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造假怎样处罚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施工合同造假怎样处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施工合同造假怎样处罚

一、施工合同造假怎样处罚

施工合同造假,如果其目的是进行诈骗的,骗取财物数额达到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1、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

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

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是行政调解。

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

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

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

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

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

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

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

3、仲裁。

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

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

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

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工程造假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如果目的是诈骗的话那么达到一定的数额是会构成诈骗罪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以上这些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施工合同造假怎样处罚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9千字,阅读时间约14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9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施工合同造假怎样处罚
一键咨询
  • 144****16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0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8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2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1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5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5****35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6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2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6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4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1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0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1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7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施工合同造假如何处罚
施工合同造假,如果其目的是进行诈骗的,骗取财物数额达到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具有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等情形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投标文件造假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投标文件造假怎么处罚问题解答如下, 通常情况下投标人的下列情况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二)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构成规避招标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79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投标文件造假该怎样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通常情况下投标人的下列情况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二)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构成规避招标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施工合同造假如何处罚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施工合同造假如何处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公司造假上市刑法该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造假上市刑法如何处罚
目前,我国刑法仍未有明确地对造假公司上市有处罚规定。若是论有关的刑事处罚,仍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是注册上市公司,为了躲避缴纳国家税务,以偷税、盗税罪论处。
若是注册公司,只是为了利润,做假账、发布公告,并没有任何的实际交易往来,可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与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处罚。
有关法律知识: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施工合同造假如何处罚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施工合同造假如何处罚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公司造假上市刑法要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造假上市刑法要如何处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造假上市刑法如何处罚
目前,我国刑法仍未有明确地对造假公司上市有处罚规定。若是论有关的刑事处罚,仍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是注册上市公司,为了躲避缴纳国家税务,以偷税、盗税罪论处。
若是注册公司,只是为了利润,做假账、发布公告,并没有任何的实际交易往来,可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与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处罚。
有关法律知识: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79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捏造虚假债务进行诉讼怎么样处罚
[律师回复] 对于捏造虚假债务进行诉讼怎么样处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虚假诉讼行为根据全国的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一般虚假诉讼的行为往往可能引起十几种罪名。比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或者变造证据、虚假陈述、捏造事实、恶意串通等手段,向提起民事诉讼,意图使作出错误裁判,从而达到占有他人财产目的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当然还有其他的情况和罪名。一般经查实的,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虚假诉讼罪的立法近况一段时期以来,我国法学家对虚假诉讼或诉讼诈骗在立法中如何定性,争论激烈。针对实践中的难点,此次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虚假诉讼行为作出专门规定。一方面增设了的虚假诉讼罪,作为第307条(妨碍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之一,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另一方面,立法者又对通过虚假民事诉讼行为侵占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作出拟制性规定,即“有前款行为,侵占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的,依照本法第266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在此基础上,又对司法工作人员的共同犯罪行为作出注意性规定,即“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两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毫无疑问,如果刑法修正案
(九)最终得到通过,无疑将成为遏制虚假诉讼、惩治诉讼欺诈的重要法律武器。
造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没有报税,要把以前的补上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二、处罚
(一)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二)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按偷税处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三)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三、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2、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经营场所证明及复印件一份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如下(所有小企业包括农资企业也是一样的):
1、上报相关资料到分管税务所;
2、填写税务登记表(采集卡),填好后加盖公章;
3、税务专员核实企业上报资料,核定税款征收方式(定额税或比率税),如果是定额税核定税金;(一般需要几天,税务专员会电话通知你的);
4、与纳税人沟通,征求意见;(有意见可以反映,没意见走下面程序);
