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限房不动产登记离婚怎么分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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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两限房不动产登记离婚怎么分问题带来帮助。
两限房不动产登记离婚怎么分

两限房不动产登记离婚时属于个人财产的分配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是否涉及赠与、孩子归属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有无过错等因素进行分割处理;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相当于是将房产的部分产权赠与给了女方,房产由个人所有变为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两限房不动产登记离婚怎么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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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限房不动产登记离婚如何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两限房不动产登记离婚如何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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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有限责任企业登记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 1.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人是公司的全体股东。具体办理申请设立事宜,由全体股东共同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负责。 2.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代表,因此,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申请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责任人,负责办理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 二、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是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出资到位的证明,也是办理公司设立申请程序的必要条件; 4.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为了加强监管,确保公司注册资本充实,《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要求,股东首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5.另外,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需要提交: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申请设立特殊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 1.设立须经行政许可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设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办理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在获得行政许可批准决定后没有及时办理申请公司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原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对原批准文件的效力再进行确认,或者另行报批。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取得行政许可的资质条件存在变化的可能,因此,行政许可批准决定文件的效力也存在一定的时效性。督促相关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尽快办理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既保证取得行政许可的相对人保持相应的资质,也避免了行政许可资源的浪费。相关责任人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应当提交有关行政许可的批准决定文件。 2.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这涉及到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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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程序有哪些 一、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名称,应当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并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公司住所变更登记。公司变更住所,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租房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董事会决议; (六)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七)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法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抵押登记期限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对于抵押登记期限如何确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抵押登记期限怎么确定
抵押的目的是作为债的担保,旨在保护因债务人在债务届满不能履行时债权人的权益,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在提供抵押后,如不能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以在抵押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物。抵押权是物权的一种,因此,我国在对于抵押上采用的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
抵押期间的确定,依有约定依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法定的原则。抵押期间的约定是指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期间。抵押期间的法定是指在当事人对抵押期间的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法律规定的期间。
由于我国《担保法》采取了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并存的原则,因此,对于法律要求办理抵押登记始生效力的抵押权而言,当事人约定的抵押期限应记载于登记簿上。抵押期限届满,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自动注销。
具体要看抵押协议内容与约定期限或者事先关于有效期的双方协商内容。
最高人民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表明,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
如果履行期限的延长实质上构成新的合同,则原抵押合同因新合同的成立而归于失效,老债权已消灭,抵押权消灭。
履行期限延长,原抵押合同效力
如果只是展期,是对原合同期限条款的修订,这并未实质加重原抵押人的义务,所以抵押合同应当是有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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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限房不动产登记离婚如何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两限房不动产登记离婚如何分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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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抵押登记期限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抵押登记期限怎么确定
抵押的目的是作为债的担保,旨在保护因债务人在债务届满不能履行时债权人的权益,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在提供抵押后,如不能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以在抵押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物。抵押权是物权的一种,因此,我国在对于抵押上采用的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
抵押期间的确定,依有约定依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法定的原则。抵押期间的约定是指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期间。抵押期间的法定是指在当事人对抵押期间的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法律规定的期间。
由于我国《担保法》采取了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并存的原则,因此,对于法律要求办理抵押登记始生效力的抵押权而言,当事人约定的抵押期限应记载于登记簿上。抵押期限届满,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自动注销。
具体要看抵押协议内容与约定期限或者事先关于有效期的双方协商内容。
最高人民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表明,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
如果履行期限的延长实质上构成新的合同,则原抵押合同因新合同的成立而归于失效,老债权已消灭,抵押权消灭。
履行期限延长,原抵押合同效力
如果只是展期,是对原合同期限条款的修订,这并未实质加重原抵押人的义务,所以抵押合同应当是有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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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限房不动产登记离婚怎么样分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两限房不动产登记离婚怎么样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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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登记依据,如果登记错误,修改时间有限制吗
[律师回复] 房产证登记错误,可以要求房产交易中心更正,没有时间限制。方法
一、申请更正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正登记”。所以,如果遭遇了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情形,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拿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 方法
