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是正确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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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残疾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是正确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残疾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是正确的?

一、残疾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是正确的?

目前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对残疾人一方给予特殊照顾。在残疾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残疾人的利益。这表现为以下两点:

1、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即由双方协议决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体现民事主体之间的自由意志。

2、如果双方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协商解决的,则应当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在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如共同财产的多寡、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的健康状况、谋生能力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可以适当多分;

(2)在双方均为残疾人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残疾程度较重或条件较差一方的利益。残疾程度以及自身条件的不同对残疾人离婚后是否能够保持较好的生活状态具有很大影响,因而通常情况下,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对残疾人一方或者残疾程度较重、条件较差的一方给予照顾。

当然,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什么?

1、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

2、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

3、对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4、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

5、跟子女的一方、妇女一方,在分房、财产可适当照顾;

6、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中证人,主持分割。

要区分所分割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分割按份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的按已有的份额进行分割,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人先确定每个财产所有人的份额,后按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其次,产权必须明确、清楚。再次,协议书内容要符合均等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另外,对不宜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的财产,协议当事人可采取折价补偿等方式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

但是一般情况下,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法院还是比较照顾残疾人一方的利益的。因为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是结合双方的健康状况和谋生能力等各方面的因素做出裁决的,如果离婚的时候其中一方是残疾的话,在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上是可以得到照顾的。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残疾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是正确的?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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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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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怎么分配才正确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司法实践中,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成为对于同居财产分割的惯例。需要把握三个要点:

