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家人可以去看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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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刑事拘留家人可以去看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刑事拘留家人可以去看吗?

1、如果是刑事拘留,家人不可以探望。

刑事拘留期间是不允许家属探视的,只有辩护律师才可能会见。

2、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公安机关对特定的公民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但不管是否通知家属家属,被刑事拘留的公民若是想要被取保候审,需要满足既定的条件。不管是被拘留者,还是被拘留者的家属,在确定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之后,都可以提出取保请求。

对于刑事拘留家人可以去看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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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拘留所与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羁押场所。它们的羁押对象、羁押期间、会见权与不得羁押的情况都会有所不同,相对于拘留所而言,要求更严格、更规范,这是由它们所羁押的对象的违法程度不同所决定的。 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关于羁押期间。被羁押在里的人,既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 3、关于会见权。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羁押在的人,不得会见家人,可以会见律师。《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羁押期间,即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 4、关于不得羁押的对象。根据《条例》规定,以下三类人不予收押:一是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是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是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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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拘留所、拘留所、看守所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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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家里人可以去看么
家属可否探望被刑事拘留者1、若被执行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家属可提前向拘留机构进行预约,在拘留所安排的时间范围内进行探访。请注意,探望过程中允许随身携带必要的个人生活必需品以及适合季节穿着的衣物,同时,所携带的食物(需经拘留所警官批准检验)应符合标准要求。除此之外,任何其他物品均不可赠予受罚者。2、对于被刑事拘留的人士,其直系亲属在其拘留期内无权进行探访,但委托的律师可以辩护代理人身份进行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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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可以送家人去看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等相关强制措施的过程当中,其直系亲属不得进行探视,仅能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代为与之会面。通常来说,侦查机关在首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或实施相应强制措施时,有义务向其明示其享有聘请辩护律师的权利。在侦查阶段,唯有合法的辩护律师才能够受托代表犯罪嫌疑人开展辩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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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看守所,拘留所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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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拘留家人可以去看吗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通常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在被执行行政拘留期间,被执行者的家眷有权探视,但具体探视情况可能会受到特定区域和拘留场所管理政策的影响。 尽管行政拘留是一种短期的处罚,但保护被执行者的权益仍然非常重要。家眷的探视权是维护被执行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它可以让被执行者在处罚期间得到必要的精神支持和情感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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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拘留了能去看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在我国大陆地区,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员一般关押在拘留所,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般被羁押在。《刑事诉讼法》、《律师法》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第一次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就有权委托律师会见、通信等,并且办案机关有义务在第一次讯问时,必须告知犯罪嫌疑、被告人有权委托律师,并征求其意见,是否委托律师辩护。《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因此,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期间,是不允许家属探视的。违法人被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期间,允许家属探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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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家人会去看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刑事拘留家人会去看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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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行政拘留,二看人满了,拘留到县看,需要交伙食费吗
[律师回复] 被关押在拘留所期间 不必交纳伙食费。如果希望伙食好一点 那么需要自己单独掏钱开小灶。根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 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扩展资料:拘留 是指扣留 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 一般不超过十五天 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 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 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 经部门领导审核 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 部门负责人审核 由检察长决定 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 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 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 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 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 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 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 向被拘留人出示 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 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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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被看守所拘留了,我去问了之后,看守所那边说我爸首先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盗取公司的机密,然后现在又不能保释,只能等结果出来,看守所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律师回复]
1、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2、司法拘留
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3、刑事拘留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
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五条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第一百三十八条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行政拘留处罚执行完毕前,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公安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不与正在执行的行政拘留合并执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因同一行为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执行行政拘留1日。询问查证和继续盘问时间不予折抵。
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超过决定的行政拘留期限的,行政拘留决定不再执行。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安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批准,可以延长30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六条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第一百二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一百四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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