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犯罪嫌疑人告知书就是罪犯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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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收到犯罪嫌疑人告知书就是罪犯吗,答案是否定的,也就是说,并不是收到犯罪嫌疑人告知书就是罪犯了,在我国只有人民法院有专属定罪权,在被人民法院定罪量刑之前,任何人都是被推定为无罪的,收到犯罪嫌疑人告知书只是意味着涉嫌犯罪,具体的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可以参考下文。
收到犯罪嫌疑人告知书就是罪犯吗?

一、收到犯罪嫌疑人告知书就是罪犯吗?

不是,犯罪嫌疑人告知书,只是告知有认罪认罚从宽一个制度,不是罪犯的意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具有专属定罪权,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嫌疑人告知书只能表明其实犯罪嫌疑人,但是不是犯罪分子。

首先,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诉讼程序;其次,案件进入检察机关的公诉审查起诉阶段;其三,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那么应该已经是犯罪嫌疑人了;一般刑事一审案件有三个阶段,分别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在检察院可能是侦查阶段也可能是审查起诉阶段,根据罪名不同而分不同的情况。

二、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的规定是什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以法院审判环节均可以适用,下面对三个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分别予以说明:

侦查阶段。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求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侦查的过程中,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询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愿意认罪认罚,记录在案.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会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再次告知犯罪嫌疑人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认可检察院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以及量刑建议,在值班律师或者辩护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获得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

刑事审判阶段,检察院将刑事案件起诉至法院,量刑建议书以及认罪认罚具结书一并移交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不是自愿认罪认罚,如果自愿认罪认罚,认可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认定的罪名,并认可量刑建议,法院一般情况下,会采纳检察院从宽的量刑建议作出有罪判决,从而使得被告人获得从宽处理。

三、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案件中的诉讼权利包括什么?

(一)、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律师、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但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二)、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三)、被羁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四)、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3、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4、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5、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的陈述。

对于收到犯罪嫌疑人告知书就是罪犯吗这个问题,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刑事案件一般需要经过三个阶段,如果是犯罪嫌疑人收到告知书的,只能意味着案件进入到侦查阶段,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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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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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条讯问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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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条侦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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