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强制执行搬离?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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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想要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让他人搬离房屋,需要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在申请书之中,需要写明希望被强制执行的理由。对怎么申请强制执行搬离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用阅读这篇文章。
怎么申请强制执行搬离?

一、怎么申请强制执行搬离?

1、如果想要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让他人搬离房屋,需要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

(1)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3)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二、被申请强制执行怎么解冻账户?

1、被申请强制执行后若是想要解冻自己的账户,可以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是向执行法院提供担保。

法院冻结银行卡之后的解冻方式为:要求冻结的执法机关将加盖有县级以上执法机关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解除冻结通知书》递交银行,银行收到后会立即解冻。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

2、一般民事诉讼或涉案违法犯罪时,只要原告提出冻结申请,由法院裁定后,即可对被告银行账户实施冻结。

或者对动产或不动产进行查封。一般情况下有以下种解冻方式:

(1)判决之前,原被告经协商一致,原告提出解除申请,经法院裁定可以解除冻结。

(2)被告完全履行了偿还债务的,法院会及时解除冻结。

(3)原告在庭审中败诉的,法院依法解除对被告财产的冻结。

(4)原告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这种情况下,被告可以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由法院解除对银行存款的冻结。

(5)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这种情况下,要先履行判决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然后才能申请法院解除冻结。

三、撤销强制执行后还能再申请吗?

1、撤销强制执行还能再申请

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2、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能很难、也有可能很简单,如果满足以下执行条件,那么就会比较简单: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意见生效且该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所附条件已经成就或所附期限已经届满。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继承人。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给付内容且给付内容具体、明确。

(5)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不管是因为什么希望法院采取强制措施,都必须要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书,且需要提交证明自己满足了执行条件的材料。对怎么申请强制执行搬离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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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封是指人民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2、拍卖是人民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直接变卖。由人民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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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程序房屋行政强制搬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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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搬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搬迁当事人;
2、被搬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搬迁人已对被搬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搬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搬迁理由的。
三、主要收件
1、房屋行政强制搬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
3、被搬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搬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搬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货币补偿资金证明;
6、被搬迁人拒绝接收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的监督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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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批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搬迁条件的,由房屋搬迁管理部门呈文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房屋行政强制搬迁的实施
1、张贴强制帮搬迁公告;
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搬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搬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3、通知搬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
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搬迁人强制搬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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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制搬迁条件
1、房屋搬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搬迁当事人;
2、被搬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搬迁人已对被搬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搬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搬迁理由的。
三、主要收件
1、房屋行政强制搬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
3、被搬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搬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搬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货币补偿资金证明;
6、被搬迁人拒绝接收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的监督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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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批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搬迁条件的,由房屋搬迁管理部门呈文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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