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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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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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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相关内容拓展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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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民法典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依然是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平均分配原则为主来进行分割。只不过说在这个过程当中的话没有过错,一方是可以额外的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这里必须是当事人存在过错,婚外情就是这样一种。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在我们国家对于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是非常重要的。主要还是因为离婚的时候需要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理得非常的清楚,所以共同所拥有的财产的范围也需要划分清楚。然后就是对财产问题作出分割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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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相关内容拓展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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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你好,最近我想问我的事情进行做担保,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展期担保合同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合同编号:
借款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贷款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抵押人(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保证人(丁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鉴于:
甲方因不能按期偿还 借字第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原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乙方经审查,同意甲方展期还款。
丙方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同意就甲方的展期借款事项,继续提供如乙、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 抵字第 号《抵押合同》所约定之担保。
丁方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同意就甲方的展期借款事项,继续提供如乙、丁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 保字第 号《保证合同》所约定之担保。
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借款事项
1、依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展期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依原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现展期期限为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借款期限按原借款期限加展期期限连续计算,总期限为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依原借款合同,借款期间利率为_______,现展期后,展期借款利率为________,此展期借款利率溯及至此笔借款开始之日。
如展期借款利率大于原借款合同利率,则原借款期间也按展期借款利率计算利息,故甲方应补交利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给乙方。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展期期间的结息日仍按原借款合同规定执行。
4、在展期借款期限届满时,甲方应主动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如到期仍不能偿还,则乙方不再给予展期,将按逾期贷款处理。
第二章担保事项
1、丙方为抵押人,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抵押物,为甲方在原借款合同和本借款展期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其余规定仍按照原《抵押合同》执行。
2、丁方为保证人,丁方对甲方在原借款合同和本借款展期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偿清其在原借款合同和本借款展期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第三章杂项
1、本协议为原《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的补充协议。除本协议已有约定者外,原《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保证合同》中的条款均继续有效。
2、本协议在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____签订
第四章 声明条款
1、甲方、丙方、丁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2、甲方、丙方、丁方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乙方已经就本协议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丙方、丁方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3、丙方、丁方具有担保资格。甲方、丙方、丁方签署与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丙方、丁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除自然人签字生效外其余加盖公章)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丁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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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相关内容拓展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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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去年我报了一项工程,今年已经到期了,但是我想继续包,请问有关委托担保展期合同是什么样的?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借款人申请借款展期,是对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保证人如果未书面同意,只在原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出借人如果同意为借款人展期且仍需要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与担保人重新签订担保合同。反担保是相对于本担保而言的,是建立在既存的本担保的基础之上叮鼎耻刮侪钙抽水处惊的一种担保。故反担保的保证责任,以本担保为限,若本担保发生变更,则反担保的保证责任不会因本担保的变更而扩大其保证责任。因此如果本担保发生变化,则反担保也需要作相应的调整。建议(可选取任一种方式):
