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业主可以要求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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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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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业主可以要求赔偿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业主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业主可以要求赔偿

1、看双方签的合同有没有约定没有装完的违约责任,如果有的话请求其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2、如果没有约定,需要证明你的损失,然后请求其赔偿你的损失。

3、视具体的情况而定可以请求其继续履行装修义务或者请求解除合同

4、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装修合同纠纷解决途径包括哪些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消费者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业主可以要求赔偿吗在装修合同到期后如果还没有完工,业主可以根据合同里面的内容而追究装修公司责任。

面对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情况业主怎么赔偿,最好能够多问问律师具体的情况,律图网上有许多专业人才帮助你。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业主可以要求赔偿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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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业主可以要求赔偿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业主可以要求赔偿吗,装修合同纠纷解决途径包括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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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你好,开发商要求装修公司装修样版房前应具备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1你指的是哪一种精装修。是开发商建商品房宣传的精装房还是二手市场私人出售所谓的精装修房子还是施工队所谓的精装修房子?
2商品房中所谓的精装修房一般是指硬装部分即交房的时候硬装已经做好了不需要再装修你只需添置家具家电和一些软装就行了。
3硬装大至包括以下几类:基础水电(含开关插座灯)地砖墙砖乳胶漆或墙纸电视背景墙造形吊顶门窗厨柜(一般含电器)卫生间用具等有些含窗帘。
4精装房的优点在于省去装修的麻烦适合于工薪族或者刚有小孩的家庭。但也是不好的地方:
(1)开发商宣称的装修价格偏高买房者多交了钱。如开发商宣称装修水平是811一平米但实质上是511-611然后再把这811的单价打入到房价上让买房者买单这种事情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所以好多人默认了这点只希望精装修的房子不要有太多质量问题。
(2)装修质量难以保证精装房是由各个施工队完成的业主没有全程监督难免出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卫生间防水做得不到位(只做一遍或不做)偷工减料(水电用材以次充好铺砖马虎做工较差)。
5买精装房时一定要注意几个问题:
(1)事前跟开发商明确装修标准及用材用料最好能签个协议要求按合约标准装修;
(2)跟开发商明确精装房的保修年限和保修条款最好能签个协议。一般都包修3-5年的(个别黑心开发商除外)。
(3)跟开发商协商看看能不能业主参与装修过程的监督(这个很难实现但并非不能实现)如不能至少在清水房完成后业主能亲自验下房确保工程质量无问题然后再开始装修。
(4)让开发商多提供几套装修风格供业主选择。一般精装房都有2-3种方案供业主选择的业主可以比较下哪种方案好。好方案的标准是:业主喜欢装修不复杂没有太多花哨的东西(太花的东西是难以保证做工的简单实在易于检查好坏方便日后维修就好)设计合理(不浪费面积不敲打墙体)。
6还有一种情况是比较极端的就是业主直接跟开发商购买样板房。样板房也是精装房精装中的精装。这种房子一般都比较贵如果业主能保证水电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能接受它的价格买样板房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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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业主可以要求赔偿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业主可以要求赔偿吗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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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帮人装修受伤雇主不管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帮人装修受伤雇主不管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有关雇主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显示:雇主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根据过错承担责任,故,用工单位应承担无过错责任。(3)、无论是劳动合同形式的用工关系还是劳务合同形式的用工关系,本质上都是通过使用他人劳动扩大雇主或用人单位的劳动范围或事业经营范围,用人单位或雇主随着劳动范围的扩大而获取收益,但同时也增加了提供劳务者因此受到损害的风险,从风险与利益相一致的原则,雇主应承担无过错的赔偿责任。(4)、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以外,也存在各种形式的用工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赔偿,而工伤责任对于用工者来说,是无过错责任,故雇主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5)、我方在履行职务行为时,作为用工者的管理方,管理存在重大失职,且在事故发生后并未主动报警、未主动联系急救中心,未履行相关安全保障的附随义务,致使我方错过最佳治疗时间,造成伤残,作为雇佣者,明显比提供劳务者具有减少损害的优势地位,却未完全履行管理者的善良注意人的义务,故雇主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
未办手续擅自装修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未办手续擅自装修怎么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于住宅装修,若业主或住宅使用人未申报登记擅自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将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以下的罚款。
(二)对于非住宅装修,若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未取得房屋装修许可单擅自进行房屋装修的,将按照《浙江省城镇房屋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房屋装修主管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处以责任人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符合装修条件的,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以责任人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于房屋装修必须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擅自施工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哪些房屋装修行为是禁止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房屋装饰装修活动是被禁止的:
(一)拆改承重梁、柱(含构造柱)和基础结构;
(二)拆除承重墙体或在承重墙体上开挖门洞;
(三)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洞;
(四)在悬挑阳台拖梁部位的墙体挖洞;
(五)在楼面板上砌墙及超标准增大荷载;
(六)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七)在房屋顶面上擅自加层建房搭棚;
(八)拆改房屋共用设施设备;
(九)封闭、侵占房屋共用部位;
(十)擅自改变房屋内部设计使用功能;
(十
一)其他损坏房屋结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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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业主能够要求赔偿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业主能够要求赔偿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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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物业与业主装修合同范本哪位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_______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单位,乙方系小区住宅单元物业的购买者或使用者委托进行装修的单位或个人。现甲、乙双方就装修的有关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特签此协议. 

