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申请工伤的过程中要注意哪些方面?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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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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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劳动者在申请工伤的过程中要注意哪些方面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者在申请工伤的过程中要注意哪些方面?

1.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2.劳动者一经录用,切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碍于其他原因,没有合同的,务必收集好相关能表明劳动关系证据。如应聘登记表、工作服、出入证、工作证、资单、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加班通知等。

3.如果当事人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那么是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的。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当事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4.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后续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全部工伤赔偿费用。

6.如果用人单位还是拒绝赔偿的,建议劳动者申请工伤赔偿纠纷仲裁维权!<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劳动者在申请工伤的过程中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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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消费者申诉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消费者申诉注意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消费者申诉注意事项
为了切实解决广大消费者投诉难的问题,及时、方便、快捷受理消费者诉求,1999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统一开通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专用电话。消费者申诉时应当注意以下注意事项。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消费者申诉时应当注意以下注意事项。
一、拨打“12315”的情况:
1、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
2、当您在消费过程中,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3、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时
请您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我们将帮助您调解纠纷;如发现经济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法查处。
二、“12315”拨打方法:
拨通12315电话后,如您需投诉或举报,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投诉的事实、理由及投诉请求,并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电话。
另外拔打12315是收费的,消费者申诉案件,由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如商家在异地需商家所在地区号+12315。
三、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诉方;(投诉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
(二)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管辖范围可以分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管辖范围涉及:职能和属地两个方面)
(四)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四、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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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仲裁机构或者其他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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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五、时限:
(一)自收到申诉书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二)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扣除检测等时间);调解不成终止调解。
目前,北京市工商局的12315接线业务已被外包给专业的电信公司,工商局作为12315的管理者和协调者,将主要专著于问题的解决以及信息的分析和整理。这将有助于工商局更加专注于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工作。这将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提高12315处理投诉的效率和速度,营造更加完善和有序的健康市场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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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流程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为依据。因此在审核时,
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从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都要一一核对,力求资料完整齐全,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工程任务完成与否要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的工期、质量、建筑材料价格、奖惩等规定要以承包合同和补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协议条款作为依据,而具体施工中的动态进展,局部更改和隐蔽工程等都要有相关的资料佐证才能进入结算。一言蔽之,没有完全齐全的资料所作的结算是不完善的结算,而没有完整齐全的资料所进行的审核就会得出不准确的结论,达不到审核所要达到的目的。
二、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
工程量费用是工程造价的主体。运作中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隐蔽性。审核工程量是重点,也是难点。在审核中,经常会发现结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有出入,原因很多,一般有以下几种:
1、工企业为加大费用,有意增加工程量和夸大工程的施工难度;
2、些变更了的项目仍按原定项目进入结算;
3、方施工的工程项目,有时会出现各方都把自己承担的部分工程作为整体工程进入结算。
三、定额单价的审核不可忽视
在一般情况下,工程的定额单价都有具体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时只要参照定额单价的明细直接就可以套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定额单价套用往往出现差错。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为地提高或降低规格。
2、将定额中包含的工作内容分离多估冒报或少估漏报。
3、核算时不按规定的定额单价换算。四是补充的定额单价缺乏依据,也没有经过批准就直接进入结算等等。上述情况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在审核时不能因定额单价的套用有具体的规定而掉以轻心。
四、其他费用的审核坚持合情合理
其他费用,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于工程量和定额单价的套用,故在审核中要根据费用的发生具体对待。
其他费用大体有四类:
1、工中发生的费用;
2、策性规定的费用;
3、场波动产生的材料价差费用;
4、行激励机制产生的费用。
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费用,如脚手架使用,材料超距离运输,大型机械使用,高层建筑增加费,远距离工程增加费等,在审核时
首先要对项目本身实际应用情况进行核实,
其次对计算中所采用的系数进行核对,做到实事求是尽量避免差错。
对于政策性规定的费用,审核时要以相应的文件为准。有些工程在施工期跨越两个以上文件。在计费上就要按文件确定的时间界线分段计算,不同性质、不同等级的企业要按规定核定,调减系数和调减基数,在审核税金时,除审查是否执行正常税率外,重点要审核某些已含税的项目是否在结算中重复计算。
对于因市场波动而引起的材料价差费用,审核重点是看补差方式是否合情合理。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取三种补差方式:
1、合同订的单价补差;
2、各地市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补差;
3、施工单位提交的质保书和发票,加权平均价补差。
