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判罚标准:
1、触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本罪则对其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判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侵犯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侵犯个人信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四、侵犯个人信息罪与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区别是什么
本罪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在主观方面相同,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也近似。但是,两者的犯罪构成要件还是有明显区别:
1、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只能是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虽然也可以是利用职务便利开拆或隐匿、毁弃他人信件的工作人员,通常主要是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公民。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既可以是信件,也可以是电报或其他邮递物资。后者的犯罪对象则只能是信件。
3、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既包括邮电机关的正常活动和信誉,也包括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后者则仅包括公民权利。
杭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多久,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观是故意,即行为人在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之后故意进行侵害行为,但是行为人侵害个人信息的目的各不相同,有仅供自己使用的,有为了进行商业推销的,也有为了用于实施其他犯罪活动的。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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