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能双向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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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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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交通事故死亡能双向赔偿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死亡能双向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能双向赔偿吗?

交通事故死亡和工伤赔偿不全是双倍赔的。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死亡具体计算公式是什么?

1、丧葬补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6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

a、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b、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乘以40%

(2)其他亲属:

a、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

b、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c、子女未满18周岁的;

d、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e、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f、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乘以30%

(3)孤寡老人或孤儿

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乘以5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48-60)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所涉及到交通事故的赔偿方面问题的话,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其中一方到人民法院来进行起诉,也需要确定一下最终的赔偿支付的标准,但这其中会存在着与工伤竞合,并不能够因此而获得双重的赔偿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交通事故死亡能双向赔偿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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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第四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很显然,遗产具有特定的时间性和专属性,即以公民死亡时所有的财产为限。但是,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在公民死亡时并不现实存在,故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因此,将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处理,在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找不到依据。事实上,受害人就其死亡本身并不享有赔偿请求权,并不存在死者本人生活实态上可以填补的利益损失,需要填补的乃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因此,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由于失去亲人而产生的精神损害的赔偿,不应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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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案房产属于母亲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那么直接进入法定继承程序。
如果父母双方的同居关系建立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且符合实质婚姻构成要件,属于事实婚姻,对于事实婚姻,利害关系人需要搜集相关有效证据,向人民提讼,请求确认双方的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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