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离家出走离婚管辖法院是哪里?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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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一方离家出走离婚管辖法院是哪里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方离家出走离婚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一方离家出走离婚管辖法院是哪里?

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可以起诉离婚,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公共告示方式送达。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家出走的离婚程序

1、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2、写好离婚起诉状,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法院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4、开庭审理,被告按缺席审判处理。

二、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怎么处理?

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3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3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构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当事人一方想夫妻重归于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复婚登记。

有一方离家出走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办理协议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对于双方有约束力,不能随意反悔,但离婚之后发现对方故意隐瞒婚内共同财产,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申请人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相关的证据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一方离家出走离婚管辖法院是哪里?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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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离家出走离婚管辖法院是哪里?
办理离婚手续时,存在一方离家出走的情况,可以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写好起诉状,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去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下达判决书,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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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办理了,怎么走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指定管辖后程序怎么走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指定管辖的案子不需要重新立案,而是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实践中对于管辖有异议后指定管辖的案件,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 一是在对该案件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交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该公安机关移送相应的提起公诉; 二是被指定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报请其上一级公安机关与该市中级协商后,中级指定该市某基层管辖,并通知与中级对应的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再通知相应的基层检察院。 1.由上级人民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辖不明的案件的管辖权管辖不明的情况,诸如刑事案件发生在两个人民管辖范围的交界处,而两个人民管辖的范围的行政区划没有确切的界限,犯罪地不能确定,这样形成互争管辖或互相推诿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争议各方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2.由上级人民以指定的方式改变管辖权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有管辖权的人民不宜行使审判权的情况,包括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的案件,因案件在该人民审判受到严重干扰而不能很好地行使审判权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9条规定:上级人民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的人民和其他有关的人民。原受理案件的人民,在收到上级人民指定其他人民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 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行政法上的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以决定的方式指定下一级对某一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实际上也是赋予在处罚管辖上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以适应各种错综复杂的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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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后流程怎么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指定管辖后流程怎么走问题解答如下, 指定管辖后程序怎么走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指定管辖的案子不需要重新立案,而是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实践中对于管辖有异议后指定管辖的案件,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
一是在对该案件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交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该公安机关移送相应的提起公诉;
二是被指定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报请其上一级公安机关与该市中级协商后,中级指定该市某基层管辖,并通知与中级对应的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再通知相应的基层检察院。
1.由上级人民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辖不明的案件的管辖权管辖不明的情况,诸如刑事案件发生在两个人民管辖范围的交界处,而两个人民管辖的范围的行政区划没有确切的界限,犯罪地不能确定,这样形成互争管辖或互相推诿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争议各方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2.由上级人民以指定的方式改变管辖权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有管辖权的人民不宜行使审判权的情况,包括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的案件,因案件在该人民审判受到严重干扰而不能很好地行使审判权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9条规定:上级人民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的人民和其他有关的人民。原受理案件的人民,在收到上级人民指定其他人民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
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行政法上的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以决定的方式指定下一级对某一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实际上也是赋予在处罚管辖上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以适应各种错综复杂的处罚情况。
管辖办理后,怎样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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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后程序如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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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指定管辖的案子不需要重新立案,而是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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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对该案件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交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该公安机关移送相应的提起公诉;
二是被指定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报请其上一级公安机关与该市中级协商后,中级指定该市某基层管辖,并通知与中级对应的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再通知相应的基层检察院。
1.由上级人民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辖不明的案件的管辖权管辖不明的情况,诸如刑事案件发生在两个人民管辖范围的交界处,而两个人民管辖的范围的行政区划没有确切的界限,犯罪地不能确定,这样形成互争管辖或互相推诿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争议各方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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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9条规定:上级人民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的人民和其他有关的人民。原受理案件的人民,在收到上级人民指定其他人民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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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离家出走离婚管辖法院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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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指定管辖后步骤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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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后手续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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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上级人民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辖不明的案件的管辖权管辖不明的情况,诸如刑事案件发生在两个人民管辖范围的交界处,而两个人民管辖的范围的行政区划没有确切的界限,犯罪地不能确定,这样形成互争管辖或互相推诿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争议各方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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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后程序该怎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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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后程序该如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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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上级人民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辖不明的案件的管辖权管辖不明的情况,诸如刑事案件发生在两个人民管辖范围的交界处,而两个人民管辖的范围的行政区划没有确切的界限,犯罪地不能确定,这样形成互争管辖或互相推诿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争议各方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2.由上级人民以指定的方式改变管辖权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有管辖权的人民不宜行使审判权的情况,包括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的案件,因案件在该人民审判受到严重干扰而不能很好地行使审判权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9条规定:上级人民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的人民和其他有关的人民。原受理案件的人民,在收到上级人民指定其他人民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
