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情形的,可能不构成犯罪:
1、经同意或者使用公开信息的
对于应当或自愿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不能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实质在于保护其包括隐私权在内的人身权利,对于其应当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是处于对社会公众知情权的保障,自愿向社会公开应当认为其放弃该部分信息的保护,不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如企业法人应当向社会公开的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工商登记信息。
2、不能识别到特定的人
对于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需要实名认证、能反映和记载注册人姓名、身份的账号,因为能最终识别到特定个人身份,属于公民个人信息。但对于一些不需要实名认证、不能反映和记载注册人姓名、身份的信息,因为不能识别到特定个人身份,可以认为不属于公民个人信息。
3、犯罪情节较轻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未达到相应数额、条数的不构成犯罪。
此外,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人系初犯,全部退赃,并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确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应当从宽处罚。
4、未采取出售、提供、窃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不予认定
根据刑法规定,该罪的行为方式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若并未采取出售、提供、窃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不应当认定为本罪。
5、不属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认定
个人信息有很多类型,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在罪犯眼中,这些信息是他们利用机会赚钱的工具。他们将找到获取此信息的方法,因此个人必须做好信息安全性。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出罪事由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