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申请强制执行要多久才会受理?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58人
专家导读 一般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受理;只要法院受理了此案件就会在六个月内执结,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就需要先提交申请书,再者就是案件的证明材料,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获得受理。遇到跨省申请强制执行要多久才会受理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跨省申请强制执行要多久才会受理?

一、跨省申请强制执行要多久才会受理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受理。

民法院若是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就是提级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决定自己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做

强制执行,就是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

1、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非必须)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

2、如果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必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3、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如何走程序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跨省申请强制执行要多久在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在申请之后法院是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受理,如果不答合条件的就会驳回当事人的请求,所以,在申请之前就可以多咨询一下,并在此之前多方面的收集证据,这样才能维护到自己的利益。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跨省申请强制执行要多久才会受理?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4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5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3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8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0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7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8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4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3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0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0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8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0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4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跨省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由法院委托外地法院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冻结和扣押被执行人的存款和财产,一般强制执行的期限为六个月。整理了以下跨省怎么申请强制执行相关的内容,请阅读。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跨省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跨省有可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或者是裁定书,实际上当事人必须要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之下,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跨省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被执行人在外省申请强制执行,怎么办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怎样申请跨省强制执行
向法院申请异地执行,再由法院委托外地的法院代为强制执行。如果还是不知道怎样申请跨省强制执行,也可以直接向法院咨询。如果法院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强制执行的,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怎样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强制执行 人民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管辖。 三、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审理, 一、二审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我国法院能跨省强制执行吗?
我国法院能跨省强制执行吗,答案是肯定的,即如果是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但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的,此时是可以由人民法院委托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此时受委托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是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予以接受并且开始强制执行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营业执照可以跨省经营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由于经营主体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之分,所以登记手续也稍有不同。 个体户开业登记 个体户开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批、发执照。首先,申请人持文件、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上岗证等。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当全部审批结束后,申请人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2、到银行开户 经营者将所拥有的资金存进自己选定的银行并开设银行帐户。
3、办理《法人代码证书 根据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和保护企业法人的权力不受侵犯,经营者还需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办理《法人代码证书》。 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时,企业须提交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热照,携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代码证或复印件
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1)个体办证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分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企业办证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国统一代码证、法人证书及企业公章,到地方税务局领取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表》,领取微机编码及纳税专户帐号。再带《企业税务登记表》及上述附属资料到市局办证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到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 (1)组织员工到所在地的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身体检查,以办理个人健康合格证 (2)企业向卫生防疫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6、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7、申请开业登记表 办完以上手续后,标志着一家企业所需的各职能部门的批准已完成,即可到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申请企业登记表》,准备择日开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申请跨省强制执行要交费吗
申请跨省强制执行可能需要付款,也有可能不需要。若是法院受理了此类申请,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先预交申请执行费。若是依旧不知道申请跨省强制执行要交费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强制传唤可以跨区域吗
[律师回复]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2条,你可以使用传唤在不同的地方传唤嫌犯,并明确说明传唤问题的位置:可以召唤嫌疑人所在城市或县的指定地点或他审讯在住所。
2、但是,在实践中,异地传唤犯罪嫌疑人的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对流动人口犯罪的调查中。其他地方的许多嫌疑犯在被取保候审后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当他们需要传票的时候,办案人员通常会通过邮局发送传票,有些人只是打电话要求一定的传票。
3、“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处理程序规定”明确规定了传票的适用对象、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然而,在实践中,许多公安机关没有严格遵守这些规定,造成传票的使用武断和盲目性,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而且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主要有以下几种表达形式:
第一、传票的对象是非法的。“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适用的传唤对象为不需要拘留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所谓“不需要拘留”,即逮捕,包括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相对较轻,犯罪嫌疑人不需要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尚未确定,拘留和逮捕的条件暂时没有得到满足。
第二、未经局长批准的传票。 “《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程序》”第17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传唤,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但是,在实践中,警方在使用“召唤通知”时处理案件,其中大多数未经领导批准,不仅在程序上违法,而且还容易导致被动工作。
第三、是传票过期。《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传唤、逮捕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然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传唤(包括逮捕)超过12小时的问题。
第四、从不同地方传唤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92条明确规定,讯问地可以被传唤到犯罪嫌疑人的城市、县或住所接受讯问。
第五、传唤代替拘留。表现为:有的警察在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不带任何法律文件,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形式逮捕,更换后的传票通知。此外,传票也被用来传唤逃犯,这就失去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法律的约束力。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9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强制传唤可以跨区域吗
[律师回复]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2条,你可以使用传唤在不同的地方传唤嫌犯,并明确说明传唤问题的位置:可以召唤嫌疑人所在城市或县的指定地点或他审讯在住所。
2、但是,在实践中,异地传唤犯罪嫌疑人的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对流动人口犯罪的调查中。其他地方的许多嫌疑犯在被取保候审后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当他们需要传票的时候,办案人员通常会通过邮局发送传票,有些人只是打电话要求一定的传票。
3、“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处理程序规定”明确规定了传票的适用对象、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然而,在实践中,许多公安机关没有严格遵守这些规定,造成传票的使用武断和盲目性,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而且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主要有以下几种表达形式:
第一、传票的对象是非法的。“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适用的传唤对象为不需要拘留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所谓“不需要拘留”,即逮捕,包括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相对较轻,犯罪嫌疑人不需要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尚未确定,拘留和逮捕的条件暂时没有得到满足。
第二、未经局长批准的传票。 “《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程序》”第17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传唤,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但是,在实践中,警方在使用“召唤通知”时处理案件,其中大多数未经领导批准,不仅在程序上违法,而且还容易导致被动工作。
第三、是传票过期。《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传唤、逮捕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然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传唤(包括逮捕)超过12小时的问题。
第四、从不同地方传唤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92条明确规定,讯问地可以被传唤到犯罪嫌疑人的城市、县或住所接受讯问。
第五、传唤代替拘留。表现为:有的警察在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不带任何法律文件,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形式逮捕,更换后的传票通知。此外,传票也被用来传唤逃犯,这就失去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法律的约束力。
赡养纠纷强制执行需多久才能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赡养纠纷强制执行需多久才能执行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这说明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1、向做出生效判决或调解书的提交申请,要求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2、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4、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5、建议依法处以司法罚款和拘留。
6、要求依法追究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罪。
查询是指人民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跨省申请强制执行要多久才会受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