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害者的伤情为四级轻伤的,侵权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是由于故意伤害罪是自诉案件,自诉人若是接受和解,侵权行为人一般不用再承担刑事责任。根据自诉案件的特点,自诉案件一般可以“私了”,“私了”在法律上的意思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和解或自诉人撤回自诉。为了实现“私了”,被告人在判决前应认真阅读自诉状,找出自诉人在自诉状中指控的事实,分析这些事实是否存在,真实程度如何。如果指控的事实存在,而且已构成犯罪,有可能负刑事责任,那么,就应从思想上认真悔罪,向自诉人赔礼道歉,该赔偿的赔偿,并保证以后不再犯,力争使自诉人撤回自诉。
二、故意伤害是怎么认定的?
1、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而故意实施伤害行为,希望伤害结果发生的,就可认定为故意伤害。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2、故意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1)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
(2)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1、故意伤害属于暴力性犯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采取暴力的手段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故意的伤害,所以故意伤害罪是属于典型的暴力犯罪。
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共基本特征为具有明显的暴力性质。如爆炸罪、放火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
2、暴力犯罪的特点:
(1)从行为来说,暴力犯罪一般具有突发性、冒险性等特点。作案手段和工具一般比较简单原始,例如杀人一般使用棍棒、砖石、刀斧、匕首等钝器或锐器,或采用拳击、卡喉、溺死、投毒等方式。但是,暴力犯罪的智能化趋势日益明显,凭借智力而不是体力来完成的暴力犯罪越来越多。
(2)从社会危害性来看,暴力犯罪的明显特征是具有暴力性,凶残性,狡诈性和危险性。这也是暴力犯罪与其他犯罪的根本区别,暴力犯罪分子一般都反社会性强,作案心狠手毒,较其他类型的犯罪对社会具有更大的威胁,影响更恶劣。
实施的故意侵权行为,如果导致他人的伤情为轻伤以上,那么通常情形下会被认定为犯了故意伤害罪。法院审理故意伤害案件后,可能会判处侵权行为人承担支付民事赔偿金的责任。对轻伤四级的量刑标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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