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诉讼离婚证据目录是怎么样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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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诉讼离婚证据目录是怎么样

一、二次诉讼离婚证据目录是怎么样

若原告认为第一次的证据有所不足,可在提交第一次起诉的证据的基础上增加与补充,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应多分得财产、获得抚养权等。

1、结婚证明有效的结婚证明是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前提条件,若第一次起诉是因为没有有效的婚姻证明而被驳回,那么第二次的起诉同样会被驳回。

2、子女出生证明如若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那么需要向法院提供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法院才能依法将子女抚养权进行裁判。

3、财产清单离婚诉讼中,财产的分配也是较为重要的部分。应向法院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或者个人财产清单等,以便法院进行财产的分割。

4、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二、起诉离婚管辖法院有哪些

1、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6)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二次诉讼离婚证据目录是怎么样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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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证据目录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目录有哪些
一、提讼的证据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三、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应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四、误工日期证明、误工费证据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5、还需开具
五、护理费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
1、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一般为住院病历)
2、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中的合理部分的单据。
3、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比如医生的诊断证明书
七、交通费
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
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
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等必须在外地住宿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及住宿的发票。
八、伤残评定赔偿证据、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的赔偿证据、残疾需要配置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
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3、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
4、医疗机构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如诊断证明书等。
九、后续治疗费
1、受害人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所必然发生的费用
十、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
1、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2 、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
4、街道或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
十、康复费
1、受害人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需的费用,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者鉴定部门鉴定意见

一、适当的整容费
1、受害人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所必然发生的费用

二、财产直接损失费证据
1 、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 、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 、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5、因事故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及因处理事故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的单据。

三、生活费
1、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上一年度标准。
2、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3、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户口、身份证明及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

四、丧葬费
1、受害人亲属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计算6个月

五、办理丧葬事宜费
1、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的相关证据。

七、超标准费用
1、受害人超过确定给付年限而确定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至10年。

八、精神损害抚慰金
1、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广东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确定

九、死亡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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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二次诉讼离婚证据目录是怎么样,起诉离婚管辖法院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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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证据目录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交通事故诉讼证据目录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目录有哪些
一、提讼的证据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三、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应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四、误工日期证明、误工费证据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5、还需开具
五、护理费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
1、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一般为住院病历)
2、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中的合理部分的单据。
3、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比如医生的诊断证明书
七、交通费
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
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
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等必须在外地住宿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及住宿的发票。
八、伤残评定赔偿证据、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的赔偿证据、残疾需要配置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
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3、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
4、医疗机构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如诊断证明书等。
九、后续治疗费
1、受害人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所必然发生的费用
十、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
1、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2 、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
4、街道或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
十、康复费
1、受害人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需的费用,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者鉴定部门鉴定意见

一、适当的整容费
1、受害人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所必然发生的费用

二、财产直接损失费证据
1 、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 、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 、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5、因事故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及因处理事故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的单据。

三、生活费
1、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上一年度标准。
2、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3、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户口、身份证明及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

四、丧葬费
1、受害人亲属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计算6个月

五、办理丧葬事宜费
1、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的相关证据。

七、超标准费用
1、受害人超过确定给付年限而确定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至10年。

八、精神损害抚慰金
1、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广东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确定

