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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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问题带来帮助。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1次,为拘役六个月或者管制刑;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2次,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引诱、容留、介绍2人卖淫各1次,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三)引诱、容留、介绍3人卖淫各1次,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四)引诱、容留、介绍4人卖淫各1次,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引诱、容留、介绍5人卖淫各1次,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人次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轻处、重处特别规定】

卖淫嫖娼活动未得逞,轻处40%。

引诱、容留、介绍少女卖淫的,重处10%。

引诱、容留、介绍幼女卖淫的,重处20%。

按人数计算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与按次数计算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不一致的,按前一种方法计算。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介绍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的界限

介绍卖淫和强迫卖淫从形式上看都是使他人卖淫,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

1、犯罪的对象不同。介绍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那些愿意卖淫的人员,强迫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那些不愿出卖肉体的人员。

2、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者联系卖淫对象;强迫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意图迫使他人出卖肉体从事卖淫活动。

3、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卖淫人员和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等介绍行为;强迫卖淫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虐待等强制性手段,使被害人被迫卖淫。

黄赌毒在中国是违法行为,如果是卖淫或者是嫖娼,一般是进行治安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还会处罚五千元以上下的罚款;情节比较轻微的,会处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是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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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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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应当能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应当能怎么处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什么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概念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多少年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成立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本罪行为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如果不是出于故意心态,则不是犯罪;
其次,本罪所称的“容留”,是指为卖淫者提供场所;
最后,“引诱”、“容留”、“介绍”这三种行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便足以成立本罪,实施其中两种以上的,也不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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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什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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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怎么罚?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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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可以减轻处罚吗
[律师回复] 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可以减轻处罚吗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符合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减轻处罚的。
刑法中减轻处罚情形大致有以下几点: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9、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0、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
1、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
2、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
3、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1
4、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
5、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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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应当应该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卖淫嫖娼活动常常是有组织的。打击卖淫嫖娼罪活动,必须同时打击那些为卖淫嫖娼活动牵线搭桥或者提供条件的行为,即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里的“引诱”他人卖淫,是指行为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以金钱诱惑或者通过宣扬腐朽生活方式等手段,诱使没有卖淫经历的人从事卖淫活动。“容留”他人卖淫,是指行为人故意为他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的行为。既包括在自己所有的、管理的、使用的、经营的或者临时租借的场所容留卖淫嫖娼人员从事卖淫嫖娼活动,也包括在流动场所,如机动车、船舶等运输工具中容留他人卖淫嫖娼。“介绍”他人卖淫,是指为卖淫人员介绍嫖客,或者为嫖客介绍卖淫人员,在他们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拉皮条”。 应当注意的是,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如果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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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怎么判刑?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般是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较重,因为帮助卖淫是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并且如果是犯罪情节严重的,例如是多次实施犯罪行为的、是主要犯罪分子或者是造成受害人死亡等的,就应当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还应当对其处相应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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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应该怎么申请保释
[律师回复] 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应该怎么申请保释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也称保释,对于符合申请取保候审条件的,首先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然后,经办案机关审查后,同意取保候审的,申请人需向办案机关提供相应的担保: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另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且会根据不同的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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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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