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开庭朋友可以去吗
开庭都是都是公开开庭审理,但是记得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有的法院会要求提前联系法院,有的法院会在开庭审理时查验旁听人员的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一)、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以下情况,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诉讼代表人姓名职务。是否受过法律处分以及处分的种类时间。
(二)、审判长宣布案件来源、起诉案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和被告的姓名以及是否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三)、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名单。
(四)、审判长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各种诉讼权利。
三、刑事案件不能旁听的人员有哪些
1、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2、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3、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4、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5、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四、刑事案件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立案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2、侦查
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起诉
起诉有自诉和公诉两种;
4、审判
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5、执行
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
只要确定为公开审的案件就可以知晓刑事案件开庭朋友可以去吗,在开庭审理之前对于法院会提前公布相关的信息,旁听方只需要带上相关的证件即可,而且在庭审期间不能大声喧哗,未经审判长的允许不能随意的出入,同时也不能发言、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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