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算不算挪用资金?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有借条算不算挪用资金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处理,如果是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挪用的故意,在客观上通过打借条的方式将公司或者是企业的资金挪用的,在达到了法定的立案标准的时候,该行为人就是会被认定为挪用资金的,具体的挪用资金罪的处理规定可以参考下文。
有借条算不算挪用资金?

一、有借条算不算挪用资金

有借条能不能算挪用资金罪,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实际的情况而定,如果企业高管以借条的形式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资金挪用的,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逮捕后侦查的时间最长是多久?

1、逮捕后侦查的时间最长是三年。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下列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批捕后公安机关侦查依法对嫌疑人进行讯问等调查性工作直到查明案情。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涉嫌犯帮信罪之后,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有可能会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这些满足逮捕条件的公民,若是在被逮捕之前就逃离到了外省,可能就需要两地的公安机关一起抓捕。对于需要异地逮捕的情形,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三、批准逮捕后有几种结果?

1、批准逮捕后的结果包括释放、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批准逮捕后有以下三种结果:

(1)在批捕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逮捕的,会立即释放

(2)人民检察院在审查羁押必要性时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3)批捕后不符合前述两种情况的,将依法送至看守所羁押,等待审判。

2、逮捕的三大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前提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这一条件包含下列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这就要求查明发生的事实必须是构成犯罪的事实,而不能是其他事实,同时犯罪事实的存在已有一定证据加以证明;二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数个犯罪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中一个就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条件的要求。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

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应当是适用于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因此法律上规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才适用逮捕,而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逮捕。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这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方面考虑的。这就是说,如果仅具备以上二个条件,尚不能逮捕,还要看是否有逮捕必要。这一条件一般主要从以下二方面来审查:一是案件性质是否严重、是否恶劣;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身情况、主观恶性的大小。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已经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就不应逮捕,而应采用较轻的强制措施。

有借条算不算挪用资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无论是否有借条,只要是行为人的行为人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的,此时该行为人人就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2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有借条算不算挪用资金?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6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6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6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5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8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1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6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8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5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0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3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3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0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0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0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借条算不算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的成立并非仅凭借据,而是需要证明单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单位资金,且数额较大,三个月内未还,或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借据可能作为证据之一,但必须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综合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规定,若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要件,才可能构成犯罪,最终判定需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挪用公款和拆借资金的区别,挪用公款与拆借资金
[律师回复]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适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本质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93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如村委会人员协助政府管理时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具备职务便利条件的一般职工二是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违反的是国家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刑法》第91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资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该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资金款项,如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资金款项,如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而挪用资金罪侵害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该罪的侵害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主要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犯罪构成要件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实质标准。因此,在实务中,应当严格从犯罪主观要件及客观要件方面严格区分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尤其要注意把握两个罪名在主体及客体方面的不同。
挪用公款与拆借资金,挪用公款罪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适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本质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93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如村委会人员协助政府管理时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具备职务便利条件的一般职工二是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违反的是国家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刑法》第91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资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该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资金款项,如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资金款项,如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而挪用资金罪侵害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该罪的侵害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主要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犯罪构成要件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实质标准。因此,在实务中,应当严格从犯罪主观要件及客观要件方面严格区分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尤其要注意把握两个罪名在主体及客体方面的不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条算不算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的成立并非仅凭借据,而是需要证明单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单位资金,且数额较大,三个月内未还,或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借据可能作为证据之一,但必须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综合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规定,若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要件,才可能构成犯罪,最终判定需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挪用公款与拆借资金罪的区别,挪用公款罪的
[律师回复]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适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本质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93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如村委会人员协助政府管理时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具备职务便利条件的一般职工二是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违反的是国家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刑法》第91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资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该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资金款项,如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资金款项,如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而挪用资金罪侵害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该罪的侵害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主要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犯罪构成要件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实质标准。因此,在实务中,应当严格从犯罪主观要件及客观要件方面严格区分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尤其要注意把握两个罪名在主体及客体方面的不同。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5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区分挪用和拆借资金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区分挪用和拆借资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挪用和拆借资金的区别
1、概念上的区别。前者是指原定用于某方面的公款挪为个人使用;而后者是银行或企业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一种借贷的行为方式。
2、行为方式上的区别。前者是行为人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公款挪用,使国家或集体对公款失去控制,具有行为上的隐蔽性和手段上的违法性。后者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是经有权出借的人同意,并通过拆借协议、贷款合同,这是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债权关系。
3、从社会危害性上看。前者是犯罪行为;后者只是一种违背财经制度的行为。
4、当然,后者可以升格成前者。对那些以拆借资金为名,逃避信贷规模控制和监督制度的非法拆借行为,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可以挪用公款罪论处。
认定拆借行为是否合法,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既要依据刑法,也要考虑金融法方面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6条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拆借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四个月。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条算不算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的成立并非仅凭借据,而是需要证明单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单位资金,且数额较大,三个月内未还,或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借据可能作为证据之一,但必须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综合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规定,若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要件,才可能构成犯罪,最终判定需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借条算不算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的成立并非仅凭借据,而是需要证明单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单位资金,且数额较大,三个月内未还,或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借据可能作为证据之一,但必须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综合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规定,若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要件,才可能构成犯罪,最终判定需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挪用公款与拆借资金的区别,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
[律师回复]
一、挪用公款与拆借资金的区别一般拆借只是违法,但情节严重的可以上升为犯罪。
1、概念上的区别。前者是指原定用于某方面的公款挪为个人使用;而后者是银行或企业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一种借贷的行为方式。
2、行为方式上的区别。前者是行为人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公款挪用,使国家或集体对公款失去控制,具有行为上的隐蔽性和手段上的违法性。后者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是经有权出借的人同意,并通过拆借协议、贷款合同,这是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债权关系。
3、从社会危害性上看。前者是犯罪行为;后者只是一种违背财经制度的行为。
4、当然,后者可以升格成前者。对那些以拆借资金为名,逃避信贷规模控制和监督制度的非法拆借行为,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可以挪用公款罪论处。认定拆借行为是否合法,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既要依据刑法,也要考虑金融法方面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6条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拆借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四个月。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二、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挪用公款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公款与拆借资金的区别,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
[律师回复]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适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本质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93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如村委会人员协助政府管理时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具备职务便利条件的一般职工二是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违反的是国家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刑法》第91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资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该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资金款项,如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资金款项,如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而挪用资金罪侵害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该罪的侵害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主要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犯罪构成要件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实质标准。因此,在实务中,应当严格从犯罪主观要件及客观要件方面严格区分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尤其要注意把握两个罪名在主体及客体方面的不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条算不算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的成立并非仅凭借据,而是需要证明单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单位资金,且数额较大,三个月内未还,或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借据可能作为证据之一,但必须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综合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规定,若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要件,才可能构成犯罪,最终判定需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职务侵占辩护 > 有借条算不算挪用资金?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