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怎么处罚?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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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怎么处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怎么处罚?

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处罚

1、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如果具有严重犯罪情节的,则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的处罚:

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怎么处罚?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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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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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如何处罚
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量刑一般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或者是管制,同时需要处以罚金,情节严重的量刑在3~10年的有期徒刑同时需要处理罚金。对于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需要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来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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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伪造公司印章进行诈骗构成合同诈骗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伪造公司印章进行诈骗构成合同诈骗罪吗问题解答如下, 伪造公司印章进行诈骗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伪造公章属于方法行为,如果进行合同诈骗罪的,属于牵连犯,将会以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
私刻公章后进行合同诈骗怎么定罪量刑
私刻公章属于方法行为,如果进行合同诈骗罪的,属于牵连犯,会以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这里的虚构事实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假冒订立合同必需的身份;盗窃、骗取、伪造、变造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文件、文书、制造“合法身份”、“履行能力”的假相;虚构不存在的基本事实;虚构不存在的合同标的,等等。
隐瞒事实真相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隐瞒自己实际上不可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隐瞒自己不履行合同的犯罪意图;隐瞒合同中自己有义务告知对方的其他事实
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区分自然人利用合同诈骗与单位利用合同诈骗。下列几种情形应属于个人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合同诈骗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应认定为个人犯罪
2、国有或者集体企业租赁给个人经营的企业,承租人利用企业名义诈骗的,应认定为个人诈骗。
3、国有或者集体企业为个人提供营业执照,名为集体实为个人的企业,企业人员以企业名义进行合同诈骗的,应以个人诈骗论。
4、没有资金、场地、从业人员等有名无实的皮包公司,利用合同诈骗的,应以个人诈骗论。
5、被挂靠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而由挂靠人员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挂靠企业,实施合同诈骗,应认定为个人诈骗。
实践中,“应当注意从单位犯罪的犯罪意志的整体性和利益归属的团体性两点把握究竟是个人合同诈骗还是单位合同诈骗。而且,这两点之中,利益归属的团体性应当优先考虑”。
(四)、主观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实践中,在本罪的主观方面应注意到:间接故意和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伪造公司印章进行诈骗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律师回复] 对于伪造公司印章进行诈骗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伪造公司印章进行诈骗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伪造公章属于方法行为,如果进行合同诈骗罪的,属于牵连犯,将会以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
私刻公章后进行合同诈骗怎么定罪量刑
私刻公章属于方法行为,如果进行合同诈骗罪的,属于牵连犯,会以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这里的虚构事实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假冒订立合同必需的身份;盗窃、骗取、伪造、变造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文件、文书、制造“合法身份”、“履行能力”的假相;虚构不存在的基本事实;虚构不存在的合同标的,等等。
隐瞒事实真相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隐瞒自己实际上不可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隐瞒自己不履行合同的犯罪意图;隐瞒合同中自己有义务告知对方的其他事实
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区分自然人利用合同诈骗与单位利用合同诈骗。下列几种情形应属于个人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合同诈骗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应认定为个人犯罪
2、国有或者集体企业租赁给个人经营的企业,承租人利用企业名义诈骗的,应认定为个人诈骗。
3、国有或者集体企业为个人提供营业执照,名为集体实为个人的企业,企业人员以企业名义进行合同诈骗的,应以个人诈骗论。
4、没有资金、场地、从业人员等有名无实的皮包公司,利用合同诈骗的,应以个人诈骗论。
5、被挂靠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而由挂靠人员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挂靠企业,实施合同诈骗,应认定为个人诈骗。
实践中,“应当注意从单位犯罪的犯罪意志的整体性和利益归属的团体性两点把握究竟是个人合同诈骗还是单位合同诈骗。而且,这两点之中,利益归属的团体性应当优先考虑”。
(四)、主观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实践中,在本罪的主观方面应注意到:间接故意和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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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怎么处罚
对于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的罪行,法律规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一般情况下,犯罪者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并需支付罚金。 然而,若犯罪情节严重,则惩罚将加重,犯罪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仍需承担罚金责任。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国家机关印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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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金融机构存在哪些行为,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派出机构给予处罚
[律师回复]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报表和统计报表的,构成犯罪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五)未经批准买卖;
(七)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
(二)未经批准分立;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
(三)非法查询,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大多数商业银行的违法行为是由银监会处罚的;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逾期不改正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人给予纪律处分。商业银行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未遵守资本充足率,应当给予纪律处分,取消其直接负责的董事;
(三)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的,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
(六)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第八十二条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应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冻结,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第八十四条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应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一)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的、挪用,;并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建议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同一借款人贷款比例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的、售汇的。第八十五条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构成犯罪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买卖金融债券或者到境外借款的;构成犯罪的;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索取;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决定不服的,不予兑现。第八十三条有本法第八十一条、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第八十六条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伪造,不予收付入账:
(一)拒绝或者阻碍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检查监督的、资料的,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不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有关文件、资料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变造,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应当给予纪律处分,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第七十八条商业银行有本法第七十三条至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
(一)拒绝或者阻碍中国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应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建议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构成犯罪的、存贷比例。第七十四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第七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对单位或者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未予拒绝的、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的、转让商业银行经营许可证;(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
(八)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
(四)出租;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区别不同情形;
(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有违法所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造成损失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给予纪律处分,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二)未经批准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造成损失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擅自设立商业银行。第七十五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占本行或者客户资金;(三)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第八十七条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国家秘密,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第九十条商业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对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经批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压单。第八十八条单位或者个人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直接负责的董事、商业秘密的;尚不构成犯罪的,构成犯罪的:(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逾期不改正的。第八十九条商业银行违反本法规定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买卖金融债券的。有前款行为,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第七十七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只管货币政策方面的;构成犯罪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第八十条商业银行不按照规定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有关文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资产流动性比例、手续费。第七十六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规定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一)无故拖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借经营许可证的;构成犯罪的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双方监管,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提讼;
