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怎么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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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宇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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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怎么认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怎么认定

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规,是指以《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

如《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城镇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2、必须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认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埋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3、所谓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将土地使用权非法出卖给他人,或者为了出卖而向他人收买、租借土地使用权等,有的是明码标价予以出卖;

有的则是以某种形式掩盖其土地的买卖,如明里购买他人的厂房,暗里则是购买厂房所占地的土地使用权;

借买他人住宅之名行占他人住宅基地使用权之实等。

4、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为的;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

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

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等。

通过的分析可以知道,刑事犯罪怎样量刑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的,非法变卖土地的,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希望通过上面文

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怎么认定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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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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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会如何处罚?
如果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会处以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同时也是会处以交易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左右的罚金,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时当事人在主观上也是存在故意或者是以牟利为目的的,所以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时一定要符合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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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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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非法获利
[律师回复] 非法转让,如曾因非法转让,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为的、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属情节犯:
(一)非法转让,并处非法转让,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才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依照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倒卖土地使用权,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19法释〔2000〕14号)为依法惩处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活动。
第二条实施
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属于非法转让,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倒卖上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一)非法转让,如造成严重后果等犯非法转让;
(三)非法转让,所谓情节严重;
(二)非法转让;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的;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非法转让;等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情节严重的行为、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6;非法转让;
(二)非法转让;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以非法转让。所以你朋友倒卖的是基本农田吗、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
(五)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非法转让,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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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法院如何判?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法院应当按照《刑法》228条的规定对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刑,当然如果倒卖土地的使用权数量较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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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判多久?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最多会被判处七年的有期徒刑,实施此类倒卖、转卖违法行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牟利,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会考虑倒卖、转卖行为实施之后,获得的违法收入等的相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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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管辖范围?
[律师回复] 对于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管辖范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第二条实施
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1994年颁发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给基本农田下的定义是:“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预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所以说,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但并非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用白话说,他是耕地,但高于耕地。而且
第三十六条,明文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所以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基本农田只要不用于耕种都是违法的。————以上是从地上讲,下面从人上讲————我是传说中的分隔符————即使是经过村组集体的法定代表人(村主任或主任)及两委会的同意,土地也是不能被非法转让的,更何况是一个生产队长。但是我不明白一点,你说是生产队长给别人欠订了合同,那他在合同中,盖得是不是村委会的印章,如果是村委会的印章,那在处罚主体上应该是村委会,而不是生产队长个人,如果是生产队长个人的印章或签字,那就应该是他个人的行为,因为即使经过村民的同意,那与他也是没有多大联系的。根据《刑法》第228条,你得看一下,生产队长他是不是从中牟利了。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你要认真看一下合同,他是出租、转让还是倒卖,这涉及的罪名又不一样了。简单来说:要是一次性把土地的钱交了,这有可能就是转让、倒卖,但如果不是一次性的,或者每年调整的、分期给的那就有可能是出租,依我的观点,出租那就算不上是涉嫌触犯《刑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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