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故意伤害罪应注意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6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认定故意伤害罪应注意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认定故意伤害罪应注意什么

1、分清故意伤害罪与杀人罪的界限。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使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定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杀人罪(未遂)。

2、分清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过失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须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而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使致人轻伤,也构成故意伤害罪。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如刑法关于强奸妇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规定和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等,这些都属于刑法的特殊规定。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一律适用特别规定。

在我的现实生活当中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导致他人受到轻伤以上的后果,那么就需要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这是属于非常明确的一种规定。但是同时还需要建议大家注意的就是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如果被犯人有保险的话,保险公司次日续向按照生活当事人的约定来进行赔偿。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故意伤害被害人死亡保险赔偿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认定故意伤害罪应注意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5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认定故意伤害罪应注意什么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5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0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4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0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8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1****64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1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4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3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4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0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8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7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2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2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认定故意伤害罪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什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认定故意伤害罪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最近我的好朋友打算写一篇论文,但是不知道应该怎么样书写,所以我想知道一些有关于诬告陷害罪如何认定的相关信息
[律师回复] 一)诬告陷害罪的认定
1、诬告陷害罪与非罪的界限
(1)本罪与错告、检举失实的界限。《刑法》第138条第2款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本罪。两者的区别就在于,错告和检举失实主观上不具有陷害他人的目的,客观上也不具有捏造犯罪事实的行为。
(2)本罪与一般诬告陷害行为的界限。两者的界限主要是情节是否严重。对一般诬告陷害行为,应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但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使他人的名誉及司法机关的名誉受到严重的损害;被害人已被错误地追究刑事责任;严重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手段恶劣,动机卑鄙等。
2、本罪与诽谤罪的界限
(1)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实施的是捏造事实的行为。其区别在于:
(2)直接客体不同。前者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后者则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权。
(3)捏造的内容和行为的方式不同。前者表现为捏造事实并向有关机关进行告发;后者是捏造并散布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虚假事实。
(4)犯罪目的不同。前者是为了使他人受到刑事处分;后者则是为了损害他人的人格和名誉。
3、本罪的数罪问题
为诬告陷害他人,实施其他犯罪,然后进行告发,诬告陷害他人的,应以数罪论处。如果只实施了其他犯罪,尚未来得及告发,只能以其实施并构成犯罪的犯罪论处,意图陷害他人则可以作为量刑情节。
(二)诬告陷害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24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或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诬告陷害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在于是否故意,而这点我们可以从行为人的客观行为进行判断;其与诽谤罪的区别经过细细比较也不难划清界限。通过上述介绍,相信您对诬告陷害罪的认定以及诬告陷害罪如何处罚有了较为清醒地认识,如果还遇到相关的困难,您不妨找刑事辩护方面的律师详细咨询。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伤害罪怎么判刑,认定故意伤害罪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
四、未成年人故意伤害判刑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是指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故意伤害罪的”致人死亡“情节认定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脑损伤、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也构成罪(未遂)。2;⑶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如刑法关于妇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规定和抢劫致人重伤,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的确定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放火、爆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骨盆部损伤。刑法对故意伤害罪规定了三个处罚档次:1。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包括-脑损伤、颈部损伤,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一律适用特别规定。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电击损伤、物理、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死亡的规定等,这些都属于刑法的特殊规定: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法律依据,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胸部损伤、腹部损伤、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电击损伤、物理.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烫伤、冻伤。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⑵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⑶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二、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⑷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确定基准刑、烫伤、冻伤;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4,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即使致人轻伤,也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骨盆部损伤,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分清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过失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须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而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⑴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胸部损伤、腹部损伤、故意伤害罪的“致人重伤情节认定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定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认定故意伤害罪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分清故意伤害罪与罪的界限。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犯故意、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颈部损伤。