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本罪的构成要件中,“严重后果”属于客观的超过要素,在主观方面并不需要对其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意志因素,它只是决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行为是否达到应受刑罚惩罚程度的一个客观要素。
因此,将本罪认定为故意犯罪时,故意的意志因素并不指向作为客观的超过要素的“严重后果”。
可见,将丢失枪支不报罪认定为故意犯罪并不违反刑法关于认定罪过的基本规则。
2、虽然本罪是故意犯罪,但本罪主观方面的意志因素并不是对作为客观的超过要素的“严重后果”的希望或者放任态度,而是对“枪支失控状态”的希望或者放任态度,因此,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大降低。
这样,虽然本罪是故意犯罪,但是配置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法定刑亦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
3、认定本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符合本罪认定的实际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想象对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的行为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而当发生“严重后果”时,司法机关也很难考证行为人对“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因此,实际的情况是只要发生了“严重后果”,不管行为人的心理态度是希望、放任,还是轻信能够避免,都认定为丢失枪支不报罪。
因此,将“严重后果”作为客观的超过要素,进而将本罪认定为故意犯罪,符合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的实际情况。
在当代的社会,我们国家对于枪支的管理制度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存在丢失枪支,但是不往上报的话,就是属于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
从客观方面上来看的话,主要就是必须丢失枪支,不报告,同时也必须要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否则的话也不会构成该犯罪证明。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丢失枪支不报的如何认定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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