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强制执行多长时间生效
判决生效后,对方不遵从判决的话在两年之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一方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5、行政决定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二、强制执行有哪些措施
1、冻结。
这是对被执行人在金融储蓄机构的存款所使用的手段。
2、划拨。
这是将被执行款项从存款机构帐户内划出,并直接划入执行机关所指定帐户的强制执行措施。这种措施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行政机关均可适用。
3、扣留、提取。
是对劳动收入直接从发放或存放处扣留与提取的执行措施。
4、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和收购。
查封,是对执行的财物进行清核后张贴封条、原装封存的措施。扣押,是将被执行财物强制押管的措施,扣押所需保管费用由被执行财物所有人负担。变卖,是对查封、扣押物,在义务人仍拒不履行义务时,将其按商品进行出售的执行措施,所卖款项用于支付义务人应付之债务。
拍卖,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是由执行机关将查封、扣押之物品,交由拍卖行在公开竞价基础上卖出的行为。并用卖出之款项偿付义务人的债务,所余款项如数退还义务人。收购,是对查封、扣押的属于国家法律禁止买卖、而已进入商品流通领域的物品,交由专门单位按照规定的价格强行收购的措施,所得的价款仍用于折抵义务人应支付的部分。例如文物的强行收购。
5、强制交付。
这是以强制方法实际交付特定物给申请人的措施。一般来说,须是特定物才有交付的必要。交付的形式可以是当事人双方当面交付,也可以是由执行机关转交。
6、强制迁出或强制退出。
对于占有房屋的被执行人,则适用强制退出的措施。
7、强行拆除。
是对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予以拆除的一种执行措施。主要用于:对违章建筑的拆除,以及在开发建设中对逾期拒不搬迁人也经常适用。
8、强行销毁。
这种执行措施是将物品予以损毁,使其丧失使用价值与功能的方法,如用火焚烧、用机器破碎等。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的费用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申请强制执行多长时间生效在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只要在判决书生效之后的两年内申请都是有效的,如果超过此时间再进行申请的,那么自己将会失去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把握好时间,这样才能更快的保障到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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