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派出所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挪用公款派出所如何处理需要根据实施的情况处理,如果是挪用公款的行为构成犯罪,此时派出所是无权处理的,只能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如果是挪用公款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的,此时在法定的权限内可以对实施挪用公款的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具体的挪用公款罪处理规定可以参考下文。
挪用公款派出所如何处理?

一、挪用公款派出所如何处理?

1、如果构成挪用公款犯罪,警方接到报案后,应当立案侦办,并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2、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什么时候提出?

1、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但是没有相关具体时间的规定。

2、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理论上说,在这三个阶段被害人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在侦查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种意见认为:侦查是诉讼过程的一个阶段,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然包括侦查阶段。

另一种意见认为: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对被告人提出,侦查阶段没有被告人,只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最后是否被起诉,侦查机关无权决定。因此侦查阶段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的公安机关接受被害人的附带民事诉讼状,侦查终结后一起移送检察院。有的公安机关不接受被害人的诉状,告知他们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再提交。

(2)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告知被被害人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与公诉书一起移送人民法院。

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在公诉书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而不需要另行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3)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没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最好在法院审判前提出,法院好安排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

三、哪些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受害人。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因犯罪行为而造成损失的,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这里所指的“受害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2、当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可提取附带民事诉讼。

3、当受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中的近亲属,一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等。

4、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要强调的是,检察机关作为附带民事原告人无权同被告人就经济赔偿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或自行和解。

挪用公款派出所如何处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行为人实施的挪用公款的行为涉嫌犯罪的,此时该行为人就会被定罪量刑,还需返还财产。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5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1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挪用公款派出所如何处理?
一键咨询
  • 158****38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3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5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7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5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3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38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6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3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1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0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3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0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0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挪用资金罪派出所是否受理?
挪用资金罪派出所是受理的。在我国的刑事案件的处理中,涉嫌挪用资金罪的案件应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因此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是有当地的公安局管辖的,挪用资金是由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管辖。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挪用资金罪向哪个派出所报案
挪用资金罪应该直接到公司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去报案,因为刑事诉讼法当中有规定,刑事犯罪活动的报案部门都是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对挪用资金罪,公安机关立案的标准应该是,挪用资金数额在5000元到1万元不等的,这个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是派出所的派出所,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这个我来回答你吧!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这一规定说明,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1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派出所可以公证借条吗
派出所并没有开展借条认证这样的业务,这种情况可以到司法局公证处办理司法公证。借条属于借款合同,可以公证,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派出所所长醉驾需要开除公职吗
开除公职,如醉驾一般被判处拘役,非行政机关任命的和不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处拘役的不管是不是缓刑,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以上处分,可以不开除,但行政机关任命的和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被判处拘役缓刑的,必须开除公职。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派出所迁户口,不同派出所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以成都市的迁入条件为限,一般工作日为45天。
 居住期满落户的前置条件
  
①在成都市办理了居住证,居住期满2年
  
②连续缴纳2年社保
  
③有产权住房(人均面积不低于16㎡)
  居住期满落户所需资料
  ①《入户申请表》
  ②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即在成都有房子,但不限面积,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⑤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近2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居住期满落户,这些事情必须要知道
  ①居住证满2年是指从第一次办理居住证的时间算起,2年可以不用连续。
  ②连续2年社保必须是不间断的,在你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已经交满2年,并且在办理手续的时候依旧保持缴纳社保的。
  ③居住证是大成都范围内的即可,比如在主城区买了90㎡以下的房子,居住证是龙泉办理的也是可以的落户。
  步骤:可以提前预约哦
  ①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③准备所需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局办证中心户口准迁证
  ③回原籍注销户口,开具户口迁移证(新生婴儿入户除外)
  ④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1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派出所不给派出所开证明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派出所不给开具户籍证明,属于民警不履行职责,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控告。  《警察法》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  
(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参加;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1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是什么
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就是指在户口本上管理和登记户籍的派出所。而户籍所在地一般都是出生一个月内,父母户口登记的地方。户口记载的事项包括户口持有者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
10w+浏览
派出所不管,去派出所接案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可以到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关于对报案的办理程序如下: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  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二条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第一百七十三条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  第一百七十四条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51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贪污受贿辩护 > 挪用公款派出所如何处理?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