一、 装修申请与报批
第一条 乙方在装修前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个人则需装修委托书。2.比例不小于
1:100的装修设计图(包括:平面图、隐蔽工程图、机电项目施工图)或上述图纸的复印件。
3.乙方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近照2张。4.装修队电工、焊工等特种工种的上岗证及复印件。
第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甲方自接到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如审核合格后,甲方为乙方开据施工许可证。乙方应按照许可证时间开工装修,同时应将许可证贴在装修现场明显位置以便甲方检查。
第三条 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认为需要修改或重新提交时,乙方应进行修改或重新提交,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以便甲方进行最终审核。
第四条 甲方审核完毕的资料,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如需修改或变动,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审核。 
第五条 如果乙方不提交装修申请擅自施工,或在甲方未准许之前开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二、 出入证
第一条  为保证乙方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需要为其聘请的施工人员办理现场出入证,如有未办理出入证的、丢失出入证的或将出入证转借他人的,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小区,而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第二条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有违法行为,或有不符合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施工人员清理出小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装修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将其申请的所有出入证全部收回交给甲方,甲方核查无误后,退还临时出入证押金。

三、 装修保证金
第一条  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备的安全,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每户5000元。
第二条  乙方缴纳垃圾清运费:20元/自然间;管理费(含设备使用费)按15元/天计费,自审批合格领取施工许可证起至验收合格清场之日止。
第三条  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停止计费),3个月未发生质量问题,按规定退还尾款。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将继续收取乙方整改期间的相关费用。

