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怎样解除劳动合同步骤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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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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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单位怎样解除劳动合同步骤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单位怎样解除劳动合同步骤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工作交接:

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

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劳动合同解除:

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出具离职证明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备案:

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员工过失的证据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民法典对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怎样赔偿没有作出规定。

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民法典中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单位怎样解除劳动合同步骤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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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怎样解除劳动合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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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最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最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步骤问题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单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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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注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用人单位应当注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律图律师点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案中,小张明显存在怠工行为,为什么仲裁委会支持小张的请求呢?主要是两个原因,
第一是公司对小张怠工的行为没有积极保存证据,
第二是公司没有严格按照程序处理小张的怠工行为。
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员工的行为有阶梯式处理时,应严格按照阶梯处理。公司10月出台的通知是公司规章制度的补充,对小张有约束力,但不能溯及既往,对小张以前的行为不能一并处分。公司跳过警告、记过等处分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明显欠妥。
律师建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主要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须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用人单位依照该条款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事实、规章制度是否有效、劳动者的情形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规定等。否则,即使劳动者存在行为,也因为用人单位的程序违法,从而承担支付赔偿金的风险。
具体案情
小张于1月入职某纺织厂,任电工,与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小张入职后不久,工作开始拖拖拉拉,公司虽然多次找小张谈话,但没有对谈话的过程进行记录,且小张的工作态度改善不明显。公司按规定制定了规章制度,但规章制度中没有对员工怠工的行为作出规定。10月,公司在对全厂员工进行摸查后,发出关于怠工行为的书面通知,通知对怠工的具体行为进行规定,并按级别规定了警告、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方式。随后,公司再次找小张谈话(谈话过程依然没有记录),小张的工作态度依然没有改善。12月,公司以小张怠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小张解除劳动合同。小张不服,认为公司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仲裁委支持了小张的仲裁请求。
什么是单位犯罪诉讼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什么是单位犯罪诉讼程序
单位犯罪的诉讼程序,就是指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刑事责任的特殊诉讼程序。
我国刑法第30条、第31条就明确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由此可见,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采取“双罚制”,即在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其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由于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特点有许多地方相异,这就决定了在追究单位犯罪的案件中,对单位诉讼参与人要采取特殊的诉讼方式。
单位犯罪诉讼程序:
1、管辖
犯罪地为主,居住地为辅。
被告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
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理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理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
2、庭前审查
除了应审查一般事项外,还应审查被告单位的相关情况。需要检察院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检察院在补送。
3、诉讼代表人确定
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
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
4、诉讼代表人出庭
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
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的,应当要求检察院确定;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
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
5、诉讼代表人权利
适用有关被告人的权利。
6、补充
对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案件,检察院只作为自然人犯罪的,应当建议检察院对犯罪单位补充。
检察院仍以自然人犯罪的,应当依法审理,按照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并援引刑罚分则关于追究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条款。
7、涉案财物的处理
被告单位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依法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应当决定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
为保证判决的执行,可以先行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由被告单位提供担保。
8、审理障碍
审判期间,被告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继续审理。
审判期间,被告单位合并、分立的,应当将原单位列为被告单位,并注明合并、分立情况。
对被告单位所判处的罚金以其在新单位的财产及收益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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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用地转让需要什么步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用地转让需要什么程序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
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
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3、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
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
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
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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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申请离婚步骤有哪些步骤
[律师回复] 对于单方申请离婚步骤有哪些步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单方离婚,是直接向递交状,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具体来说,单方申请离婚程序有哪些步骤?请看下文内容。
一、单方申请离婚程序
1、起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单方离婚的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非法证据排除步骤启动包含哪些步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启动包含哪些步骤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源自于英美法,于20世纪初产生于。当今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大都制定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它通常指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行为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采纳的规则。具体说来,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步骤:
1、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
2、法庭初步审查。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则由公诉人对取证的合法性举证。
3、控方证明。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证明。
4、双方质证。公诉人举证后,控辩双方可以就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取得是否合法的问题进行质证、辩论。
5、法庭处理。法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合法性问题作出裁定:如公诉人的证明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能够排除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属非法取得的,法庭确认该供述的合法性,准许当庭宣读、质证;否则,法庭对该供述予以排除,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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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查程序。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其次,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三,决定程序。
首先是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然后是听证,听证是指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

