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钱财如何分配?
1、夫妻离婚钱财可以采取协商、起诉的方式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离婚冷静期可以分割财产吗?
1、离婚冷静期一般不可以分割财产。
这是由于法律并不支持分割婚内财产,而在冷静期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没有结束。但若能够拿出另一方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之后,可以提出分割财产的请求。
2、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
(1)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离婚冷静期并不会是必须要要分开。
这个看夫妻双方自己的意愿。法律只是规定提交离婚申请后有三十天的冷静期,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双方要到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离婚证。并没有强制要求夫妻冷静期分开。
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常都会积累一些共同财产,若是男女双方最终选择离婚,那么通常需要采取协商、或者是起诉的方式确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在协商的时候,男方或者是女方也可以直接表明自己想想要放弃分割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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