5、批准税务登记,如果已经开业一个月以上(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先补交税款,然后下发税务登记证。
6、到税务指定银行开个存折,并将存折复印件交税务,作为今后扣税的账户。扩展资料:报税
一、申报期限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二、申报方式纳税人进行申报的主要方式为网上申报。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纳税人,现在手机上也可以报税了。只要有张手机ca数字证书就可以了。网上申报的主要流程:例如:如果你需要报国税,那你只需要通过联通ca证书,在网上申报系统或者网上办税服务厅中进行操作就可以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施工合同造假要怎么处罚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施工合同造假要怎么处罚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造假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没有报税,要把以前的补上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二、处罚
(一)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二)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按偷税处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三)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三、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2、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经营场所证明及复印件一份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如下(所有小企业包括农资企业也是一样的):
1、上报相关资料到分管税务所;
2、填写税务登记表(采集卡),填好后加盖公章;
3、税务专员核实企业上报资料,核定税款征收方式(定额税或比率税),如果是定额税核定税金;(一般需要几天,税务专员会电话通知你的);
4、与纳税人沟通,征求意见;(有意见可以反映,没意见走下面程序);
5、批准税务登记,如果已经开业一个月以上(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先补交税款,然后下发税务登记证。
6、到税务指定银行开个存折,并将存折复印件交税务,作为今后扣税的账户。扩展资料:报税
一、申报期限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二、申报方式纳税人进行申报的主要方式为网上申报。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纳税人,现在手机上也可以报税了。只要有张手机ca数字证书就可以了。网上申报的主要流程:例如:如果你需要报国税,那你只需要通过联通ca证书,在网上申报系统或者网上办税服务厅中进行操作就可以了。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79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造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没有报税,要把以前的补上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二、处罚
(一)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二)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按偷税处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三)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三、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2、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经营场所证明及复印件一份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如下(所有小企业包括农资企业也是一样的):
1、上报相关资料到分管税务所;
2、填写税务登记表(采集卡),填好后加盖公章;
3、税务专员核实企业上报资料,核定税款征收方式(定额税或比率税),如果是定额税核定税金;(一般需要几天,税务专员会电话通知你的);
4、与纳税人沟通,征求意见;(有意见可以反映,没意见走下面程序);
5、批准税务登记,如果已经开业一个月以上(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先补交税款,然后下发税务登记证。
6、到税务指定银行开个存折,并将存折复印件交税务,作为今后扣税的账户。扩展资料:报税
一、申报期限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二、申报方式纳税人进行申报的主要方式为网上申报。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纳税人,现在手机上也可以报税了。只要有张手机ca数字证书就可以了。网上申报的主要流程:例如:如果你需要报国税,那你只需要通过联通ca证书,在网上申报系统或者网上办税服务厅中进行操作就可以了。
编造虚假事实,编造假造虚假故意构成何种犯罪
[律师回复]
一、为获理赔编造虚假事实欺骗保险公司被告人A经营的货车给货主B拉桔子到漳州诏安。次日凌晨2时许,车由无证的C驾驶至漳州平和诏平线路段发生翻车事故,造成C当场死亡,车上的A、D、E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当日上午,福建省平和交警向被告人D和被告人A作笔录,被告人D如实陈述了发生事故的经过。当日下午,伤亡人员的家属林孝传、吴某某、陈某某、F等相继赶到了平和县医院后,得知当时车由无驾驶证的C驾驶,保险无法理赔时,为了取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就商量决定叫有驾驶证的D承担下来,并对被告D因此而被吊销驾驶证所引起损失的补偿问题也达成协议,被告人A同意。
第二天,被告人吴某某、陈某某到平和交警大队找经办人G送2000元“疏通关系”后,平和县交警大队民警H等按六被告人意思作了虚假的笔录,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定D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2012年2月,A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漳平市支公司取得保险索赔款82695.59元。后因分赃不均而案发。
二、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本文认为,被告人A、D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保险法规,编造虚假事实,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82695.59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应依法处罚。而被告人吴某某、林孝传、陈某某、F不能成为保险诈骗罪的共同犯,
首先,根据《刑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保险诈骗罪的主体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其他不具备此身份的人不能构成保险诈骗罪。该条
第四款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可以构成该罪的共犯。因构成保险诈骗罪的主体和共犯主体必须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上述四被告人均不属于保险诈骗主体和保险诈骗共犯的主体;
其次,被告人吴某某等四人在实施指使被告人D改变供述时,是在交警部门侦查阶段实施了,是侵犯了交警部门的侦查管理秩序,是的一个行为,他们虽然与被告人A、D有共同诈骗保险故意,但他们所实行的指使被告人D作虚假供述客观上是防碍了交警部门正确作出责任认定,与保险诈骗直接结合的是事故的责任认定行为,他们指使他人改变供述的行为与保险诈骗行为是间接结合,不是共同犯罪构成所要求的必不可少环节,他们侵犯的交通证据管理秩序,不能成为保险诈骗的共犯。因此,被告人吴某某、林孝传、陈某某、F在处理交通事故和保险索赔过程中,用威胁等方法指使被告人D向平和县交警作伪证,其行为应当是构成妨害作证罪。
挂假牌照造成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挂假牌照造成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罚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总的来说肇事者可能面临的具体处罚如下:
1、行政处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
2、刑事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应的交通肇事有逃逸情节的也是一样。
3、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无证驾驶人负主要责任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并不会加重赔偿责任,但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制造假币怎么处罚的
制造假币的处罚方式是伪造假币数额较大的,按伪造货币罪论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而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所以自己对于此类问题应该积极的处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挂假牌照造成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挂假牌照造成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罚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总的来说肇事者可能面临的具体处罚如下:
1、行政处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
2、刑事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应的交通肇事有逃逸情节的也是一样。
3、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无证驾驶人负主要责任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并不会加重赔偿责任,但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79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造假诈骗了十三万会判多少年?罚金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造假诈骗了十三万会判多少年?罚金多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诈骗十三万会属数额巨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立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
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诈骗罪量刑标准之加重处罚情形:  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施工合同纠纷 > 施工合同造假怎样处罚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