无论采用哪种补差方式,只要双方接受即可。对于实行激励机制产生的费用,如优质优价、超工费等就要以合同、协议为计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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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申请撤销的程序和程序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撤销注册商标有哪些条件与程序 注册商标应当连续使用,如果注册商标已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上述所指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 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撤销申请后,商标局将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该商标在上述三年时间内的使用证据或者不使用的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对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不服,商标注册人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上述所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时间的审查,是从商标局收到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文件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程序: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查收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3、被提撤销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以及对被撤销商标使用情况的说明。
工程安全要注意哪些方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悬空及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高空及屋面维修作业人员严禁在避雷带上挂攀安全带。 2、施工作业点应作有效封闭。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内须做好不低于2米的遮拦围挡及施工告示牌等防护措施。 3、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每天施工完成后的落手清工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建筑垃圾严禁倒入生活垃圾箱内,并且当天必须清理运走,不准在现场堆放。 5、高空及屋面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洒扬尘,严禁高空抛物,一经发现,每次扣工程款1000元,不再返还。 6、因违规操作给他人的财产造成损失的,按全价进行赔偿。 7、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脚手架整体承重部位应回填夯实。不准使用轻嫩、枯脆、虫蛀、闷麻和有大裂缝的竹料;不准使用枯脆、破损、散边的竹片底笆;不准使用草绳、麻绳、塑料绳及锈蚀铁丝做拉结或绑扎的缚料; 8、应自觉学习并遵守下列规定文件:切实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颁发) 2)《江苏省消防条例》 9、应自觉遵守《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定期向施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严格执行招收外来民工等有关条例,办理劳务证。加强管理力度,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及任何忧民现象发生; 10、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上述条款,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违反规定者,按性质严重程度罚款100元-1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申报债权申报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
[律师回复] 一、企业破产债权申报需要的证据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如下证据: 1、债权证明。即证明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文件,如合同、借据、判决等。 2、身份证明。债权人自己申报的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 3、担保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 二、企业破产债权申报要注意哪些问题 1、债权登记造册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登记造册时,应当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予以分别登记。 2、债权核查确认依照以上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裁定确认。申报的债权,必须经债权人会议核查无异议和人民裁定确认,方为确定。原则上只有债权被确定的债权人,才能够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和接受破产分配。 3、查阅和异议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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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商标的程序有哪些,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注册怎么收费,有哪些程序 (一)注册准备 1、注册方式的选择: 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商标总局(办公地在北京)办理商标注册事宜(中国商标法允许本国公民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 另一种方式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来向您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这样,会节省您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当然,对方会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另附:商标代理组织应该具备的业务条件:能为委托人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有效的法律服务,要非常熟悉商标的注册申请、使用续展、转让许可,在申请过程中的异议、案例分析、复审答辩等各种法律条文和工作的流通程序情况,要熟悉商标和服务国际分类,准确运用商品的45个分类和服务的8个类别,了解485个类似群组的内容,把握中国100多万件注册在案商标的发展动态。不要光看价格因素) 2、商标再先注册权利的查询工作: 商标查询虽然不是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遵循自愿查询原则),但此项工作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在查询过程中,会受数据处理及商标申请审查期等等原因的影响,使得部分在先申请的商标无法进入数据库,因此无法查询检索到该部分信息。另外商标查询与审查工作由不同人员承担,而查询人员与不同审查人员的审查观点上可能出现不同的意见,因此,商标查询的结果不能当做法律依据,不具备法律效力。 所以,注册商标之前,找一家专业的商标查询公司或一家具备完善的商标查询条件的商标代理组织是十分重要的。 3、申请商标资料的准备: (1)如果您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需出示您的身份证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您是以企业做为申请人来申请注册,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的同样大。 (3)准备相应的注册费用:注册的商标规费:1000元至10月1日起每件800元,如您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需再交纳数额不等的商标代理费用,市场价在100——1000元之间。 (二)申请注册 1、只有具有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团体才可在中国提出商标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符合上述条件,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时,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2001年11月1日起,中国商标局开始受理自然人注册商标申请,但自2007年2月28日起,商标局已经不受理纯粹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注册商标申请,中国境内的自然人申请商标的,必须执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中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在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这样可以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正当扩大,也有利于审查人员的核准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3、商标申请日的确定: 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日期的最小单位为‘日’)。 4、商标申请注册的方式: 通过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商标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纸件方式向商标局提交申请,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申请网上报送申请的,可以向商标局领取数字证书进行网络申报。