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占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是按照土地原来的用途和原来的产值状况来确定。如果是涉及到承租人的问题。只有承租人的公房动迁时,原承租人已死亡,若已依法确定了新的承租人的,动迁补偿款归新的承租人;若尚未确定新的承租人的,动迁补偿款归原承租人的继承人。
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未声明放弃继承,且系争房屋权利未发生变动的,系争房屋的权属归继承人共同共有,继承人的确权主张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可依法确认各方的权利份额。但系争房屋已动迁的,继承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动迁利益受侵害之日两年内主张动迁利益。
1、解除租赁协议
房屋拆迁时,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不再给与承租人补偿。
2、未解除租赁协议
产权置换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若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该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一般由该户房屋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
承租人获得费用
搬迁补助费:按照建筑面积或合作规定进行计算
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
(1)设备搬迁,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停产停业损失
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至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用。
3、救济手段
如果对拆迁方案不满意,建议千万不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可以依法向房管局提出裁决申请。
三、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归属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使用权,进而提出分割相应补偿款。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若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该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一般由该户房屋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
城市占地赔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给出明确的解答,征收土地在确定补偿标准的时候,需要考虑到被征收土地面积,还有就是被征收土地的一些具体的产值的状况。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土地的征收是需要考虑到被征收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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