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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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管辖管辖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指定管辖案件包括:本市辖区内下级检察院之间就同一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应当报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案件。有管辖权的检察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或不方便行使管辖权,报请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1、检察院在编干警及其近亲属或离退休人员为案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 2、检察院的人民陪审员为案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 3、其他需要指定管辖的情形。 第二条检察院公诉局负责审查指定管辖案件。第三条市检察院负责审理下列指定管辖案件: 1、本院辖区内不同下级检察院之间就同一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 2、本院辖区内有管辖权的基层检察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或不方便行使管辖权的。第六条下级检察院报请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报请时应报送《申请指定管辖的请示》及相关材料。 第七条《申请指定管辖请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案件的来源及审查情况;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及案由; (三)基本案情; (四)管辖权争议的具体事由(或由于特殊情况不能侦查、审查、不方便侦查、审查的事由); (五)就管辖权争议的协商情况及结果; (六)报请检察院意见及法律依据。 第八条报送材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书或意见书、案件审查报告; (二)主要证据材料; (三)检察院依职权移送案件的,移送检察院的案件移送函; (四)因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而移送案件的,应当提交当事人管辖异议申请书复印件; (五)移送检察院与受移送检察院就管辖权争议进行协商解决的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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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毒品罪属于哪里管辖
走私毒品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为了诉讼程序要求或司法公正考虑,被告人居住地法院也可管辖。这里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实施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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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管辖管辖有哪几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地域管辖:是指按照人民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所划分的管辖。 种类: (1)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2) 特殊地域管辖(3个合同纠纷,3个侵权,3个海事纠纷,一个票据纠纷)。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及被告住所地为标准确定的关系。 (3)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点案件必须由特定的人民管辖,其他人民无权管辖,也不准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3、协议管辖。又称约定管辖或合意管辖,是指当事人就第一审民事案件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之后,达成协议确定管辖的。 (1) 国内协议管辖; (2) 涉外协议管辖; 二丶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管辖,其它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⒈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⒉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讼,由港口作业地管辖。 ⒊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管辖:其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其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专属管辖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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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烟草公安机关有管辖权吗
[律师回复] 有,根据《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的通百告》(国函[2000]13号)的文件要求,企业、事业度单位和机关、团体以及个人走私卷烟或非法收购、运输、邮寄、贩卖、窝藏走私卷烟和其他非回正常渠道流入市场的进口卷烟的,由海关、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在其职责范围内进行处答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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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管辖法院是哪里
国家赔偿管辖法院是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的。公民在受到国家政府机关或行政单位的人身伤害、违法拘留、违法扣押、违法拍卖的同时,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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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管辖权,管辖权是什么,管辖权是指?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劳动争议是指有共同理由、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0人以上的劳动争议。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七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申请集体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三条:发生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的,劳动者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参加仲裁活动。代表人参加仲裁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集体劳动争议(30人以上)应提交以下材料: 1、推选3至5名员工代表,填写并提交《员工推举代表书》(一式三份,员工本人签名按手印) 2、填写并提交《仲裁请求一览表》(一式三份,员工本人签字认可,员工代表签名) 3、申请书一式2-3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1提供,详细陈述申请理由和请求,本人签名。)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对后留复印件) 6、如当事人的代理人是执业律师的,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律师所函当事人的代理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公证机关及当事人所在居委会和村委会的亲属证明。 7、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 8、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居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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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管辖管辖决定书?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指定管辖决定书怎么写 指定管辖决定书 (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 检  指辖[  ]号 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_________条的规定,经本院审查,指定你院管辖。 年  月  日 (院印) 二、指定管辖的分类是怎样的 1、由上级人民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辖不明的案件的管辖权 管辖不明的情况,诸如刑事案件发生在两个人民管辖范围的交界处,而两个人民管辖的范围的行政区划没有确切的界限,犯罪地不能确定,这样形成互争管辖或互相推诿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争议各方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2、由上级人民以指定的方式改变管辖权 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有管辖权的人民不宜行使审判权的情况,包括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的案件,因案件在该人民审判受到严重干扰而不能很好地行使审判权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9条规定:上级人民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的人民和其他有关的人民。原受理案件的人民,在收到上级人民指定其他人民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三、指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27条 上级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 两个以上同级人民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审判。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指定管辖。 第18条 上级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管辖。 第19条 上级人民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和其他有关的人民。 第20条 原受理案件的人民,在收到上级人民指定其他人民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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