一,双方同居生活期间。

二,“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三,“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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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离婚财产怎样分配是正确的?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残疾人离婚财产怎样分配是正确的?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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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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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什么叫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如何正确认定?
[律师回复]
一、什么叫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
二、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如何正确认定
(一)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由于本罪所要求的特定的暴力或胁迫手段会对残疾人与未成年人的健康权、身体权与生命权造成一定的威胁,有可能造成被害人的伤害或死亡结果,从而符合其他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犯罪的特征。就组织乞讨罪与故意伤害罪而言,如果组织乞讨者利用暴力的手段致残疾人或者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人身受到伤害,则属于一行为(当然相对于组织乞讨罪的复杂行为而言,此处的一行为是有所特指的)触犯数个罪名,应当按照重罪处断。比较组织乞讨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幅度,在致人轻伤时故意伤害罪与组织乞讨罪的法定刑幅度是基本一致的,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乞讨罪的基本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但是,如前所述,组织乞讨罪的暴力程度应当仅限于致人轻伤。而且组织乞讨罪有两个法定刑幅度,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可以说,在组织乞讨的暴力行为仅致残疾人或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伤时,组织乞讨罪的法定刑幅度是高于故意伤害罪的,因此应当依照组织乞讨罪定罪处罚。当非法组织的暴力手段致人重伤时,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较之情节严重时的组织乞讨罪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法定刑是相对较重的,此时应当依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至于行为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或造成严重残疾时毫无疑问要适用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二)本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在组织乞讨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组织者对被组织对象的非法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本文认为,拘禁行为是组织行为的一部分,非法的组织行为往往都包含有对被组织者的非法拘禁。因此,刑法在规定组织乞讨罪时已经把这种情况考虑在内,组织行为法拘禁的社会危害性构成组织乞讨罪的一部分,从而被吸收了。因此,此时不发生罪数的认定问题,依照组织乞讨罪单独定罪。
(三)本罪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别组织乞讨者为了组织到乞讨的生力军往往是不择手段的,而较容易控制的儿童更是他们着重考虑的对象。由于不满14周岁的儿童一般都处于父母的监护之下,因此组织乞讨者往往只有通过拐骗的方式方能使儿童脱离家庭庇护,从而实现其组织乞讨人员的目的。此时,应当按照组织乞讨罪和拐骗儿童罪两个罪处罚。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如何确定,残疾辅助器具费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如何确定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侵害他人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3、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二、交通事故残疾辅助器具费如何确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
1、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2、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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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是正确的?
残疾人离婚财产正确的分配方式是:首先由离婚的男女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分割后,当事人一方要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若该财产与其他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分配使用的,其他原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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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朋友的父亲因公致残 现在公司给了一笔残疾赔偿金 想问一下残疾赔偿金是不是遗产 赔偿金的分配比例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原则上可参照《继承法》的规定。但在审判实践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考虑劳动能力、生活收入水平、照顾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一)对于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如果受害人死亡后,仍在一起生活,不需要分割;
(二)对于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父母),在受害人死后,到其他地方生活,权利人要求分割的,应根据权利人有无劳动能力、有无其他生活收入等情况,本着照顾老弱病残的原则,同时考虑受害人父母、未成年子女已经获得抚养费,可按《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割;
(三)对于受害人的成年子女,在受害人死亡前,已经成家且单独生活,因死亡赔偿金具有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金性质,无论是成年子女,还是未成年子女,其亲人的突然去世,在精神上肯定是非常痛苦的,应当进行抚慰,但总的分割比例不能超过《继承法》的规定。如果其成年子女,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而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一方无工作、无收入,其子女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最多不能超过死亡赔偿金的10-15%;如果成年子女,没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而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一定的收入,其子女可以在死亡赔偿金的20-30%范围内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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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残疾人怎么离婚,正常人和残疾人离婚程序
[律师回复]
一、残疾人离婚有特别之处吗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二、残疾人离婚有什么保障
离婚时对残疾人利益的保护,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住房的处理、离婚时的经济帮助、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等方面。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
目前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对残疾人一方给予特殊照顾。 在残疾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残疾人的利益。这表现为以下两点:
1、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即由双方协议决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体现民事主体之间的自由意志。
2、如果双方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协商解决的,则应当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3、在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情况下,人民应当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如共同财产的多寡、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的健康状况、谋生能力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可以适当多分;
4、在双方均为残疾人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残疾程度较重或条件较差一方的利益。残疾程度以及自身条件的不同对残疾人离婚后是否能够保持较好的生活状态具有很大影响,因而通常情况下,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对残疾人一方或者残疾程度较重、条件较差的一方给予照顾。
5、当然,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应有优先权。具体内容包括:
1、双方共有的房屋,残疾人一方有权要求多分。
2、双方共同承租房屋的,残疾人一方有优先承租权。
3、残疾人结婚后居住在非残疾人一方的房屋中、因离婚而无房屋居住的,非残疾人一方有条件的应当给予解决。
(三)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
(四)残疾夫妻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在确定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人时,可优先考虑有抚养能力且要求抚养子女的残疾人一方的意愿。这实际上是赋予了残疾人一方对子女的优先抚养权。
残疾夫妻离婚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照顾残疾人离婚的原则,以其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受重大影响为前提。与残疾人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不能受到正常的教育 、获得适当的医疗以及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应视为其利益受到重大影响。
和残疾人怎么离婚,正常人和残疾人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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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疾人离婚有特别之处吗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二、残疾人离婚有什么保障
离婚时对残疾人利益的保护,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住房的处理、离婚时的经济帮助、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等方面。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
