票的行为,则不论是何种动机和目的,也不论其是否营利,均应构成本罪。
骗出口退税罪认定数额在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只要达到五万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数额来进行判定,轻者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重者是可以按无期徒刑来进行判定,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起该有的后果。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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