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非本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但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劳动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
劳动争议属于以下情形,劳动者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争议;
2、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
3、请求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赔偿的争议;
4、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五条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
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劳动仲裁非本人可以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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