九、死亡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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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据目录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诉讼主体资格证据 证明当事人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遗失的,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2、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 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等证据。 3、争取扶子女的证据 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 或提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意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4、共同财产证据清单 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出资证明。 存款证明:开户行名称和银行帐户。 债务证明:借据、相关的证据佐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我的阿姨最近需要和律师商量一下案件,想要咨询一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据目录格式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律师有权阅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告知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案件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并告知其有委托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五十七条 经人民法院许可,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需要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的,参照适用本解释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这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据目录格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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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诉讼离婚证据目录是怎么样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二次诉讼离婚证据目录是怎么样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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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去年把房子卖给有一个人但是他没有交钱现,在打算要回来却不知道那个人不还不知道该怎么办打算问一下房屋买卖合同诉讼证据目录有哪些代理清单??
[律师回复]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民事起诉状、证据目录、代理词
民事起诉状
原告:陌顶天,男,汉族,1970年10月18日出生,住址重庆胜宇星兴区景2-401室。电话:1508
被告:重庆胜宇星住宅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胜宇星梁平区黄河路88商务大厦9层。0651-607
法定代表人:李平,系该公司董事长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返还购房款1531537元及利息254618元,并承担已付购房款50%即765768元的赔偿责任。以上合计2551923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3年9月6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1份,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梁平区路丽水湾以胜小区1号楼2单元101室商品房一套,总价款1531537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13年9月23日付完全部购房款,被告将购房发票交给原告。但之后,被告并没有如约交付房屋给原告,更没有如期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证。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办理房屋产权证,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原告将购房合同以及购房发票提交梁平区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查询得知被告已将该出售房屋办理产权证至自己名下,于2013年2月21日设定抵押,至今未解除。被告出售房屋给被告并没有告知原告该房屋已办理产权证且设定抵押,属于欺诈行为,严重违约。原告多次协商被
告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赔偿经济损失,但被告拒绝承担责任。
原告认为,被告在出售涉案房屋给原告前,已经将该房屋给自己办理产权证,且设定抵押,但并没有告知原告,在签订合同时以商品房的形式与原告签订合同,此行为严重违约,导致原告签订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要求被告退还房款,承担利息损失,以及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特诉诸贵院,请求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梁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7年3月28日
证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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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诉讼主体资格证据 证明当事人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遗失的,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2、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 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等证据。 3、争取扶子女的证据 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 或提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意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4、共同财产证据清单 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出资证明。 存款证明:开户行名称和银行帐户。 债务证明:借据、相关的证据佐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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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诉讼离婚证据目录是要怎么样样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二次诉讼离婚证据目录是要怎么样样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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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第二次诉讼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二次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
没证据就不会受理,第二次必须要有新的证据才可以受理。
第二次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离婚必须判离,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的支持。
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及证据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6、人民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1、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2、人民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1、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2、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3、草率结婚当事人自诉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4、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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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诉讼离婚证据有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第二次诉讼离婚证据有什么要求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第二次离婚证据有什么要求
若原告认为
第一次的证据有所不足,可在提交第一次的证据的基础上增加与补充,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应多分得财产、获得抚养权等。
(1)结婚证明
有效的结婚证明是判决双方离婚的前提条件,若第一次是因为没有有效的婚姻证明而被驳回,那么
第二次的同样会被驳回。
(2)子女出生证明
如若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那么需要向提供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才能依法将子女抚养权进行裁判。
(3)财产清单
离婚诉讼中,财产的分配也是较为重要的部分。应向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或者个人财产清单等,以便进行财产的分割。
(4)感情确已破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此条与新婚姻法第32条二款四项规定不同,已不再适用——编者说明)。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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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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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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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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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原告应根据上述条件去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获得的离婚判决书。
第二次诉讼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二次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
没证据就不会受理,第二次必须要有新的证据才可以受理。
第二次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离婚必须判离,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的支持。
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及证据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6、人民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1、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2、人民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1、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2、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3、草率结婚当事人自诉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4、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第二次离婚诉讼要搜集哪些证据
[律师回复]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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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诉讼离婚证据目录是要怎么样样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二次诉讼离婚证据目录是要怎么样样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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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第二次诉讼离婚需要提交什么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第二次诉讼离婚需要提交什么证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第二次离婚需要提交什么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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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二审中能再次补充证据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二审中可以再次补充证据吗
行政诉讼举证时限的及时性是指承担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被告必须在收到原告状副本后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提交证据。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被告在提出答辩状时一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证据。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调取与收集规则
(1)有权向有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2款规定享有此项权力。
与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不同,这是自身的调取证据职能。在庭审模式改革的今天,更多地处于中立、消极的地位,证据提供多由当事人自己完成,所以,的调取证据职能应该是受到限制的。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有权调取证据的情形包括:
①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调取的;
②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基于以上所说之理由,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应该理解为是一种限制性规定,即除此两种情形之外,不能主动调取证据。
(2)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这是行政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目的很明显,在于防止被告“先裁决、后取证”。如果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随意地去补充收集证据,岂不等于认可被告可以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出具体行政行为?不过,行政诉讼法规定“不得自行”收集,意味着经过同意,被告仍然有权去收集证据。于是,问题就出在究竟什么时候同意、什么时候不同意。
如果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在现有的与的错综复杂关系中,就有可能形成对被告的纵容。司法解释第28条规定,被告经准许可以补充相关证据的情形有两种:
①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
②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从另一角度观之,这也是对允许被告再行收集证据的限定。
我开的店和邻居家的店在某些方面产生了纠纷,现在想申请民事诉讼,不知道民事诉讼证据目录怎么写?谢谢
[律师回复]
一、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200
7.
10.28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199
2.
7.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
1.1
2.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200
8.1
2.11)
二、具体案件证据运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节录)(199
9.1
2.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节录)(200
9.
4.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节录)(200
9.
7.7)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节录)(200
9.1
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节录)(200
8.
2.28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节录)(20041
2.29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0
3.1
2.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
10.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节录)(20
10.
2.26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0
2.
10.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0
1.
7.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0
9.
4.23)
直销管理条例(节录)(200
5.
8.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0
7.
1.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节录)(200
3.
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节录)(200
3.
6.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节录)(200
9.
3.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节录)(2000.1
1.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节录)(199
7.1
2.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邮政局与焦长年存单纠纷一案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问题的函复(200
3.1
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0
1.
4.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节录)(199
3.1
1.3)
三、证据格式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200
3.
1.9)
以上是最全面的民事诉讼证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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