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庭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1、离婚起诉状;
离婚起诉状需要写明:①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②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③证据和证据来源;④起诉时所递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具状人、起诉时间等内容。
2、双方的结婚证;
3、本人户口簿;
4、居民身份证;
5、子女的户口簿或者出生证明;
6、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主要有:
③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④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⑤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
7、证明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据,如房产证、汽车购买合同、银行卡号、股权凭证、保单等等。
二、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其他证据
1、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如果夫妻因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因此有必要搜集相关证据,以在离婚诉讼中获取赔偿。
2、申请离婚经济补偿的证据;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照顾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来说,当事人需要提供抚育子女、照顾老人、承担家务等时间跨度较长的视频录音资料;陪老人去医院、陪子女去游乐园等场所的票据;其他证人证言等。
3、对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对此,注意搜集对方的银行卡号及大额储蓄信息、信用卡刷卡记录等,掌握家庭的收支情况,必要时咨询律师处理。
4、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据此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收集自身经济条件、身体健康状况、教育背景、有无不良嗜好、父母基本条件、能够为子女提供的生活环境、子女真实意愿等证据,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三、离婚案件的审理结果有几种
离婚案件的审理结果有三种:撤诉、调解和判决。
1、原告撤诉
原告有权提出撤诉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此外,原告未按照规定足额缴纳诉讼费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人民法院将依法裁定按原告撤诉处理。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不得再次起诉。
2、达成调解
离婚案件达成调解,包括调解和好与调解离婚。前者可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不再出具正式的调解文书;后者则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进行确认后制发民事调解书。当事人在宣判前均可针对是否同意离婚、子女抚养安排及夫妻共同财产自行或请求法院主持调解。
3、作出判决
如果宣判前双方调解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
调解或判决离婚的法律文书生效前,当事人不得另行结婚;生效后,双方婚姻关系即解除。其中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部分,如果一方不履行相应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为保护当事人隐私,离婚案件的法律文书不在网络公开。
由于夫妻选择的离婚方式不同,自然需要当事人准备的证件材料也不一样。上文中详细介绍了“法庭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通常夫妻选择起诉离婚,说明肯定就一些事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若此时有需要的话,可以就自己遇到的法律问题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