四、 注意事项
第一条  楼宇土建结构装修
1.不得改动门、窗,保持楼宇、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2.严禁拆改破坏原结构、承重墙、配重墙、楼板地面。不得擅自在主体结构上剔槽、打洞,不得凿穿地面、屋顶、阳台隔断板。3.装修室内地面石材厚度不得超过
1.2cm,地面装修总厚度不得超过3cm,按施工进度铺地砖前须申报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检查批准。4.不得擅自破坏原设计卫生间、洗衣间防水层,如有破损须重做防水处理,需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物业工程部试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5.乙方装修所使用的木制材料需经防火阻燃、防腐处理。6.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设为卫生间、厨房间。7.厨房应有门,不得做成敞开式厨房。 
第二条  水、暖气、燃气管道设施装修
1.严禁改动室内供暖管线设施,严禁加装暖气片或拆改移位。加装暖气罩,必须留有长、宽不少于400mm的检修口,便于日后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2.严禁拆改室内水表,不得擅自拆改原设计管线。
3.严禁改动或遮挡燃气管线、仪表设施。
4.室内所有管线节门、接口周围需留有100mm以上距离,并必须按规定预留长、宽不小于400mm的检查口,便于日后维修检查。
5.不得擅自封包燃气管道。
6.安装燃气热水器必须采用强排式,且其排气管不得超出外墙10cm,不得排入烟道或管井。
7.卫生间、厨房间墙体改动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重新做防水
第三条  配电、弱电信号设施装修
1.配电系统布局必须按审批方案、图纸施工,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人员必须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特种工种证明复印件在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2.严禁破坏室内原设计配线回路,严禁强电、弱电线路直埋,必须按施工规范穿线铺设,如有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不得擅自增改原设计配电控制和计量仪表,隐蔽施工部分:照明、插座、空调插座必须按原设计负荷单路控制施工。
4.严禁拆改原设计电视、对讲、通讯网络布线,如擅自改动,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5.浴室安装浴霸必须从插座重新引线,不能使用原预留灯线。房间内不得使用超过原设计负荷的电器。
第四条  楼宇外观装修
1.严禁拆改外窗、防火窗、阳台,不得擅自加装护栏。
2.严禁在户门以外公共区域平台违章搭建或悬挂其他物品。违者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无条件拆除,损失自负。
3.空调室外机必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冷凝水排放管须接入空调冷凝水管或靠墙固定在外窗一侧。
第五条 装饰施工现场
1.装饰材料搬运:乙方须提前申请电梯使用时间,按计划安排时间搬运,切勿损坏电梯、公共区域墙壁、楼梯间墙壁等公共设施设备。搬运建筑材料必须封装不漏,搬运完毕须将搬运路线及时清扫干净。
2.装修垃圾清运: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定,按指定时间将封闭袋装垃圾运至指定地点,随时清扫门前杂物。严禁在公共区域堆放建筑材料、装修垃圾,严禁将杂物、油漆倒入下水管线。
3.施工人员:乙方施工人员须衣着整齐,佩带通行标志,按指定通道进入;严禁在本小区非工作区域闲逛,不得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及他人财务;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保持公共区域墙壁、楼道墙壁的整洁。
4.装修施工时间:1)工作时间:
8:00--1
2:00,1
4:00--1
8:00其它时间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或滞留在小区内,严禁施工人员在本小区内留宿。2)机械设备作业时间:
8:00--1
1:30,1
4:30--1
8:00,其它时间为静音作业时间,严禁施工扰民。(周
六、日静音作业)
5.消防安全:每户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两个5公斤灭火器,工作现场禁止吸烟。乙方必须遵守各项安全防火规定,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安全防火责任书。
五、 装修竣工验收
装修完成后,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约定时间,甲方自接到乙方正式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由工程部、业主、装修公司负责人及装修施工相关技术人员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项目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合格。因整改造成的各项损失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 

