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能不能属于医疗事故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王颖律师
王颖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19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不良反应能不能属于医疗事故相关的法律规定。
不良反应能不能属于医疗事故

一、不良反应能不能属于医疗事故

患者出现不良反应的,一般不属于医疗事故,不良反应是吃药时,出现的正常不良现象。但医生用错药造成不良反应的,可能构成医疗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的侵权责任】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二、医院方误诊漏诊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误诊是临床上比较普遍的一种现象。

这种误诊现象属于“广义误诊”的范畴,而“狭义误诊”可定义为因医方主观上的过失而导致的误诊。

医方能不能需要对误诊而导致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关键看医方对误诊有无过失。

对于无过失误诊,医方无需对误诊所导致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

导致误诊的客观上非医方过失因素包括:

1、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断的。

2、尚处疾病早期、症状未能充分显示的。

3、由于体质特殊或个体差异而导致的病情异常或不典型。

4、紧急性因素。

5、地域性因素。

6、患方自身因素。

因上述因素而导致的误诊属于“无过失误诊”,医方无需对误诊所导致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

但同时存在医方主观上过失因素的,医方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误诊漏诊是由于医院方的责任导致,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良反应一般是吃药时出现正常反应,所以一般不构成医疗事故。

如果药品质量问题、或者医生用药错误造成的,有可能就构成医疗事故。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不良反应能不能属于医疗事故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不良反应能不能属于医疗事故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4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1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6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4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7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1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6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4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68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0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1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7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4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3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5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不良反应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不良反应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方误诊漏诊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医疗纠纷
药物致病不良,医疗费需要赔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药致不良后果医院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认为,医院在谷女士就诊时,未做认真鉴别诊断,致使谷女士未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加重了谷女士经济负担,故医院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案例 糖尿病患者谷女士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医院给其开了高糖药物,两天后她出现神志不清、昏迷等症状,经抢救才脱离危险。为此,她提讼,要求医院赔偿经济损失3278 1.34元,精神抚慰金2万元。11月10日,判决北京航天总医院赔偿谷女士医疗费、护理费14843元;误工费1万元;精神抚慰金3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3年4月4日谷女士因头晕伴呕吐2天到北京航天总医院内科门诊就诊。医生诊断为前庭性眩晕,给予静脉点滴5%葡萄糖500ml+60ml,口服眩晕宁、西比灵、倍他乐克治疗。谷女士输液治疗后病情加重,2003年4月6日到北京天坛医院治疗,该院诊断为糖尿病酮症、低钠低氯血症、急性肾功能不全。谷女士为此共支付医疗费1749 3.82元。 诉讼中,2004年7月2日委托北京市丰台区医学会出具鉴定书认为:医方作为一所医院,患者到医方门诊就诊时,医方存在检查不细、诊断思路狭窄、未做认真鉴别诊断等不足,致使患者未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但患者原发疾病与医方存在的不足无因果关系。结论:本医案不构成医疗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不良反应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不良反应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医疗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医疗纠纷和解后能不能反悔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医疗纠纷和解后能不能反悔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医疗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医疗纠纷和解后能不能反悔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不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医疗纠纷和解后能不能反悔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的诊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要经过以下步骤
一、医疗纠纷初起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自行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部备案。
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二、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
1.科室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及时上报医务部,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科主任、当事人及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调解。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2.由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医务部集体组织实施相关医疗纠纷的技术讨论工作。
3.技术讨论会主持人宣布医疗技术讨论程序和会议纪律。
4.科主任、当事人必须准时出席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在会上当事人应认真、负责地陈述诊疗经过,科主任应公正、科学的陈述科内讨论意见。
5.专家讨论。
6.书面材料需经医疗安全委员会、参加讨论的专家反复讨论、认证后,讨论结论于会议后的30日内交与患方及科主任。
7.患方及我院科室责任人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时均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
三、市区级医学会组织召开的医疗事故鉴定会
1.发生医疗纠纷的科主任及当事人必须在一周内提交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准时将材料交到医务部。由医务部提交到医学会,配合医学会组织开展鉴定工作。
2.根据鉴定结论同患者协商解决。
3.协商解决不成功,患者及家属可向提讼。
四、诉讼
1.医务部准备相关向法庭提交的材料,由专职聘请律师准备陈述及答辩。医务部专职干事及发生纠纷科室科主任出庭。
2.根据审判结果进行处理。
3.如果医院承担相应责任,院内根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4.医院制定相关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哪些情况下医疗事故属于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疗意外可以定义为:因受现实医疗条件的限制,或者病员特异体质而出现的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归纳起来有如下特征:病员死亡、残废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发生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不良后果的发生,是医务人员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或者说是由医务人员无法抗拒或者难以预料的原因所引起的。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1)整体医学水平的限制。目前虽然医学发展迅速,人类与疾病抗争的能力越来越强,但是仍有许多问题在临床实际工作中尚待解决、难以解决的情况; (2)经治医护人员水平的限制。由于医学的不断深入发展,学科分支越来越细,某个专科的医生不可能对其他各科都有足够充分的了解,经治医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情况; (3)医学学科自身的限制。医学是一门经验科学,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是随着工作经验的积累而不断提高,对于临床上一些罕见病,如果医生未曾接触过,有时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还有一部分医疗措施本身就存在相当的风险性,如药物的毒副作用、有限的检查手段等; (4)诊治过程受时间的限制。急、危、重病人,由于时间紧迫,没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必要的检查、认真地研究、分析病情,难免出现诊断上的失误; (5)就医条件的限制。有效的诊疗设备、药物并非每个医院都同时具备; (6)还有病员方面的原因,也会给诊断、治疗增加难度。如:病员特异性体质、症状体征不典型、主诉症状不清、生理结构方面的变异等情况,同样会影响诊断及治疗。如果确因上述难以预料和防范的原因导致不良后果的发生,应属医疗意外,而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的根本区别在于,“医疗意外”中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存在导致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结果的过失。比如朱某,因金属铊中毒,最后导致病员严重的残疾。铊金属普通人生活中极难接触到,由于铊金属中毒的病例更是少之又少,属临床罕见病。就诊医院积极多次集中各科专家会诊,无法明确病因,后来是通过国际互联网上的线索,有针对性地进行铊含量的检测,最后明确诊断,此后虽然给予积极的相应治疗,但终因时间的延误,丧失治疗的最佳时机,而造成朱某严重残疾。此例,最后经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医疗纠纷和解后是不是能反悔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医疗纠纷和解后是不是能反悔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医疗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责任 > 不良反应能不能属于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