四,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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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监视居住的步骤
[律师回复] 对于解除监视居住的步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安机关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如果发现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解除监视居住),侦查结束后交给检察院审查,检察院觉得不构成犯罪的、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免予的,可以解除监视居住。
检察院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则就要进入公诉程序,案件即会交到进行审理,最后由判决,结果可能是判处刑罚、或者免于刑罚。
《检察院刑诉规则》中第七十三条 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第六十条 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有保证人的,还应当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
1、由公安机关执行。
2、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a、由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
b、检、法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案件决定取保候审的。
1、住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进行。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1)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a、固定住处是指被监视居住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
b、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作地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2)特定重大犯罪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检察院、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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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启动包含哪些步骤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源自于英美法,于20世纪初产生于。当今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大都制定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它通常指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行为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采纳的规则。具体说来,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步骤: 1、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 2、法庭初步审查。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则由公诉人对取证的合法性举证。 3、控方证明。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证明。 4、双方质证。公诉人举证后,控辩双方可以就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取得是否合法的问题进行质证、辩论。 5、法庭处理。法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合法性问题作出裁定:如公诉人的证明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能够排除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属非法取得的,法庭确认该供述的合法性,准许当庭宣读、质证;否则,法庭对该供述予以排除,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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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违章建筑前提必须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关键。 程序一般是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执行。 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当事人对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及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非法证据的排除步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启动包含哪些步骤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源自于英美法,于20世纪初产生于。当今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大都制定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它通常指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行为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采纳的规则。具体说来,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步骤: 1、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 2、法庭初步审查。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则由公诉人对取证的合法性举证。 3、控方证明。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证明。 4、双方质证。公诉人举证后,控辩双方可以就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取得是否合法的问题进行质证、辩论。 5、法庭处理。法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合法性问题作出裁定:如公诉人的证明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能够排除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属非法取得的,法庭确认该供述的合法性,准许当庭宣读、质证;否则,法庭对该供述予以排除,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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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除合同档案怎么处理,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步骤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被解除合同档案怎么处理,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步骤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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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拆除违章建筑的步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有调查询问、现场勘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于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一般是: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笔录、照片、测绘、相关审批材料、其它违法占地证据等),确认是否违法、违规。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违章建筑确认后,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3)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将违章建筑相关事由报区建设局,区建设局审核后,符合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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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中新江苏网南京7月17日电:今年江苏省省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改制,将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据了解,本次改制的操作程序将按照五个阶段进行,它们分别是:
1、改制准备阶段
改制单位的主管部门及改制单位成立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改制的组织实施工作;改制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改制或清理撤销的总体方案,由主管部门报省属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予以批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共识。
2、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阶段
改制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展开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审计评估结果在改制单位内部公示。行政主管部门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以正式文件出具审核意见,连同公示材料一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涉及政府房产或土地使用权的,应按规定评估后报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或省国土资源厅核准或备案。如有不良资产,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核销。
3、改制实施阶段
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改制单位制定改制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改制实施方案要充分听取职工意见,职工安置方案要征得多数职工同意。经主管部门批复的改制方案的实施,分别由省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厅、国土资源厅、社会和劳动保障厅进行资产处置、人员分流、社会保险关系衔接等相关工作;行政主管部门按《省属事业单位国有产权转让规程》负责组织资产转让。省编制办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省工商局负责新组建企业的名称预核。
4、新企业组建阶段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新企业做好组建的各项筹备工作。召开由全体投资者或改制后企业职工参加的改制创业大会,按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产生管理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
5、办理登记注册阶段
新创立的企业,应持行政主管部门对改制方案的批复、省财政厅对净资产处置的批复、省劳动厅对调整职工劳动关系和接续社会保险提留费用的批复、省国土资源厅对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批复、产权交易机构对国有资产转让的报告等文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创立公司制企业的,还应按《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提交相应的登记材料。
前几天我在上班的时候不小心受了伤,现在需要认定,我想了解一下行政事业单位工伤认定的步骤是什么啊?
[律师回复]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咨询:我单位职工不在上班期间出了车祸,为其出据了假的工伤证明,已申请下来工伤。现在又在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让单位赔付医疗碟费用。咋办? 中顾法律网律师解答:如果工伤证明是假的,你们可以搜集证据,要求法院撤销该工伤鉴定,然后他起初诉讼就自动撤销了。 建议你们积极应诉,同时提起撤销鉴定的申请。 相关法律知识: 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第一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20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5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劳动纠纷推荐律师:黄群律师 黄群律师:法学本科,1998年开始律师执业生涯,现执业于北京惠城律师事务所成都分所。专业从事民商法律事务研究和实务。执业十多年来,黄群律师以其执着和勤奋为各类委托人办理过数百件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并主持、参与调解多起非诉讼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多年的办案经验,造就了成熟的办案风格,善于从多角度分析案情,发掘其中的机会,最大限度的为委托人争取最多的合法利益已成为黄群律师代理工作中重要而鲜明的思维个性。
各位律师好,我一朋友因为刚毕业出来工作,所以对于用人单位与员工合同订立的步骤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第四章 合同的签订
第十五条 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合约意向,经协商一致,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应订立书面合同,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杜绝履行在先,签订合同在后的情况发生。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领导人书面同意。
第十六条 合同文本要求文字表达严谨、详尽、不得有模棱两可,表达有歧义的语句出现。
第十七条 合同文本必须写明对方的全称、证照号、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签约人为被授权人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填写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 合同对争议解决方式和管辖的约定,原则以由我集团各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 合同的签订严格按审批流程进行,各环节审核过程采用签批单进行记录,签批意见可批注在合同稿件上,签批人做出标记,注明签批处数并签字,也可将签批意见另行附页并签字。由合同经办人负责对签批意见进行处理落实,签批过程的原稿随整理的正式稿件同时归档。
第十九条 合同签订时,需要办理下列手续的,由具体经办部门负责办理:
(1)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办理批准手续的;
(2)公证手续;
(3)担保手续;
(4)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约定需要办理的手续。
第二十条 签订各类合同必须使用在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一条 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主任保管,办公室主任凭有签批意见的合同审批单及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合同方能加盖合同专用章,两页以上的合同必须加盖骑缝章,未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合同,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严禁在对外签订的合同的空白文本上盖章。对于不能在同一地签订的合同,应由对方先签字盖章或各自签署后互换文本。
第二十三条 补充合同的签订适用本章的规定。
第五章 合同签订的审批流程
第二十四条 (1)合同签订的审批流程:经办公司(部门)起草经办人签字 ---法律部门初审定稿签字 --- 相关技术部门审批签字(无技术条款直接进入下一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签字 --- 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 集团总法律顾问终审签字 ----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合同,办公室主任见有签批意见的合同审批单及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合同后加盖合同专用章。
(2)涉及到重大经济、法律责任,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应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提交董事长或者董事长委托人审批。需公证手续的,经办公司(部门)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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