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条件下才会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单位犯该罪,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含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二、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拒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拒不认罪,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定罪。根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事实上,雇佣童工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但雇佣童工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判刑标准不是固定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重的处3~7年不等有期徒刑。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哪些条件下才会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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