六、 其它
第一条  乙方在此保证:因其装修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如造成房屋结构、布局、外装修的损坏,房产毗邻房屋的损坏或他人人身安全或财产的损失,房屋渗漏而对四邻造成的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因此后果而产生的一切事宜如诉讼、仲裁的均由乙方自费处理。
第二条  如因乙方装修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而引起他人向甲方索赔时,乙方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签约方:
  甲方:_______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我租房东的房子,当时装修了,房东现在要求我们搬走,请问能不能要求装修补偿?
[律师回复]
一、依据您的信息,按照法律做如下分析:
1、首先看房东是基于什么让你们搬走,如果是合同未到期,您可以就对方违反租房合同请求违约损害赔偿。
2、如果租赁合同到期,针对装修部分,看要当时和房东的约定。对于增添的部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简单说就是能带走的带走,带不走的可以折价给房东,对房屋造成损害的应该赔偿。
二、主要的法律依据:
1、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现在,对方没有按合同履约,显然属于违约行为;
2、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期间你的损失;
3、如对方不履行,你可以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如对方仍不履行,可以要求对方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要求赔偿你损失。
4、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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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怎么赔偿
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按约定执行,通常包括违约金或实际经济损失赔偿。若合同未明确或模糊,需双方协商,无果则诉诸法律。处理纠纷时,务必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副本、进度记录、支付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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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办手续擅自装修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未办手续擅自装修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对于住宅装修,若业主或住宅使用人未申报登记擅自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将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以下的罚款。
(二)对于非住宅装修,若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未取得房屋装修许可单擅自进行房屋装修的,将按照《浙江省城镇房屋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房屋装修主管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处以责任人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符合装修条件的,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以责任人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于房屋装修必须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擅自施工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哪些房屋装修行为是禁止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房屋装饰装修活动是被禁止的:
(一)拆改承重梁、柱(含构造柱)和基础结构;
(二)拆除承重墙体或在承重墙体上开挖门洞;
(三)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洞;
(四)在悬挑阳台拖梁部位的墙体挖洞;
(五)在楼面板上砌墙及超标准增大荷载;
(六)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七)在房屋顶面上擅自加层建房搭棚;
(八)拆改房屋共用设施设备;
(九)封闭、侵占房屋共用部位;
(十)擅自改变房屋内部设计使用功能;
(十
一)其他损坏房屋结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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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装修占用公共绿地要怎样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业主装修占用公共绿地要怎样维权问题解答如下, 业主装修占用公共绿地怎么维权
《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破坏、圈占绿地”。少数业主私自把小区绿地圈起来,很明显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对于小区绿地被“私自圈占”,《物权法》明确了绿地的归属权,小区绿地不属于业主个人或物业公司,而是归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所有。可以上报市政部门。
一、业主维权是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是向当地房管局投诉的,另外视具体的侵权行为所归属的管理部门不同,具体处理。
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物业与建筑上讲的业主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主要有什么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主要有什么类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主要有哪些类型
一、发包人原因形成的纠纷:
发包人的义务主要表现为,依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提供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配件、履行约定的协助义务等等。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或者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且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那么,如果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是依法应当受到支持的。
二、工程竣工日期纠纷:
对工程竣工日期争议,如果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形成的纠纷:
对这类纠纷,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则应当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四、工程量增加、减少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中,关于工程量纠纷较为普遍,常常表现为工程量有争议增加、有争议减少。对于有争议增加部分,承包人有义务提供关于发包人同意其增加工程量的依据,否则,其主张难以受到支持;对有争议减少部分,可能涉及已经施工工程被减少、或者实际根本未于施工的争议。如发包人拆除工程,则应当支付工程款,反之,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发包人许可其工程量减少的依据,则可能面临承担违约责任;对隐蔽工程量争议,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事前工程预算资料或者合同约定,不能提供隐蔽前工程量的相关证据证明,即使是工程鉴定也可能难以被确认。
五、施工垫资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一般都有垫资约定。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能够受到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人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工程处理。对垫资涉及的利息部分,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能受到支持。
六、对工程结算形成的纠纷:
如果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则应当按照约定进行结算。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是不会受到支持的。
七、关于合同主体与履行地问题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出现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等多个主体存在,如涉及工程质量纠纷,则应当将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涉及工程款支付纠纷,则应当将工程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共同被告。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地。说的简单一点,之所以会产生房屋装修合同纠纷,其实很多时候是因为当事人双方在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在合同中对彼此的合同义务没有约定清楚,导致日后发生纠纷时大家无法协议一致解决。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主要有什么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主要有什么类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主要有哪些类型
一、发包人原因形成的纠纷:
发包人的义务主要表现为,依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提供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配件、履行约定的协助义务等等。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或者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且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那么,如果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是依法应当受到支持的。
二、工程竣工日期纠纷:
对工程竣工日期争议,如果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形成的纠纷:
对这类纠纷,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则应当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四、工程量增加、减少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中,关于工程量纠纷较为普遍,常常表现为工程量有争议增加、有争议减少。对于有争议增加部分,承包人有义务提供关于发包人同意其增加工程量的依据,否则,其主张难以受到支持;对有争议减少部分,可能涉及已经施工工程被减少、或者实际根本未于施工的争议。如发包人拆除工程,则应当支付工程款,反之,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发包人许可其工程量减少的依据,则可能面临承担违约责任;对隐蔽工程量争议,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事前工程预算资料或者合同约定,不能提供隐蔽前工程量的相关证据证明,即使是工程鉴定也可能难以被确认。
五、施工垫资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一般都有垫资约定。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能够受到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人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工程处理。对垫资涉及的利息部分,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能受到支持。
六、对工程结算形成的纠纷:
如果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则应当按照约定进行结算。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是不会受到支持的。
七、关于合同主体与履行地问题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出现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等多个主体存在,如涉及工程质量纠纷,则应当将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涉及工程款支付纠纷,则应当将工程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共同被告。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地。说的简单一点,之所以会产生房屋装修合同纠纷,其实很多时候是因为当事人双方在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在合同中对彼此的合同义务没有约定清楚,导致日后发生纠纷时大家无法协议一致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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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怎么赔偿
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按约定执行,通常包括违约金或实际经济损失赔偿。若合同未明确或模糊,需双方协商,无果则诉诸法律。处理纠纷时,务必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副本、进度记录、支付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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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请问我给业主装修活干完了不给钱我去他家要钱在哪里不出来犯法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到,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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