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律师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出?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950人
专家导读 由律师申请强制执行费用一般由委托律师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当事人支付,根据规定,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的执行申请费。依旧不知道由律师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出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由律师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出?

一、由律师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出?

1、由律师申请强制执行费用一般由委托律师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当事人支付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2、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

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二、想申请强制执行到哪里提交申请书?

1、想申请强制执行到法院提交申请书

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怎样申请?

1、想让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

如果当事人嫌麻烦或搞不懂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必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法院审结纠纷后,若是纠纷当事人在既定的期限内,并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此类申请若是被受理,是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执行费的。如果对由律师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出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1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由律师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出?
一键咨询
  • 178****17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2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6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2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2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1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4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1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1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3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6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5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8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0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2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申请强制执行律师费由谁拿
申请强制执行律师费用一般是由被执行人承担缴纳,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强制执行是指在经过法院的判决之后拒不执行法律的判决,相关的当事人向法院要求的一种情况。若是依旧不知道申请强制执行律师费由谁拿的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强制医疗如何执行?由谁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强制医疗如何执行?由谁执行问题解答如下,
一、强制医疗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为人民,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具体而言,人民负责强制医疗决定书的作出,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执行。
二、强制医疗的审理程序刑事诉讼法修订前,公安机关决定强制医疗的程序不透明,连听证都无需举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86条规定:“人民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由于强制医疗的适用直接关系到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和判断行为人是否符合284条规定的三个要件非常复杂,所以由合议庭的审判组织形式更有利于案件质量的保证。本条第2款规定了强制医疗程序的告知程序和“强制代理制度”,因为被申请人或被告人由于患有精神疾病、缺乏诉讼技能甚至人身受到限制,很有可能不能有效参与到审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所以告知程序和“强制代理制度”是必要的程序设计和“尊重和保障人权”具体的程序体现。为了确定被申请人是否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应该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审理应该查明:1)是否发生过刑法所禁止的行为,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和其他情况,是否属于暴力行为,是否危害到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自由;2)被申请人是否实施了该行为;3)被申请人过去是否患有精神病,实施该行为时精神病的程度和性质,是否处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状态;4)被申请人的精神病是否可能使其继续危害社会;5)是否应该适用强制医疗措施和应该适用何种强制医疗措施。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11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强制执行的工作由谁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强制执行的工作由谁执行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强制医疗应该怎么执行?由谁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强制医疗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为人民,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具体而言,人民负责强制医疗决定书的作出,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执行。
二、强制医疗的审理程序刑事诉讼法修订前,公安机关决定强制医疗的程序不透明,连听证都无需举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86条规定:“人民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由于强制医疗的适用直接关系到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和判断行为人是否符合284条规定的三个要件非常复杂,所以由合议庭的审判组织形式更有利于案件质量的保证。本条第2款规定了强制医疗程序的告知程序和“强制代理制度”,因为被申请人或被告人由于患有精神疾病、缺乏诉讼技能甚至人身受到限制,很有可能不能有效参与到审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所以告知程序和“强制代理制度”是必要的程序设计和“尊重和保障人权”具体的程序体现。为了确定被申请人是否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应该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审理应该查明:1)是否发生过刑法所禁止的行为,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和其他情况,是否属于暴力行为,是否危害到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自由;2)被申请人是否实施了该行为;3)被申请人过去是否患有精神病,实施该行为时精神病的程度和性质,是否处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状态;4)被申请人的精神病是否可能使其继续危害社会;5)是否应该适用强制医疗措施和应该适用何种强制医疗措施。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1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强制执行的工作由谁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强制执行的工作由谁执行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强制执行的工作由谁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强制执行的工作由谁执行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商场强制搜身应该由谁来执行
[律师回复] 【案情经过】 市区一大型购物商场发生商场员工对怀疑为偷窃货品的女顾客实施搜身,限制其行动自由近一个小时的事件,受害人及其亲属就此向本报投诉。 报警器莫名响起 女顾客姓李,年逾五 十,26日中午11时左右,她到离家不远的金新北路一家购物广场购物,她买了一盒橄榄和一把香菜,约7—8分钟便出来,付了款 3.70元。但当要走出商场大门时,门口的报警装置突然响起,于是她被商场人员叫回重新检查,没发现什么,可走出门口报警器又响起来。 内衣裤照样要查 据悉,她先是被四五个商场员工团团围住,外套的红毛衣被脱下来检查,没有发现问题。这时有一位被称为经理的人来了,这位经理表态:一定要搜。于是她又被几个人带到一个房间内检查。随后其他人离开房间,一名30岁左右的女职员对她进行了全身搜查,不单搜了内外衣,甚至还对乳罩和内裤进行检查。她身上带的钱包也被拿出来检查。但并没发现她偷了商场的东西。在她和交涉后,11时50分左右才同意让她回家。 商场没权力搜身 在遭到如此粗暴的对待后,女顾客感到十分气愤,精神上也受到很大打击。当天下午,她在儿子的陪同下来到市工商局“12020”投诉,要求有关部门为其讨回公道。 “12020”的工作人员认为,此事如果属实,是一宗商家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侮辱人格及人身权利的严重事件。不要说商场没有权力对顾客进行搜身,就是工商机关也无权搜身。即便对其怀疑有偷窃行为,也只能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据悉,市工商局在接到投诉后,已确定由经检科、消委会、经检支队派员调查处理,李某当晚还向金园公安机关报了案。据了解,当地派出所已派员到商场向相关人员调查询问,收集相关材料证据。 【法律解读】 商场搜身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非经法定程序批准,非由执法人员执行,任何人不得对他人进行搜身。商场无搜身的权利,如果商场怀疑顾客,可以报警,由民警依法搜查,而不能擅自对顾客搜身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1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但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来承担
[律师回复] 强制执行执行不了怎么办,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来承担 一般不会出现强制执行执行不了的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等到有财产再执行。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本案中的执行案件应当在执行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结。有特殊情况的,经过一定的审批,可以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备案。” 2、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判决后,执行中可以直接向其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单位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完成盖单等手续,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3、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本案中的判决中也作出了这样的判决。因此,在判决后,应当将你预交的诉讼费用予以退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11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由律师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出?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