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三、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故意伤害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⑴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抢劫、贩卖毒品。这里所说的“重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认定故意伤害罪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认定故意伤害罪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故意伤害罪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认定故意伤害罪 损害他人身体,可以表现为积极的行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如何认定故意伤害罪,要客观的全面的从行为人的主客观表现及这种行为的后果,在社会上造成的危害程度来认识判断。 我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 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 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二级伤害判多久,轻伤害怎么认定,二级伤害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与受害人双方和解并取得谅解书,可以判处缓刑。具体的赔偿标准,要看伤势是否构成民事上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具体损失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情况来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 当然,双方协商的话,那就看对方的要求了,赔偿问题只要能达成合意即可。 除具有两个以上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未作赔偿的 2.致2人以上重伤或多人轻伤的 3.曾因殴打他人,被治安处罚2次以上的。 综上所述,故意伤害导致他人轻伤的,此时法律规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具体对轻伤二级如何量刑,则还需要看是否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认定故意伤害罪注意什么
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故意伤害罪如何认定,如何认定故意伤害罪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认定故意伤害罪 损害他人身体,可以表现为积极的行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如何认定故意伤害罪,要客观的全面的从行为人的主客观表现及这种行为的后果,在社会上造成的危害程度来认识判断。 我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 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 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伤害鉴定的伤害范围如何认定,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如果单位不认为是工伤,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职工遭遇工伤事故的举证责任在企业,个人不负有举证的义务。但是个人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2.能否依《安全生产法》主张民事赔偿?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这个赔偿应是人身损害赔偿。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一般不予受理。这给工伤职工获得民事赔偿制造了障碍,若受伤职工在事故中没有过错,可以依据《安全生产法》及《职业病防治法》向提起民事诉讼,如受理确实可以让工伤职工获得更多的保障。 维权提示: 很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源都在于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不够。企业为了压缩经营成本,对于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减少,标准降低,由此带来的影响,是从业人员作业风险的加大,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后果非常严重。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生产经营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然而,在实践中,安全生产事故多发于建筑、建设、矿山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企业对于社会保险的重视程度不高,从业人员在进行生产作业时的风险更高。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怎么办?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与企业的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组织抢救,但很多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为了避免处罚,经常采取瞒报的方式。为了避免事故被掩盖,工伤职工在因安全生产事故受伤时,应当积极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案,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的调查报告。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报告,一方面可以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另一方面可以直接证明伤害事故的发生,是一举而多得的行为。 2.如何取得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 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四级,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事故的等级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一般情况下,事故调查报告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工伤职工因办理工伤需要取得事故调查报告的,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申请信息公开,另外,也可以申请人民依法调取。 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妨害作证罪怎么认定,妨害作证罪的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妨害作证罪如何认定 妨害作证罪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经济诉讼或行政诉讼中,范围较广。但是如果行为人在刑事侦查或审判过程中,采用强迫、威胁、唆使或贿买等方法使证人作伪证,而且证人构成伪证罪的,行为人构成伪证罪的共同犯罪;证人没有构成伪证罪,行为人如果是辩沪人、诉讼代理人则构成妨害刑事证据罪。如果证人是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则行为人单独构成伪证罪或妨害刑事证据罪。 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这两个罪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诉讼活动,都有可能发生在诉讼活动领域,但是两者仍具有明显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同。妨害作证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的主体要件仅限于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记录人四种,属特殊主体 (2)主观方面不同。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虽同是直接故意犯罪,但具体罪过内容和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一般是出于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的目的;而后者则出于出人人罪的目的。 (3)客观方面不同。妨害作证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妨害证人依法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而伪证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陈述。 (4)发生的时间、空间不同。妨害作证罪可以发生在诉讼提起之前,也可以发生在诉讼活动过程中,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往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发案范围较广;而伪证罪则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发案范围较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怎么认定故意伤害罪 认定故意伤害罪要注意什么问题
认定: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包括和轻伤,但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分清故意伤害罪与杀人罪的界限。分清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故意伤害和过失伤害的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处罚: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例如:过失爆炸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处理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处理。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故意伤害和过失伤害的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处罚: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例如:过失爆炸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处理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处理。
我是一名驾驶员.受雇于某老板.前年我驾驶的货车去外省与周某驾驶的货车相撞.我受伤住院.经鉴定我的伤情构成8级伤残.我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被雇佣关系无法认定工伤为由拒绝.随后我多次找到老板赔偿.老板认为我在驾驶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作为雇主的他没有责任.所以咨询雇佣伤害和工伤的认定.雇佣伤害能工伤认定吗?
