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的行为构成了猥亵罪?
常见的猥亵行为包括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等,构成强制猥亵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猥亵罪和强奸罪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主体不同。
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猥亵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
2、犯罪的对象和侵害的客体不同。
猥亵的行为对象包括男性和女性,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强奸罪的对象只能妇女。
3、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
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未实行的行为有的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未遂;有的则因为同情受害人而自动放弃奸淫行为,从而成立中止。猥亵罪则无奸淫的目的,其是通过以外的有关下流、淫秽的行为以兴奋、满足自己的畸形变态,或者通过侮辱妇女来填补精神空虚。即使没有意志以外的原因阻碍,其也不会也不想与被猥亵者发生性关系。
4、行为方式不同。强奸罪中包含暴力行为,猥亵行为不包含暴力手段。
强奸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或者幼女发生性行为。其本质在于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猥亵罪的行为则表现为强制猥亵,是指男女之间除性以外实施的所有淫秽、下流的行为。
三、涉嫌猥亵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2、原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涉嫌猥亵罪证据满足哪些要求才能定罪?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五、涉嫌强制猥亵罪法院审理流程有哪些?
1、审理前由书记员确认各方到庭并宣读法庭规则。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等。
3、法庭通过发问以及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
4、控诉方与辩护方进行辩论。
5、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6、作出判决。
六、强制猥亵罪的缓刑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常见的猥亵行为包括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等,构成强制猥亵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以上就是关于怎样的行为构成了猥亵罪的相关介绍。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