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帮信罪有没有单位犯罪,单位犯了帮信罪可能会被判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单位犯罪的一般处罚
(1)原则上两罚制
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单位也只能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处罚例外,单罚
仅对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员判处刑罚。
(3)对犯罪单位本身判处刑罚
只能判处罚金刑。
二、单位犯帮信罪从犯处理?
1、单位犯帮信罪从犯可能会被从轻、减轻、甚至是免除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认定从犯的几个因素:
在共同犯罪中有主犯,就有从犯,从犯是协从主犯实施犯罪行为的,其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着附属地位、辅助作用。从犯在量刑上往往比主犯量刑要轻。从犯的认定有两种情况:
(1)共同犯罪中从犯所起的作用,从犯起次要作用的,没有积极参与犯罪,主观上被胁迫,或者在犯罪中起着微乎其微的用处,往往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2)共同犯罪中从犯所起的作用,从犯起次要作用的,为犯罪创造便利条件,提供犯罪工具、犯罪对象的,在共同犯罪中起着其他作用,往往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主犯、从犯都是在共同犯罪这个前提下实施犯罪活动的,主犯在犯罪活动中承担着主要责任,起着重要作用,在量刑上要重。从犯在犯罪活动中承担着次要责任,起着其他作用,在量刑上相对要轻。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标准以及司法认定是什么?
1、情节严重根据《刑法》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达到“情节严重”。
2、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情节严重”认定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以上的;
(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
(8)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20张以上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上述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帮信罪有没有单位犯罪,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帮助他人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从主体构成条件上来看是一般的主体,也就是自然人和单位都是有可能会构成这种犯罪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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