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杀人罪与过失杀人罪的区别
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的区别在于主观上不同,故意杀人,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杀人,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而没有预见到,造成被害人死亡或是已经预见但是轻信能够避免,而造成被害人死亡。其次在量刑上,过失杀人量刑轻于故意杀人。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杀人罪应该如何判刑?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条: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以刑罚。
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三、过失致人死亡罪如何认定?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的界限
两者的共同点在于:1、客观上行为人的行为都引起了他人死亡的结果:2、主观上行为人郡没有预见这种结果的发生。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要查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二)本罪与本法所规定的涉及过失致人死亡的其他过失犯罪的界限
本法所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包含致人死亡的情况,仅就行为人的主观意愿和行为结果来说,完全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条件。但是,由于主体要件的特定性、犯罪环境的特定性或者犯罪手段的特殊性,尤其是犯罪所侵犯的其他客体更为突出,所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因此,在本法上就分别规定了其他罪名,而把该罪同时也侵犯的他人的生命权规定为一个情节一并予以惩治.
故意杀人罪与过失杀人罪的区别上还是有一点,前者性质恶劣,后者虽然无心但也是致人死亡,具体要看案子发生的前因后果等等,想要是了解两者在实际案情中的区别,还是尽快的咨询相关的法律事务所,能给您专业的答复,真正的实际案子发生一些具体细节都会让当事人在案子中的一些情况发生变化。律师会最大程度上的帮助到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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