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加盗窃罪,可能会被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判处刑事处罚。具体量刑的时候,需要遵守以下的规定: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诈骗罪帮助犯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帮助犯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区别包括帮助的内容不同、侵犯的法益明显不同、明知的推定有别。
1、帮助的内容不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属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帮助行为,但诈骗罪帮助犯并非必然能同时适用前者之罪。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即前者被限制适用于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支付结算等特定帮助行为,而对于一般性帮助行为,如提供场所、资金支持,以及其他未达到技术支持的严重性和决定性程度的行为,则更宜认定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共犯。二是帮助的作用有别。
2、侵犯的法益明显不同
虽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附属于信息网络犯罪行为,但是侵犯的法益具有独立性:诈骗是侵财类犯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特别是在“一帮多”的情形下,侵害法益具有多元化,不仅是网络空间管理秩序,甚至会蔓延至毒品、淫秽物品、洗钱、知识产权等不特定领域的秩序。也就是说,应以帮助行为实质上造成的侵害后果为考量进行定性,当提供“两卡”的行为造成了具体法益的侵害时,可能同时构成两罪。
3、明知的推定有别
当行为人与被帮助人主观存在通谋时,如果为事前事中通谋则为正犯共犯,事后帮助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包庇等罪名;当行为人与被帮助人不存在主观通谋时,则要根据一般人的认知水平和能力,依据经验法则综合判断。尤其在正犯未到案时,行为人与被帮助人的犯意联络无法查清,在没有供述的前提下需要依靠不同种类证据相互印证后推定“明知”。
三、涉嫌犯帮信罪者被监外执行后还可以被收监吗?
1、涉嫌犯帮信罪者被监外执行后不一定可以被收监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2、监外执行有两种情况:
(1)民法院在判决前,发现被告人具有法定的监外执行的条件,在判决时候直接决定监外执行;
(2)狱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在监内服刑的罪犯具有监外执行法定的条件的,报请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监外执行。
3、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后,可能会认定案件被告同时犯了帮信罪、盗窃罪。对于同时犯两种以上罪名的情形,帮信行为人有被数罪并罚的可能。对帮信罪加盗窃罪怎么判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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