二、申请异议登记 实际生活中,往往大部分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人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这就要用到第二招。《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方法
三、提起民事诉讼 在实践中,大部分当事人对不动产的归属有异议,产生争议的根源在于对物权变动的民事法律关系有异议,当事人要求转移登记,应直接提起相关确权的民事诉讼。 方法
四、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认为登记机构未尽审查义务,违反登记程序致使不动产登记记载的权利人与真实权利人不一致的,应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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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记期限该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抵押登记期限怎么确定
抵押的目的是作为债的担保,旨在保护因债务人在债务届满不能履行时债权人的权益,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在提供抵押后,如不能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以在抵押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物。抵押权是物权的一种,因此,我国在对于抵押上采用的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
抵押期间的确定,依有约定依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法定的原则。抵押期间的约定是指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期间。抵押期间的法定是指在当事人对抵押期间的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法律规定的期间。
由于我国《担保法》采取了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并存的原则,因此,对于法律要求办理抵押登记始生效力的抵押权而言,当事人约定的抵押期限应记载于登记簿上。抵押期限届满,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自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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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表明,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
如果履行期限的延长实质上构成新的合同,则原抵押合同因新合同的成立而归于失效,老债权已消灭,抵押权消灭。
履行期限延长,原抵押合同效力
如果只是展期,是对原合同期限条款的修订,这并未实质加重原抵押人的义务,所以抵押合同应当是有有效的。
抵押登记期限应该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抵押登记期限怎么确定
抵押的目的是作为债的担保,旨在保护因债务人在债务届满不能履行时债权人的权益,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在提供抵押后,如不能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以在抵押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物。抵押权是物权的一种,因此,我国在对于抵押上采用的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
抵押期间的确定,依有约定依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法定的原则。抵押期间的约定是指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期间。抵押期间的法定是指在当事人对抵押期间的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法律规定的期间。
由于我国《担保法》采取了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并存的原则,因此,对于法律要求办理抵押登记始生效力的抵押权而言,当事人约定的抵押期限应记载于登记簿上。抵押期限届满,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自动注销。
具体要看抵押协议内容与约定期限或者事先关于有效期的双方协商内容。
最高人民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表明,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
如果履行期限的延长实质上构成新的合同,则原抵押合同因新合同的成立而归于失效,老债权已消灭,抵押权消灭。
履行期限延长,原抵押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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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已经不动产登记的两限房离婚如何分割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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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产权登记的约定时限是多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时限是多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天,将办理权属(包括三证)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项处理。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的0。5%的违约金。
首先,理解什么是规定期限:规定期限是指买受人依法进行权属登记和取得产权凭证时间。这个期限《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已作了明确规定。
第二,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的: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即出卖人申请初始登记行批一个月内完成,买受人申请权属转移登记一个月内也可以完成。注意这里申请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的和,并不是或。因此和60天是对上号的。
第三,建设部《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附件一《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办事期限及必收要件一》初始登记办事期限规定是5个工作日,《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亦是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之内出卖人要将办理权属登记必备材料交给买受人,此期间当已包含了前置条件——即出卖人初始登记成立,随附通知,结清房款,开具有关证明资料等义务履行完毕,为此,随附通知时间,从上列规范可知,其是买受人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天的办证期限之内履行,因为,出卖人初始登记报件时间是商品房交付之日起60天,而行批初始登记办证期限规定为5个工作日,那两项相加法定时间不超65天,也就是说,随附通知最迟应当在买受人办证规定期限届满之前,是不言而喻的,并且在时间上比较其也完全具有可操作性。否则,在初始登记和转让登记之间相差25天的技术设置便失去必要性。
第四,需要澄清的一个情况,就是出卖人初始登记的资料报备并不必然等于初始登记成立,如出卖人因维修基金迟缴或绿化面积与设计规划不符或擅自更改建设图纸设计进行建设等,致未能在5个工作日取得登记,理解示范文本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约定为出卖人向登记中心报备材料之日就是完成办证环节中所有责任之日,显然是片面的,因为,这个界定点,既不是初始产权登记完成之日也不是告知买受人办证之日,仅是初始产权登记报备日,如果出卖人申报未获审核通过是因其建设中违规、违法行为而被拖延,但只要在规定期限之内进行报备,那就与出卖人责任无关?再者,如果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出现合同争议面积等问题,那又叫买受人如何办证?这能得出买受人要自担出卖人初始登记中房地产部门收件受理单开具之后的所有责任?所以,将资料报备等同于初始登记成功,等同于出卖人在办证环节中责任界定点,显然是减轻、规避出卖人在权属转让之中责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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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已经不动产登记的两限房离婚如何分割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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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记期限应该怎么样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抵押登记期限应该怎么样确定问题解答如下, 抵押登记期限怎么确定
抵押的目的是作为债的担保,旨在保护因债务人在债务届满不能履行时债权人的权益,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在提供抵押后,如不能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以在抵押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物。抵押权是物权的一种,因此,我国在对于抵押上采用的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
抵押期间的确定,依有约定依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法定的原则。抵押期间的约定是指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期间。抵押期间的法定是指在当事人对抵押期间的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法律规定的期间。
由于我国《担保法》采取了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并存的原则,因此,对于法律要求办理抵押登记始生效力的抵押权而言,当事人约定的抵押期限应记载于登记簿上。抵押期限届满,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自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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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表明,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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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登记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程序有哪些 一、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二、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程序有哪些 一、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二、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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