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应遵守哪些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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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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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减刑应遵守哪些规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减刑应遵守哪些规定?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4、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综上,刑事案件减刑和辩护无关,如果犯罪分子不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监狱当然不可能随便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不行,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可以被减刑的原因非常多,类似于有重大立功表现,有悔罪表现等,减刑的原因不同要递交的证明材料也不一样。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一般刑事案件辩护如何减刑?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减刑应遵守哪些规定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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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应遵守哪些规定?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减刑应遵守哪些规定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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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违反法庭秩序情节较轻的,应当当庭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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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应遵守哪些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减刑应遵守哪些规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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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是离异家庭,从小就跟着她妈妈生活,很少听到她讲她爸爸,但是前天跟她聊天的时候说她爸爸在外面惹事了,被实施强制措施,但是警方在实行强制措施未遵守程序规定,请问实行强制措施时应该遵守哪些呢呢?
[律师回复] 规范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是行政强制立法的重点之 一。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也是基本程序要求,除第19条规定的事后报告批准程序外,不得降低程序要求。
第18条规定的各项程序,可分为内部程序和 外部程序:内部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 报告并经批准。 行政强制措施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权、财产 权等基本权利,不能任由行政执法人员随意作出,必须向行政机 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也就是一般需要由行政机关作出书面 的决定。
国外没有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用的是“即时强制”, 就是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的范围比较窄,主要是警
察 权。 我国的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较为普遍,因此必须要经过批准。 但是在一些情况紧急的情形下,有时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 施,可能来不及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此时可以不执行事先报 告和批准的程序,但也应在24小时内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1)行政执法人员违反了内部程序,除有行政决定书外,当事人很难 知晓,因此,更多的是行政执法人员承担违法责任,不直接 导致行政行为的违法。

(2)外部程序。第18条第2项至第9项规定了实施行政强 制措施的外部程序。如果行政执法人员违反外部程序,将导致 行政行为违法,所在行政机关承担败诉责任。第18条从以下几 个方面对外部程序作了规定:一是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这样规定有利于约束 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便于执法人员之间相互 监督,防止出现非法实施、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行 政执法一般都要求两名以上执法人员。 二是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身份,是当 事人应有的权利。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必须向 当事人出示其合法的执法证件,表明其执法身份执法证件中, 应当栽明其所代表的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该执法人员所任职务等 内容。
三是通知当事人到场这样规定是为了便于执法人员向当事人说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有关情况,同时也便于当事人进 行陈述、申辩和对实施的过程进行监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联系不到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能及时到场 的情况,为保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公正性,实行有效的监督, 当事人不到场的情况下,应邀请与当事人或是案件没有利害关 系的人员到现场见证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过程,发挥社会的监 督作用,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在没有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也能够 公正执法。
四是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告知应在实施行政强制措 施时当场进行,具体形式可以在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中载明,同 时也要当场向当事人宣读应告知的内容,紧急情况下可以口 头告知。
无论是一般行政强制措施,还是紧急情况下的即时 强制,如果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就属于程序违法, 但是,在当事人不到场的情况下,送达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视为告知。 五是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行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 知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有关情况后,当事人有权表明自己的 意见和看法,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也有权进行解释、辩解,反 驳对自己不利的意见和证据。陈述权和申辩权是当事人所享有 的重要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也是行政机关的法定 义务。
六是制作现场笔录和在现场笔录上签名盖章。行政执法人 员应当对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情况予以书面记录。现场笔 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第
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事由、时间、地 点、当事人、实施人员、其他参加人员的到场情况;第
二,实施行 政强制措施的过程和结果;第
三,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或者见 证人对实施提出的意见或者看法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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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 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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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的五个视点是什么呀?遵纪守法的五个视点是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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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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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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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应遵守哪些原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必须遵守保密义务。
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事务的过程中知晓的被代理人的个人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向外界泄露,更不得利用其同被代理人进行不正当竞争。
(2)必须履行报告义务。
这主要是指委托代理,特别是在商务代理中,代理人应将处理代理事务的一切重要情况向被代理人报告,以便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以及自己利益的损益情况。在代理事务执行完毕以后,代理人还应向被代理人报告执行任务的过程和结果,并提交必要的文件材料。
(3)代理人必须亲自完成代理事务。
代理关系的形成包含着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信任或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特殊身份关系。代理人是否亲自履行代理职责,完成代理事务,与被代理人的利益有重大关系。因此,原则上不得转委托,只有出现特殊的法律允许的例外情况时,代理人可以转委托他人。
(4)代理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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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其一,要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其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的,即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扰乱。至于扰乱过程中是否使用暴力,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方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实践中一般可从扰乱时间的长短、聚众人数多少、扰乱的对象的性质和侵害后果是否严重等予以认定。所谓情节严重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聚众扰乱行为,致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无法进行,并造成严重损失。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与造成严重损失二者必须同时具备,前者是行为人实施扰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直接表现,后者是社会危害性的实际所在。所谓聚众是指纠集多人实施犯罪行为,一般应当是纠集3人以上,有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有积极实施犯罪活动,行动特别卖力,情节比较严重的积极参加者,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过程中,有时还会有受蒙蔽的群众,被威胁的一般违法者、围观者、起哄者,纠集3人以上是指包括聚首和积极参加者在内3人以上。如果是一人或二人闹事引得众人围观起哄的,不构成本罪。聚首聚集众人的手段多种多样,可以是煽动、收买、挑拨、教唆等等,聚首可以是躲在幕后唆使、策划而不亲自实施具体扰乱行为的人。以上是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定罪标准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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