1.采取重新签署的方式,可以按照原来的担保合同,重新拟定,但是需要解除原担保合同(签署合同解除协议)。重新签署反担保合同的操作亦如此。
2.采取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在原有担保合同除担保日期外不变的情况下,拟一补充协议,补充情况明确即可。反担保亦可采取补充协议的方式。
3.承诺方式。考虑到合同签署的成本较大,可以采取承诺的方式,已承诺书的形式,向债权人承诺“已知晓并同意在原担保合同其他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延长保证期限”等。反担保操作亦如此。
你好。最近我的案件算是结束了 可是不知道要怎么办 请问有关行政复议的利弊和展望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我国当今的行政复议,指的是在行政系统建立的旨在解决行政争议的一项法律救济制度。这一理论定位,估计回避了许多学者相异的观点,概括了他们的共同的见解,应当不致有太多的反对。然而,只要进一步地探讨行政复议的法律性质、运作体制、程序设计以及法律效力,就会出现完全不同的观点。由于理论界缺乏对行政复议的基本一致的理解,实际部门对行政复议的认识也相应存在许多分歧。
  对行政复议制度的理解看起来相似其实有时大相径庭,原因至少在于三个方面。其
一,行政复议从来未进入我国理论界研究的核心领域。受大陆法系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学者普遍推崇行政诉讼而有意无意地忽视行政复议,他们中许多人对行政诉讼抱持无条件的热忱,而对行政复议带有一种天然的淡漠感,行政复议当初就是作为行政诉讼制度研究的一个并不重要的环节顺便提到的。其
二,自上个世纪初开始的十余年中,理论界与实务界沟通的渠道日益稀少。尽管统一的行政复议制度确立于行政诉讼法之后,但是这一阶段其观念上的演进以及实务上的推进却不亚于行政诉讼制度,甚至可以到用迅猛来形容。然而,行政复议的现实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未为外界所了解,学者对行政复议的关注和研究并未明显增加。其
三,实务部门对行政复议的研究也偏少。这里既有实际部门向来对理论研究重视不够有关,也与身处特定地方和部门的行政复议人员难以掌握本地方、本部门以外的情况有关,难以作大范围、大角度的比较分析。而局限于一时一事的探讨,往往很难引起广泛的对话和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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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你好,因为学习需要,所以想更了解受贿罪的一些内容,请问一下能不能简单的说下受贿罪立法发展的相关内容
[律师回复] 虽然对受贿罪最高刑配置死刑有诸多不合理,但是我国还不具备完全废除受贿罪适用死刑的条件。尽管从理想的角度来说,在一个以尊重个人、保护生命、人类进化的自信心,保护人的社会增值为基础建立的社会里,死刑刑种是绝对不应该存在的。但基于目前我国体制转轨、社会转型、严重犯罪愈演愈烈、民众报应情感强烈的社会背景,完全废除死刑的时机尚不成熟。几千年来,下等群众对官员痛恨之感情强烈不会在如此短短的时间内消失,反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还会有很多人对受贿犯存有敌意,“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样一种报应观也是立法者制定法律时所应考虑到的一大因素。但笔者认为,这种矛盾并非不可调和的,它会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而逐步缓和,最终消灭。一个社会应当具有宽容度,一个文明的国家的公民应当具有宽容心,这种包容的心态能够促使立法上更加人性化、司法更加公正。我国经济发展刚刚起步,伴随着社会发展程度的提高,这样一种宽容的情怀一定会在我国公民的心底不断成长,孕育着受贿罪死刑最终被废除死刑的条件。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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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想办一个展会,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解读,想知道展会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送审稿的定义,利用商业标识实施市场混淆的行为有四种情形:擅自使用他人知名的商业标识,或者使用与他人知名商业标识近似的商业标识的;突出使用自己的商业标识,与他人知名的商业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的;将与知名企业和企业集团名称中的字号或其简称,作为商标中的文字标识或者域名主体部分等使用的。
“傍名牌”的处罚规定
送审稿规定,“傍名牌”的经营者,违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处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处以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根据情节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在现行法律中,此类行为最高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
反不正当竞争的管辖权
据悉,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还与反垄断法、商标法和广告法等法律有法条交叉重复现象,且多个部门都有管辖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尺度并不统一。送审稿对此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一般管辖权,相关部门也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执法机关查封扣押权等行政强制措施
针对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力度弱、震慑力不强等情况,送审稿完善了执法机关的监督检查权限和职责,赋予执法机关查封扣押权等行政强制措施。
对拒不配合的当事人的责任追究
同时,送审稿还增加了当事人配合调查的义务以及对拒不配合的当事人的责任追究。送审稿指出,对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调查,非因法定事由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情况,隐匿、销毁、转移证据,或者有其他拒绝、阻碍调查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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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辩护的相关内容拓展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拒绝辩护的相关内容拓展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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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公司拓展训练受伤算不算工伤
[律师回复] 对于公司拓展训练受伤算不算工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算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因此,员工参加公示年会活动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15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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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有关商标续展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有关商标续展的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注意以前是期满前六个月,现在改为12个月。 )
一、商标续展的办理途径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二、商标续展的书件格式
续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种,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三、办理申请的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四、注意事项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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