目前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对残疾人一方给予特殊照顾。 在残疾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残疾人的利益。这表现为以下两点:
1、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即由双方协议决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体现民事主体之间的自由意志。
2、如果双方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协商解决的,则应当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3、在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情况下,人民应当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如共同财产的多寡、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的健康状况、谋生能力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可以适当多分;
4、在双方均为残疾人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残疾程度较重或条件较差一方的利益。残疾程度以及自身条件的不同对残疾人离婚后是否能够保持较好的生活状态具有很大影响,因而通常情况下,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对残疾人一方或者残疾程度较重、条件较差的一方给予照顾。
5、当然,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应有优先权。具体内容包括:
1、双方共有的房屋,残疾人一方有权要求多分。
2、双方共同承租房屋的,残疾人一方有优先承租权。
3、残疾人结婚后居住在非残疾人一方的房屋中、因离婚而无房屋居住的,非残疾人一方有条件的应当给予解决。
(三)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
(四)残疾夫妻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在确定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人时,可优先考虑有抚养能力且要求抚养子女的残疾人一方的意愿。这实际上是赋予了残疾人一方对子女的优先抚养权。
残疾夫妻离婚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照顾残疾人离婚的原则,以其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受重大影响为前提。与残疾人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不能受到正常的教育 、获得适当的医疗以及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应视为其利益受到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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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人残疾怎么判是正确的?
故意伤人残疾怎么判需要根据参加伤残鉴定的结果处理,如果是残疾被鉴定为轻伤的,此时行为人就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残疾被鉴定为重伤的,此时行为人就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的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可以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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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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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残疾人利益的保护,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住房的处理、离婚时的经济帮助、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等方面。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
目前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对残疾人一方给予特殊照顾。 在残疾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残疾人的利益。这表现为以下两点:
1、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即由双方协议决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体现民事主体之间的自由意志。
2、如果双方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协商解决的,则应当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3、在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情况下,人民应当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如共同财产的多寡、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的健康状况、谋生能力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可以适当多分;
4、在双方均为残疾人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残疾程度较重或条件较差一方的利益。残疾程度以及自身条件的不同对残疾人离婚后是否能够保持较好的生活状态具有很大影响,因而通常情况下,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对残疾人一方或者残疾程度较重、条件较差的一方给予照顾。
5、当然,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应有优先权。具体内容包括:
1、双方共有的房屋,残疾人一方有权要求多分。
2、双方共同承租房屋的,残疾人一方有优先承租权。
3、残疾人结婚后居住在非残疾人一方的房屋中、因离婚而无房屋居住的,非残疾人一方有条件的应当给予解决。
(三)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
(四)残疾夫妻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在确定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人时,可优先考虑有抚养能力且要求抚养子女的残疾人一方的意愿。这实际上是赋予了残疾人一方对子女的优先抚养权。
残疾夫妻离婚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照顾残疾人离婚的原则,以其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受重大影响为前提。与残疾人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不能受到正常的教育 、获得适当的医疗以及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应视为其利益受到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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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然,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应有优先权。具体内容包括:
1、双方共有的房屋,残疾人一方有权要求多分。
2、双方共同承租房屋的,残疾人一方有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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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
(四)残疾夫妻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在确定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人时,可优先考虑有抚养能力且要求抚养子女的残疾人一方的意愿。这实际上是赋予了残疾人一方对子女的优先抚养权。
残疾夫妻离婚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照顾残疾人离婚的原则,以其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受重大影响为前提。与残疾人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不能受到正常的教育 、获得适当的医疗以及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应视为其利益受到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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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残疾人离婚有什么保障
离婚时对残疾人利益的保护,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住房的处理、离婚时的经济帮助、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等方面。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
目前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对残疾人一方给予特殊照顾。 在残疾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残疾人的利益。这表现为以下两点:
1、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即由双方协议决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体现民事主体之间的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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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情况下,人民应当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如共同财产的多寡、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的健康状况、谋生能力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可以适当多分;
4、在双方均为残疾人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残疾程度较重或条件较差一方的利益。残疾程度以及自身条件的不同对残疾人离婚后是否能够保持较好的生活状态具有很大影响,因而通常情况下,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对残疾人一方或者残疾程度较重、条件较差的一方给予照顾。
5、当然,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应有优先权。具体内容包括:
1、双方共有的房屋,残疾人一方有权要求多分。
2、双方共同承租房屋的,残疾人一方有优先承租权。
3、残疾人结婚后居住在非残疾人一方的房屋中、因离婚而无房屋居住的,非残疾人一方有条件的应当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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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夫妻离婚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照顾残疾人离婚的原则,以其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受重大影响为前提。与残疾人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不能受到正常的教育 、获得适当的医疗以及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应视为其利益受到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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