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强制执行能否委托?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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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委托他人向法院提出撤销强制执行的申请,委托他人处理撤销事宜的,需要与被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在提出委托请求之前,最好是先确定对方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依旧不知道申请撤销强制执行能否委托,可以选择继续查阅此文。
申请撤销强制执行能否委托?

一、申请撤销强制执行能否委托?

1、可以委托他人向法院提出撤销强制执行的申请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二、可以委托他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吗?

1、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提醒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的条件

(1)必须有生效的判决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例如,判决撤销海关科以相对人罚款的决定,如果该行政决定尚未执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相对人的义务已经不复存在,案件因无执行内容,无需进入执行程序。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这是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前提条件。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

(5)符合人民法院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

三、强制执行申请被受理后可以撤回吗?

1、申请强制执行后能撤回,已经交纳的申请费不退还。

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费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执行程序中,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终结执行,已经交纳的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2、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

(1)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非必须)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

(2)如果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必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3)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审结纠纷案件后,若是败诉的一方不履行判决书之中规定的义务,那么胜诉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此类申请提出之后是可以撤诉的,如果对申请撤销强制执行能否委托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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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之前申请了一次行政复议,但是被法院强制执行撤销了,咨询下法院强制执行撤销程序
[律师回复] 第
一,查封物、扣押物因拍卖或变卖而交付买受人时,对该动产的查封、扣押应予撤销,查封、扣押的效力归于消灭。这时是一种当然的撤销,应在交付时告知买受人即可。
  第
二,债权人于拍定前,或拍定后交付标的物前并经拍定人同意,撤回强制执行的申请。此时整个强制执行程序依法终结,应撤销已实施的查封、扣押措施。依民事诉讼法第235条第1项的规定,应当终结执行,此时亦应当解除查封。
  第
三,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而对查封物、扣押物的执行程序尚未结束的。当撤销执行依据的新的生效法律文书提出时,依民事诉讼法第235条第2项之规定,应终结执行并撤销已为的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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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2条的规定,财产无法拍卖、变卖,申请执行人又拒绝接受以物抵债的,应将财产退回被执行人。此时应当解除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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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申请执行人: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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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职务: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市人民法院二七年九月三日作出的()顺民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七年七月一日至二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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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顺民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七年七月一日至二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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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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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对于强制执行可以撤销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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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管辖。
三、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审理,
一、二审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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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委托授权书不可撤销吗
股东委托授权书当然是可以撤销的,实际上任何的授权委托书都是可以随时随地撤销的。民法总则第69条就有规定,委托人自己就可以随时终止委托授权这种关系,或者授权的事宜已经完成了的情况下,委托代理关系也就自动终止了,没有什么授权书是不能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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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委托书如何写
[律师回复] 对于强制执行委托书如何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范本
人民:
兹委托下列人员 在我方与 因 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1)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
(2)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案件委托执行后,受托应当依法立案,委托应当在收到受托的立案通知书后作委托结案处理。 委托异地协助查询、冻结、查封、调查或者送达法律文书等有关事项的,受托委托执行案件立案办理,但应当积极予以协助。
第三条委托执行应当以执行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执行行为实施地的同级人民为受托执行。有两处以上财产在异地的,可以委托主要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执行。 被执行人是现役军人或者军事单位的,可以委托对其有管辖权的军事执行。 执行标的物是船舶的,可以委托有管辖权的海事执行。
第四条委托执行案件应当由委托直接向受托办理委托手续,并层报各自所在的高级人民备案。 事项委托应当以机要形式送达委托事项的相关手续,不需报高级人民备案。
第五条案件委托执行时,委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委托执行函;
(二)申请执行书和委托执行案件审批表;
(三)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四)有关案件情况的材料或者说明,包括本辖区无财产的调查材料、财产保全情况、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情况等;
(五)申请执行人地址、联系电话;
(六)被执行人身份证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地址、联系电话;
(七)委托执行员和联系电话;
(八)其他必要的案件材料等。
怎样写强制执行委托书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范本 人民: 兹委托下列人员 在我方与 因 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1)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 (2)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案件委托执行后,受托应当依法立案,委托应当在收到受托的立案通知书后作委托结案处理。 委托异地协助查询、冻结、查封、调查或者送达法律文书等有关事项的,受托委托执行案件立案办理,但应当积极予以协助。 第三条委托执行应当以执行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执行行为实施地的同级人民为受托执行。有两处以上财产在异地的,可以委托主要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执行。 被执行人是现役军人或者军事单位的,可以委托对其有管辖权的军事执行。 执行标的物是船舶的,可以委托有管辖权的海事执行。 第四条委托执行案件应当由委托直接向受托办理委托手续,并层报各自所在的高级人民备案。 事项委托应当以机要形式送达委托事项的相关手续,不需报高级人民备案。 第五条案件委托执行时,委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委托执行函; (二)申请执行书和委托执行案件审批表; (三)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四)有关案件情况的材料或者说明,包括本辖区无财产的调查材料、财产保全情况、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情况等; (五)申请执行人地址、联系电话; (六)被执行人身份证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地址、联系电话; (七)委托执行员和联系电话; (八)其他必要的案件材料等。
强制执行委托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范本 人民: 兹委托下列人员 在我方与 因 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1)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 (2)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案件委托执行后,受托应当依法立案,委托应当在收到受托的立案通知书后作委托结案处理。 委托异地协助查询、冻结、查封、调查或者送达法律文书等有关事项的,受托委托执行案件立案办理,但应当积极予以协助。 第三条委托执行应当以执行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执行行为实施地的同级人民为受托执行。有两处以上财产在异地的,可以委托主要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执行。 被执行人是现役军人或者军事单位的,可以委托对其有管辖权的军事执行。 执行标的物是船舶的,可以委托有管辖权的海事执行。 第四条委托执行案件应当由委托直接向受托办理委托手续,并层报各自所在的高级人民备案。 事项委托应当以机要形式送达委托事项的相关手续,不需报高级人民备案。 第五条案件委托执行时,委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委托执行函; (二)申请执行书和委托执行案件审批表; (三)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四)有关案件情况的材料或者说明,包括本辖区无财产的调查材料、财产保全情况、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情况等; (五)申请执行人地址、联系电话; (六)被执行人身份证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地址、联系电话; (七)委托执行员和联系电话; (八)其他必要的案件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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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受理。符合公证申请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
3、审查。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
4、出证。经审查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申请事项,公证机构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5、公证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发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收到公证书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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