(四)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构成犯罪的。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报表和统计报表的。第八十一条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代理买卖外汇的,没收违法所得,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给予警告,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三)违反规定同业拆借的:(一)未经批准办理结汇;(二)违反票据承兑等结算业务规定
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随着互联网和电子时代的发展,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往往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面对面签字盖章的形式,而在更多第三方平台或电子支付时,会使用电子签章的模式。电子印章并不是电子化的印章图形,仅仅电子化的印章图形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必须要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对有效电子印章有如下规定:《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靠的电子签名”要求: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因此,除了满足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还要满足法律对电子合同原件形式及保存条件的要求。所以在符合上述条件的电子签章,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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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因此,除了满足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还要满足法律对电子合同原件形式及保存条件的要求。所以在符合上述条件的电子签章,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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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有哪些惩罚
认定为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需要对行为人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故意买卖国家机关的印章,导致该机关的信誉受损,给国家机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判3~10年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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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与仲裁步骤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与仲裁程序是如何的
一、国际商事仲裁含义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当事人双方依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有关争议提交给某临时仲裁庭或常设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裁决的制度。
二、国际商事仲裁规则
1、当事人收到仲裁委员会转交的仲裁员的声明书及/或书面披露后,如果以仲裁员披露的事实或情况为理由要求该仲裁员回避,则应于收到仲裁员的书面披露或10天内向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逾期没有申请回避的,不得以仲裁员曾经披露的事项为由申请该仲裁员回避;
2、当事人对被选定或者被指定的仲裁员的公正性和性产生具有正当理由的怀疑时,可以书面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该仲裁员回避的请求,但应说明提出回避请求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并举证;
3、对仲裁员的回避请求应在收到组庭通知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要求回避事由的得知是在此之后,则可以在得知回避事由后15天内提出,但不应迟于最后一次开庭终结;
4、仲裁委员会应当立即将当事人的回避申请转交另一方当事人、被提请回避的仲裁员及仲裁庭其他成员。如果一方当事人申请回避,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回避申请,或者被申请回避的仲裁员主动提出不再担任该仲裁案件的仲裁员,则该仲裁员不再担任仲裁员审理本案;
6、除上述第5款规定的情形外,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作出终局决定并可以不说明理由;
7、在仲裁委员会主任就仲裁员是否回避作出决定前,被请求回避的仲裁员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三、国际商事仲裁形式
1、临时仲裁又称特别仲裁,是指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在争议发生后由双方当事人推荐的仲裁人临时组成仲裁庭,负责按照当事人约定的程序规则审理有关争议,并在审理终结作出裁决后即不再存在的仲裁。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相比较,有较机构仲裁更大的自治性、灵活性及费用更低和速度更快等优点;
2、国际商事仲裁法常设仲裁机构:是指依国际公约或一国国内法成立的,有固定的名称、地址、组织形式、组织章程、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单,并具有完整的办事机构和健全的行政管理制度,用以处理国际商事争议的仲裁机构;
3、国际商事仲裁法友好仲裁:也称友谊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允许仲裁员或仲裁庭根据公平和善意原则或公平交易和诚实信用原则对争议实质问题作出裁决。
仲裁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
仲裁的申请是指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所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进行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仲裁庭行使仲裁权基于当事人的授权。
(三)开庭、裁决
开庭是指由仲裁庭主持,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裁断的活动。它是仲裁活动的实质阶段。其目的是查清事实、分清是非、解决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到解决。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一般应开庭进行,但对于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书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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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立案标准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买卖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立案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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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是该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因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那就是国家,须设立董事会,并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职工代表共同组成;
2、设立经理,实行聘任制,有股东会聘任和解聘,但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1)法律依据不同: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2)管理体系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3)治理结构不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派出,对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一般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则由同级政府派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4)管理者角色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委托代理关系)。
1、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公司章程(提交原件一份,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董事长的制定或委派文件。
(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并实缴的,应提交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不提交评估报告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确认的出资人的批复,批复中应确认改制后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数额、金融债务数额以及金融担保函。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2、由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特设机构,因此无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资格证明,以在国有独资公司章程上盖章为准确认其资格。
3、国有独资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适用《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而国有独资公司,是现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特殊形式,适用《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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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因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那就是国家,须设立董事会,并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职工代表共同组成;
2、设立经理,实行聘任制,有股东会聘任和解聘,但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1)法律依据不同: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2)管理体系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3)治理结构不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派出,对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一般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则由同级政府派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4)管理者角色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委托代理关系)。
1、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公司章程(提交原件一份,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董事长的制定或委派文件。
(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并实缴的,应提交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不提交评估报告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确认的出资人的批复,批复中应确认改制后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数额、金融债务数额以及金融担保函。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2、由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特设机构,因此无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资格证明,以在国有独资公司章程上盖章为准确认其资格。
3、国有独资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适用《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而国有独资公司,是现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特殊形式,适用《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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