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可以拿离婚证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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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怀孕期间可以拿离婚证吗?其实是可以的。双方同意离婚,且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分担也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双方又在30日内亲自到民政部门申请发给离婚证即可完成离婚程序。
怀孕期间可以拿离婚证吗

一、怀孕期间可以拿离婚证

怀孕期间也是可以离婚的。在怀孕期间,出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此时男方若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的,法院不就双方是否感情破裂等因素进行审查,而是会直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但并非完全不可以离婚,存在一定的例外规定。主要有:

例外规定一:女方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和男方提出离婚不同。法院毕竟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规则进行开庭审理,并最初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这种情形下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男方同意离婚,且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分担也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双方又在30日内亲自到民政部门申请发给离婚证即可完成离婚程序。二是男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分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女方就需要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此时,女方起诉离婚,法院是应该正常审理的。

例外规定二: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该条规定是原则性规定,对于“确有必要”目前没有更进一步的法律法规明确解释具体的情形,而是交由法院根据个案中的情况酌情去判断是否达到标准。当然,法院对此条例外规定的适用肯定相当谨慎和严苛。但是,若存在以下情形,一般可认为“确有必要”。如,女方怀孕是因为违反夫妻忠诚义务所致;一方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的可能等。

二、颁发离婚证的步骤是怎样的

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程序办理,整个程序由同一家婚姻登记机关完成。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持结婚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十日计算方法: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四)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夫妻双方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照片、有效证件、《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原受理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三十日计算方法: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五)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三、在法院领取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后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吗?

在我们国家,离婚只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二是诉讼离婚,到法院诉讼,由法院调解离婚或者判决离婚,法院会向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或者民事判决书。不论是民政局发的离婚证还是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都是具有同等效力的,不需要再重复办理。很多人拿着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都很疑惑,就这样几张纸就能证明离婚了?那民政局的系统上会不会同步显示我已经离婚了呢?其实大家不必担心,“这几张纸”足以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在生效以后,就能证明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用法院的法律文书是可以办理再结婚手续的。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领取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后,一定要注意文书是否生效: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发生法律效力;民事判决书自送达双方当事人后15日内,如果双方都没有上诉,该民事判决书才发生法律效力,意味着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有任何一方上诉,那么民事判决书就没有生效,我们就需要等二审审理结果。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离婚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在没有发生效力前,意味着婚姻关系仍未解除,案件当事人不得另行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关于怀孕期间可以拿离婚证吗,就为大家解答到此。虽然法律中对女方孕期离婚做出了限制,但更多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若是夫妻双方在此期间能够协商达成一致,按照规定办理了手续之后,也是可以领取到离婚证,然后正式解除婚姻关系。要是你在离婚方面有遇到什么法律问题,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的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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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能办离婚证吗?
怀孕期间能办离婚证吗?其实是可以的。双方同意离婚,且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分担也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双方又在30日内亲自到民政部门申请发给离婚证即可完成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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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怀孕了,拿怀孕单去,辞职可以当天走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怀孕了,拿怀孕单去,辞职可以当天走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只要提前30日通知即可辞职。
其他劳动合同解除法律知识:
一、劳动者可以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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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能办理离婚证吗
怀孕期间能办理离婚证吗?其实是可以的。双方同意离婚,且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分担也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双方又在30日内亲自到民政部门申请发给离婚证即可完成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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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的妻子最近怀孕了,我们家里正在积极备孕,妻子也向公司申请了产假,但是不知道放多久,而且不知道工资是怎么样的,所以想问问,怀孕请假一年不拿工资吗?
[律师回复] 产假,“工资”应全拿。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1、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另外,根据《lt;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gt;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 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生产女职工的产假:单胎顺产90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者,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自然流产女职工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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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公司当月全勤的话是有全勤奖的,但是因为其中一个工作日请了产检假,公司不发全勤奖,公司的说法是全勤奖是公司给的福利,发或不发由公司说了算,一般怀孕产检请假还能拿全勤奖吗?
[律师回复] 休产假期间算不上全勤,所以全勤奖是拿不到的,单位不给全勤奖不算违法。
  奖金不属于法定强制性的工资项目,产假期间是否有奖金,要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奖金发放如何规定,法律不干涉。
  我国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实践中应分两种情况讨论: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未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现在我老婆怀孕了,我老婆是一个公务员,然后他打算还有一个月准备要生产的时候就去请假,但是她怕单位不给她工资,请问公务员怀孕请假拿基本工资吗?
[律师回复] 公务员怀孕请假制度 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原请假制度作了修订,具体规定如下: 一、 各种假期规定
1. 病假: 工作人员因病请假须出具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 病假期间待遇: ( 1) 工作人员累计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基本工资。 ( 2) 工作人员累计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不同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 10 年的,发给本人月工资的 90%;工作年限满 10 年及以上的,原基本工资照发。 ( 3) 工作人员累计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不同标准发给病假工资:工作年限不满 10 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 70%;工作年限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 80%;工作年限满 20 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 90%;工作年限满 35 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 95%。 ( 4)工作人员连续病假和全年累计病假达到 3 个月的,当年年终奖金不再发给。 ( 5)其他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条件的,病假2 / 3 期间按规定待遇执行。
2. 事假: 事假是工作人员因家务事必须办 理,经领导批准给予的假期。请事假者,一般需事先请假,因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应主动打电话直接向分管领导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请事假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 ” 先用假期,后用事假 ” 的原则掌握。 ( 1)全年事假累计在 15 天以内的,原工资照发。享受年休假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当年年休假冲销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再按本规定处理; ( 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 15 天的,按以下标准计发工资: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 15 天,从第 15 天事假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的 70%发给; ( 3)工作人 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 22 天,从第 23 天事假起停法本人事假期间的职务与级别工资和当年年终奖金。 ( 4)工作人员事假无故超出批准期限的,按矿工处理; ( 5)工作人员因私事短暂出境申请事假的,其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上述规定执行。
3. 婚假: 婚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结婚而给予的假期。婚假一般为3 / 3 三天。对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 25 周岁,女年满 23 周岁)的晚婚者,按照规定给予十八天奖励假期,假期内工资、奖金均照发。
4. 产假: 产假是女工作人员生育子女而给予的假期。 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作人员,其产假按下列情况确定: 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5. 丧假: 丧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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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能不能办离婚证
怀孕期间能不能办离婚证?其实是可以的。双方同意离婚,且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分担也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双方又在30日内亲自到民政部门申请发给离婚证即可完成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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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了身孕后公司为了照顾我就调离了原岗位,现在的岗位到时工作量减轻了,我就担心工资会受到影响,所以咨询个问题就是女职工怀孕期间能拿多少工资呢?
[律师回复]
一、企业公司: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二、机关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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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妻子现在已经怀孕7个月了,最近因为身体不舒服想申请产假,但是不知道7个月能不能申请,而且不知道工资怎么计算的,所以想问问,怀孕期间没有上班可以拿工资吗?
[律师回复] 产假,“工资”应全拿。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1、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另外,根据《lt;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gt;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 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生产女职工的产假:单胎顺产90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者,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自然流产女职工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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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也可依法领证。夫妻双方需持齐全材料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并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由工作人员陪同签字确认。经材料审核无误后,即可完成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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