[律师回复] 工伤与雇佣损害赔偿的区别
(一)、两者的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仅仅是企业和七人以上的个体经济组织两种。雇佣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仅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合伙组织。这种规定显然与国外雇佣契约主体通论相违背,不利于对雇工的保护。
(二)、构成条件不同。工伤的构成必须有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的,不可能有工伤。只有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被确认为因工伤害,才是工伤。因为工伤是劳动特别法对劳动者受到伤害的保护。而雇佣损害必须存在雇佣关系,如果没有雇佣关系,其损害赔偿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只能根据侵权的特征,确定其赔偿原则,如是一般侵权,还必须具有损害四要件才可能获得赔偿可能。
(三)、确定损害程度的途径不同。工伤的认定有效和有资格的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有权确定劳动者伤害是否是工伤,其它部门的认定均为无效,这是法律的规定。对于工伤认定不服的必须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由劳动部门认定是否可以重新鉴定。如裁决维持的,劳动者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而雇佣损害赔偿,雇工的伤情确定,只要有鉴定资格的机构均可以确定其伤情等级。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经协商可以到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或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四)、请求赔偿的时效不同。工伤赔偿在认定工伤后,除企业调委会调解时效中断外,受害人必须在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部门裁决。逾期不裁决的视为放弃权利。在裁决后15日内不起诉的,视为认可仲裁裁决。雇佣损害赔偿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侵权赔偿时效一年的规定,受害人明知和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可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律的保护,也可直接向雇主和有关单位主张解决,在主张权利时时效中断。
(五)、解决纠纷的途径不同。工伤赔偿解决的途径,必须依据劳动法规定来处理,或经调解或经仲裁。在仲裁裁决后,不服的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雇佣损害赔偿,当事人可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直接解决赔偿事宜。
(六)、赔偿的标准不同。工伤赔偿,我国《工伤保险暂行条例》对不同等级的工伤,确定了一个统一的标准。参照标准对工伤者进行赔偿。且不是一次性的。雇佣受害者的赔偿,依据的《民法通则》没有具体明确的标准,只有赔偿范围。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赔偿,一般情况下,赔偿是一次性的。
(七)、适用法律不同。工伤赔偿是由劳动法强制性调整,它在发生工伤赔偿后,只能依据劳动法律法规来处理,工伤赔偿具体的依据是《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暂行条例》的规定。雇佣损害赔偿,它是由民法来调整,它直接适用民法侵权行为法的相关条款和规定责任、原则来处理。
工伤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工伤认定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申请工伤认定 首先是要注意时效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很多务工人员认为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就要认定他为工伤,不知道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有些单位的老板在工人受伤后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员工也不去申请,待时效过后工人才到处。有专家提醒,劳动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二、申请工伤认定 其次是要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规定,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一是由于双方没有,劳动者必须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则其各种劳动保障权益将难以得到保护。二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难以证明双方有关工资等事项的一些口头约定,致使这些双方口头约定的劳动保障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很多务工人员打工不知道要签劳动合同,有专家提醒,尽管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但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仍然有可能难以得到全面保护。 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此外,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申请工伤认定第三是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劳动者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都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 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有关证据,可能会影响自身权益。因此,法官提醒,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留有关证据包括: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故意伤害罪注意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故意伤害罪注意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质量损害责任的认定,产品质量损害责任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产品因为缺陷造成损害的话,被侵权人可以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承担责任。侵权人要求生产者承担赔偿,而生产者也进行赔偿后。如果产品的缺陷是因为销售者或者运输、仓储者的原因造成的话,生产者可以进行追索;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质量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给用户和消费者成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依照中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可分为—般产品质量的赔偿责任和缺陷产品的赔偿责任。关于一般产品质量的赔偿责任,该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上述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规定给予消费者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缺陷产品”的法定含义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产品质量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2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申请工伤认定 首先是要注意时效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很多务工人员认为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就要认定他为工伤,不知道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有些单位的老板在工人受伤后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员工也不去申请,待时效过后工人才到处。有专家提醒,劳动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二、申请工伤认定 其次是要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规定,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一是由于双方没有,劳动者必须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则其各种劳动保障权益将难以得到保护。二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难以证明双方有关工资等事项的一些口头约定,致使这些双方口头约定的劳动保障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很多务工人员打工不知道要签劳动合同,有专家提醒,尽管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但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仍然有可能难以得到全面保护。 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此外,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申请工伤认定第三是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劳动者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都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 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有关证据,可能会影响自身权益。因此,法官提醒,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留有关证据包括: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伪冒注册商标罪的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假冒注册商标罪要怎么认定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在本罪与非罪行为界限的区分中,主要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标准: (1)主观方面标准。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如果是因过失,如不知道某一商标已被他人注册,或者是自己首先使用的商标没有注册,却被他人抢先注册,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仍继续使用的,都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2)犯罪情节标准。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具备本罪主体、主观等要件并实施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的商标”的行为,还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可构成犯罪。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标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已经做出规定。 2.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往往发生这样的案件:伪劣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为了顺利地将伪劣商品出手牟利而在其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对此,2001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明确规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具体而言,上述情形属于牵连犯,应当根据“从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原则处断,即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暴力犯罪辩护 > 认定故意伤害罪应注意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