以纸件方式申报的,商标申请日为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以网络方式申报的,以网络申报日为申请日。 (三)商标审查 商标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四)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未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并符合的,允许其商标注册,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 (五)注册公告 商标注册是一种商标法律程序。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至一年半时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六)领取商标证 通过代理的由代理人向商标注册人发送《商标注册证》。 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应在接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 (一)领取商标注册证的介绍信; (二)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 (四)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五)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另:商标注册申请时间:一件新申请商标从申请到发证一般需要一年左右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一个月时间,实质审查约城四到五个月时间,异议期三个月时间,核准公告到发证约三个月时间。 商标注册费用 注册费用按类别按个数收取,每类每个商标费用: 一般商标每件8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内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800,)。 代理机构网报一般商标每件16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内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800)。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每件30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外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3000)。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意有什么特殊程序要求?
[律师回复] 《商标法》第18条规定: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该条对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特殊程序要求作了强制代理规定:一是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必须通过委托中国商标代理组织代理进行,而中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商标注册可以通过代理,也可以直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办理;二是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其他代理组织无权代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和其他商标事宜。《商标法》修正之前,本条的规定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指定的组织。修改前的《商标法实施细则》解释,“国家指定的组织”限定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这样的规定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原则,限制了商标代理行业的发展,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的色彩。因此,此次修改商标法,将“国家指定的组织”改为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的规定,把从事接受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的代理活动向所有国内合法的商标代理组织全面放开,不再需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指定。我国《商标法》对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办理有关商标事宜实施强制代理制度,不违反《巴黎公约》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有关规定。《巴黎公约》第2条第3款规定:“本同盟每一成员国法律中关于司法及行政程序、管辖权以及指定送达地址的选定或代理人的指定的规定,工业产权法中可能有要求的,均明确地予以保留。”也就是说,关于指定代理人等程序性问题,各成员国可以声明保留,自行规定。类似对商标注册外国申请人要求强制代理的规定,几乎可以在世界各国的商标法中发现。这里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这里的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是指申请商标注册程序和注册以后变更、转让、许可、续展,以及提出商标争议的行政事宜,不包括因商标争议或者其他问题参与商标诉讼的程序。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参与商标诉讼的,应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41条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法律依据]《商标法》第18条;《巴黎公约》第2条;《民事诉讼法》第2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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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购房者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预售商品房还要注意五证齐全,查看开发商的经营范围,购房者需仔细审阅合同内容,对于期房中的规划设计变更条款,也应当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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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劳动者维权时的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2008年 9月1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均对劳动者有了更详尽的保护。广大劳动者须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及相关法律,做到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利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旦发生争议纠纷,要及时请工会维权或者聘请律师代理,寻求法律援助。
2、注意收集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据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发生争议之前就要注意搜集用人单位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保险记录、工作证、出入证、工作安排、开会通知、报销单据等等,以证明劳动者确实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取得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单位的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公司发文等等。
如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不续订劳动合同,则尽量取得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或故意拖延不续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比如你要求单位尽快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单位要你填写的有关表格、单位借口拖延续订的口头录音或书面证明等等。
3、寻求解决途径
取得上述证据后,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以求达成和解。但是,需由双方自觉履行,如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用人单位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调解。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即不能久调不决。另外,即使调解成功,调解协议也无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效力。
如果协商和调解不成,则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也可以不经过协商与调解程序,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注意,劳动者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逾期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由于仲裁程序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将因超过仲裁时效而丧失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劳动者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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