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合并后债务的处理,我国法律上作出了明文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同时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也就是说,不管公司的合并是两个公司合并为一个新公司,还是将一个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只要原负债务的公司被合并,其所负的债务就由新公司承担。二、公司合并后不还债怎么办
公司合并后应当偿还债务,但是很多人却借此逃脱债务,不肯还债,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债权人有以下处理办法:
(一)设立担保公司合并后有通知和公告的义务,在法律规定时间即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或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设立担保。
公司合并时的意图不明,合并后的公司信誉难料。
要想保证债权的实现,债权人最好积极动作,可以请求新公司为原债务设立担保。
一旦遇上不还债的情况,债权人的债权还有担保物来保障实现。
(二)向法院起诉如果新公司以债务随公司合并消灭这样的借口拒不还债,债权人恐怕也难以通过和平的手段讨回欠款。
这种情况下,债权人的做法有两个。
1、请律师陪同前往,由律师向新公司说明应当履行债务的义务,并告知不履行债务将会承担的责任。
公司对法务都看得比较重,因此由律师出面,可以让公司有所忌惮。
2、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最终也是最有效的办法,债权人必然享有债权,因此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向法院起诉,借用国家强制力保障合法利益的实现。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全部内容啦,根据我国的《公司法》,公司合并后原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也就是由合并后的公司的法人代表履行相关的义务,并承担连带的债务问题。
公司合并后原债权债务的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建议大家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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